心與物探尋_名與色nāma&rāpa
只是名色的組合

名與色意指心與物,在佛法裡這個主題非常重要。 當覺知身心運作的名法與色法,發現他們只是一對組合以及相互依存的特相時, 我們將能獲得「名色分別智」—了悟真理的第一步。



當觀察這些特相或現起時,他看到的只有名法和色法,而沒有其他的存在。在每個注意、觀察的行動中,他只看見這二件事—被觀察的事物和觀察它的心。他所看見的就只是這二件事一對地生起。
 
看見某事時,有被看到的事物和在看的眼識或心,只有這二件事物—看見的心與被看的物質。同樣地,聽到某事或聲音時,聲音與耳朵是物質;而耳識是心。如此,無論觀察或覺知什麼,他只觀察這心與物持續著,離開心與物,看不見任何事物。因此,他進而覺知離開心與物(或稱名法與色法),沒有其他存在—沒有人、沒有個人,只有名法和色法的組合。生命只是這兩個事物,名法與色法的組合。
 
當名與色一起出現時,我們稱它為生命,它像生命一般地運作著。如果你分別地審視人的每個部分,你無法發現任何人或個人。就像一輛汽車或馬車,車有不同的零件,當它們以一特定的方式被組合時,你以整體來看待它,然後稱它為一輛汽車,「有一輛汽車」的存在。但是如果分開審視每個零件,你無法發現所謂一輛汽車的事實。車輪是一輛汽車嗎?座位是一輛汽車嗎?底盤是一輛汽車嗎?根本沒有汽車的存在,我們所稱的「汽車」,只是零件的組合。

同樣地,什麼是一棟房子?它是牆壁、屋頂、柱子等的組合。如果你分開審視每個部分,沒有一個事物,被稱為一棟房子。這些部分的組合才叫做一棟房子。也能以同樣的方法,來看待拳頭。當你以特定的方式放置手指和手掌,你稱它為一個拳頭,一個拳頭於是存在。離開這些手指和手掌,則絲毫沒有拳頭的存在。所以,如果審視每個部分,例如把每根手指分開,就不可能有拳頭。

對一座城市來說,也是一樣的道理,我們所稱的柏克萊市只是不同建築物的組合,我們稱它為柏克萊市。如果審視每個部分、每棟建築物,我們所稱的柏克萊市,絲毫不存在。

基於共同約定俗成,及語言慣用上的方便,我們給予事物的組合一個名稱—一輛汽車、一輛馬車、一棟房子、一個拳頭、一座城市或任何其他的名稱。事實上,當一個一個審視不同的部分時,除了組成的部分之外,我們無法找到這名稱所指稱的事物。
 
同樣地,我們所稱的生命,只是心和物的組合,離開心和物,就沒有我們所稱的生命、人或個人。當禪修者作如是觀時,他將達到正確的覺知:在最究竟真實的意涵中,沒有生命、人、男人、女人或個人,只有名法與色法一起的組合而運作。當禪修者達到觀心與物了了分明,觀心與物生起、消滅、來去,這才是具清淨觀的禪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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