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戒減害,生活自在
尊重生命,拒絕暴力:不殺生



 

「不殺生」是你我生命的保障

 
「殺戒」是優婆塞、優婆夷的第一條戒。即使是為了維護自己的生命,只要是有生命的眾生,上至諸佛聖人、父母、師僧;中至一切天、人;下至鳥獸蟲蟻等,都不能惡心殺害他們的生命。
 
這裡強調的是「惡心」,也就是惡意、蓄意或以損害不善的心念,執行了斷生命的行為,並且造成對象命斷的結果。
 
持守「殺戒」,不只不能親手去殺,也不能指使他人去殺。如果自己不做這樣的行為,但對於他人殺害眾生的行為,表達了讚嘆、鼓勵、支持,甚至以之為榮耀,而導致對方斷命,這也是犯了殺生戒,則失去受戒時所得的「戒體」。
 

略講「殺戒」

犯殺戒的五項條件
 
佛教戒律對於犯殺戒,成立需要五項條件:
 
1.是眾生:被殺的對象是有情眾生,所謂的「有情眾生」,一般是世俗所認為的有意識性的動物。
 
2.眾生想:知道那是有情眾生。
 
3.起殺心:起了殺害的心。
 
4.興方便:執行殺的方法、動作。
 
5.命斷:被殺者死亡。
 
也就是就主體的意識、動機、受害對象、使用方法、過程以及最終結果等,全方考量犯殺戒的行為,任一條件因緣不同,論判犯戒的輕重就會有所不同。
 
佛陀制定戒律之初,不殺生僅是指不殺人;後來才逐漸擴及不殺動物。其中根本犯殺生戒的,也就是殺人,必須具備以下五個情況:
 
1.對象是人:所殺害的對象是人。就佛法而言,罪最重的對象是殺父、殺母、殺阿羅漢等「逆罪」。如果對象是動物,仍是犯戒,但不是根本罪,可以懺悔,屬輕犯。不過,若惡意凌虐動物致死,或忽略生態平衡捕殺動物,有違殺戒的根本用意。於此,還是強烈呼籲人類:尊重各類生物的主體性與生存權。
 
2.人想:你知道或以為對方是個人。換句話說,你沒有看到這個人,或認為這個不是人,但你認真地殺了人。所以,「人想」強調的是自己對客觀的認識。
 
有詩描述:「林暗草驚風,將軍夜引弓;平明尋白羽,沒入石棱中。」(盧綸.〈塞下曲〉)漢朝大將軍李廣誤將石頭作虎而射殺。若天色太暗,誤將人當作樹而砍殺,這是誤殺,不是根本犯。
 
3.起殺心:有想殺死對方的念頭。
 
4.興方便:興方便就是為達到殺人的目的,而採用的各種手段。這類過程常是最複雜的。
 
5.命斷:也就是造成對方死亡。若殺人未遂,佛教戒律裡也有不同的論判。
 
戒律是嚴密的,以五個條件來判斷「犯」,其中一項起變化,所結的罪就隨之改變。
 
負責而不是指責
 
犯戒有輕重之分,簡單說有三個層次:第一叫做「根本犯」,即是正犯這條戒;第二是「方便犯」;第三是「輕犯」。殺人是殺戒中的根本犯,是最嚴重的;不僅如此,也要受國法的制裁。至於殺動物、打蚊子的罪較輕。
 
犯戒的輕重差別,都是相對來說的。就算是根本犯,我們也都能在知錯認錯,接受相符的刑罰之後,得到重新開始的機會。但是,我們不可能在犯戒後,還能回到未犯戒之初,或認為「我知道錯了」,就能彌補所有的遺憾。而是接受並負起錯誤行為的所有責任,包括失去持戒的功德與犯戒的果報。
 
如果真殺了人,犯了最重的殺戒,也不能抱著「反正我已經犯戒了,懺悔也沒用,那就算了」自暴自棄的心態,仍要懺悔,並再次提起心力,不再犯戒。如破鏡重圓,重接合的鏡子有裂縫,不再那麼光滑無暇。但破鏡還是能發揮照物的功能。我們若毀損戒體、持戒不夠圓滿,曾經種下願意持戒的種子,還是可以在此人的未來,當遇到誘惑或挑戰時,發揮醒發本心的良知功能。這也是鼓勵大眾受持戒法的最重要的因素。
 

不殺生的時代意義

尊重生存權
 
佛陀為何將「不殺生」放在戒律之首?原因是世間所有的可能,都必須建立在生命存在的基礎上。如果生命不能存續,其他一切也都不必談了。尊重生存權是佛教戒律中最重要的,也是世俗所有法律的基礎。
 
有情眾生愛惜自己的生命,重過世界上任何一切。當生命安全得到保障,人們才能活得幸福,安心工作,社會才能繁榮發展。在佛化社會中,若人人持守此戒,所有生命都將得到保護。
 
不只是人類的生命需要保障,其他生物的生命尊嚴,也同樣應受到重視。佛教是十法界的世界觀,並非以人類為中心的放射性思考。不殺生,是佛教徒對地球上,所有共同生活的生物種群,生存的最高指導原則。
 
殺害生命不但導致自己墮三惡道,也違失大悲精神,違背無畏施,乖離四攝善法,更與眾生結下惡緣。
 
譴責暴力行為
 
「不殺生」除了重視各類生物的「生存」,也強調所有生物都能「沒有恐懼的生活」。透過刀杖石槍等工具、或言語表情肢體上的行為,造成他人精神或身體上的迫害、傷害、恐嚇,這些都是佛教所譴責的暴力行為,也違背不殺生的根本精神—慈悲護生。
 
從家暴、校園霸凌、公共危險乃至種族仇殺、戰爭,廿世紀因暴力致死的人數超過一億。至今,無論是加暴者或受暴者,都是處在充滿恐懼不安的環境。我們要正視:暴力行為是人類社會裡可見的行為,任何人都可能在某種情況下採取暴力行為來護衛、抵抗或取得自己需要的資源。但這不表示我們無能面對、預防、改善可能產生的暴力行為。佛教的「不殺生」,就是積極以慈悲轉化暴戾,關注並給予眾生沒有恐懼的生存空間,進一步追求更好、更幸福的生活品質。
 
 
 

Q1:命是自己的,要死要活,我自己可以作主。如果活得很痛苦,選擇「自我了斷」,有犯戒嗎?

 
自殺。自己殺自己,這是根本犯。
 
殺戒的制戒緣起,就是因為一件協助他人自殺事件而制定。不論是來自文化背景、個人的心理、精神層面,或其他社會因素,佛教絕不贊成以自殺來解決問題。
 
我們的生命不完全屬於自己,而自殺行為遺留給親人的,也往往是最難面對的遺憾與自責。應當嚴肅地看待這眾緣和合的生命其中蘊含的意義與價值,珍視難得人身,把握當下修行,才是佛陀所鼓勵的生命態度。透過受戒時的承諾,也許能成為關鍵時刻當下心裡的另一個聲音。
 
如今自殺已是台灣十大死因之一,要預防自殺行為並尋求協助,讓我們主動關懷有自殺傾向及意圖的親友,避免悲劇繼續發生。
 
 

Q2:如果家人久病厭世,希望能夠不受病苦及醫療過程的折磨。可以答應讓他安樂死嗎?

 
台灣尚未通過安樂死,這是違法的。親人久病的痛苦,照顧者的辛苦,都是難以數算。如果有人活得很痛苦,我們引導他回過頭來看生命的本質,「苦」是生命的本然,無法避免。解決之道不是用人為致死的方法,而是改善外緣,以及讓心不被痛苦所轉,不因挫折而迷惘。無論有病、沒病,乃至剩下最後一口氣,我們始終要尊重、珍惜人的生存權。
 
死亡的時間、狀況,自己不能決定,但我們可以為自己久病、意外時的臨終多做些準備。早立遺囑,除了財產、後事的處理之外,還可以多了解重症末期臨終的醫療處理,包括:拒絕無效醫療、急不急救、安寧療護、甚至器官捐贈等議題。若能早告知,讓親人及醫療人員在必要時,可以做出更符合你個人意願及生命權的決定。
 
菩薩以大悲為根本,尊重包括自己在內的每一條生命的生存權。尤其人身珍貴,是修法的法器,修行成聖、成賢都是在人道完成,絕不可以輕易地毀掉。
 

Q3:蒼蠅、蚊子、螞蟻很討厭,而且很難趕走。如果清潔環境,噴殺蟲劑或放鼠餌,這樣有犯殺戒嗎?

 
很多人還會問:「持戒不能殺生,那以後可以打蚊子、蒼蠅嗎?」此戒要掌握的原則是讓居住的環境乾淨、清爽,自然減少蚊蟲的滋生,減少傳染源,保持乾淨,不一定要殺。
 
無心殺傷很難避免,每日晨起下床可念誦《華嚴經.淨行品》的偈子:「從朝寅旦直至暮,一切眾生自迴護;若於足下喪身形,願汝即時生淨土。」見到鳥、小狗等一切生命,要對牠們說法:「你是小狗(汝是畜牲),要發菩提心,轉得人身好修行」。
 
而在需要衛生消毒打掃時,尤其當大環境流行傳染病的時候,為了人的健康、生存,學佛行者還是必須要處理。不希望因為學佛的慈悲,而造成傳染病源的環境。人身難得,要活著才能修行,才能行菩薩道。
 

Q4:受持不殺生,是不是就一定要吃素?如果我自己吃素,但是,需要為家人煮葷食,怎麼辦?

 
不殺生與素食二者層次不同,不一定要完全劃上等號。但學習做菩薩,不應為了滿足口腹之欲,殘忍地殺害生命、食眾生肉。可以食三淨肉:「不見殺」、「不聞殺」、「不為我殺」。故佛教主張不殺生,不過並非絕對的素食主義。
 
有人會問:「我持不殺生,發願不葷食。媳婦、女兒生產,還可以為她烹煮雞、鴨等葷食嗎?」佛制的根本戒律是不殺生,這是最重要的基準點。然而不能省卻家庭、社會應盡的義務,或家庭成員之間,生活上相互的關懷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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