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戒律的人間性—1 佛教實體平台的建立
宗教受社會制約,也引導社會

作為世界宗教之一的佛教是存在於在社會的,以這樣的視角來談作為其存在基礎的戒律,就必須先從教團、僧團、個人與社會的關係談起,也就是要先談佛教與政治、社會經濟的關係。



從廿世紀末開始,太虛大師回應當前時勢與佛教現象時,提出佛教革命的劃時代口號,並以「人生佛教」揭示佛教的人間性,所謂「仰止唯佛陀,完成在人格。人成即佛成,是名真現實」,乃至後來繼承此精神而又普遍提倡的「人間佛教」,引領台灣佛教近半世紀的發展。廿一世紀,我們反而要回過頭來,檢核佛教自己與現實社會互動的模式,是否仍契入佛陀的本懷。
 
我們要切記,佛陀之所以出家,是看到當時印度社會的四姓不平等,也看到眾生有生、老、病、死之苦,以及在弱肉強食之下的無奈與苦迫。佛陀於是捨離優渥舒適的宮廷生活,他出家修道、證道,也弘道。但是,自佛陀開始弘法至今,經過了兩千五百年,世間的階級、不平等、貧富不均的問題仍未解決。無論是從人類進化論、哲學、考古學或醫學科技,來探求生命的意義價值與超越,生、老、病、死的本質性問題仍然存在。
 
有社會學家認為宗教能引導社會演化的一面,但是,他忽略了宗教被社會所限制、所塑造的部分。所以,宗教雖然好像引導社會的演化,但其實同時也被社會不斷地推著走,不僅限制了它自己,甚至改變原來某些需要堅持的部分。
 
也有另外一派說法,認為宗教被它所處的社會所制約,這個說法卻漠視了宗教本身也具啟發、開放的面向,能為社會注入新的、主導的力量。
 
這是一個事實—宗教存在於世間,不可能存在於一個真空管中。它一方面有自己的堅持,但是,同時它也不斷地受到社會的制約;宗教一方面引導社會,但同時它還有自己一個很清楚的使命與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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