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句義注》選:大黑長老的故事
墳場的修行



大黑受具足戒之後,他走近導師詢問教法中的種種義務,在佛陀說了兩種義務之後,他說:「尊者啊,由於我年紀大了才出家,不能完成學習經教的義務了,我就來完成觀禪的義務吧。」

 

讓導師講述了能達到阿羅漢果的業處之後,他就接受了「塚間住支」頭陀行。在初夜分,大家都進入睡眠的時候,他就到墳場去,在黎明大家都還沒起床的時候,他再回到寺院。
 
有個看守墳場的燒屍人名叫迦莉(Kālī),她看到了長老站、坐和經行的地方,就想:「是誰來到這裡?我要找到他。」她卻沒找到長老。一天,她在墳場的小房子裡點了一盞燈,帶著兒子和女兒在一旁躲起來。在中夜分時,她看到長老來了就向他頂禮,問道:「聖者啊,尊者啊,您住在這裡嗎?」

 

「是的,近事女。」
 
「尊者啊,住在墳場就應該遵守相應的儀法。」
 
長老心想:「我要按她說的做嗎?」就問她:「應該做什麼呢,近事女?」
 
「尊者,墓地住者應當把他住在墳場的事報告給墳場的看守者、廟裡的大長老和村長。」
 
長老說:「為什麼呢?」
 
「那些犯了案的盜賊在被財產的主人步步追蹤的時候,把贓物留在墳場逃走的話,人們就會為難墓地住者。然而當他們(看守者、大長老、村長)說『我們知道這位先生在這裡住了那麼長的一段時間,他不是盜賊』時,災禍就會免除,所以,您應該告訴他們。」
 
長老說:「還要做什麼呢?」
 
「尊者,住在墳場的聖尊還必須避免魚、肉、芝麻、麵粉、油和糖等物;在白天不得睡覺、不得懈怠、當勤精進、應無諂無誆、心懷善念。晚上大家都睡了的時候,從寺院來;在黎明大家還未睡醒的時候,回到寺院。
 
尊者啊!若您如此住於此處,能夠達到出家人至上的目標的話,那麼當有人把死屍丟在這裡,我就把它放在毛制的靈柩臺上,用香花等物禮敬屍體,然後舉行喪葬儀式(火化)。若您未成功,我就把它放在柴木上,點起一堆火,用矛把它拖著扔到外面,用斧頭把它砍成一塊塊地扔到火裡燒。」
 
於是長老就對她說:「好的,賢妹,你要是看到了一個[ 適合禪觀的] 色所緣,請告訴我。」她說好的,就同意了。
 
長老就按照意願在墳場行沙門法。小黑卻一起床就想念居家的生活,憶念起兒子和妻子。他想到:「我哥哥所做之事非同小可。」
 
有一個良家女在那時疾病生起,傍晚時分,沒有任何的萎靡或者憔悴就死了。晚上,親族們就把她和木頭、油等物一起送到了墳場,對墳場的看守者說:「把她燒了吧。」他們給了費用,交給[ 她] 就走了。迦莉將覆蓋著屍體的衣除去,看到這具在頃刻間突然死亡的身體宛然如生,泛著金色,就想:「這具屍體可以作為合適的[ 色] 所緣給聖尊看。」
 
於是,她到長老那裡頂禮說:「尊者啊,有這樣一個[ 色] 所緣,請聖尊察看吧。」
 
長老說好的,就移去覆蓋物,從腳底觀察到頭頂,說:「把這具宛然如生、泛著金色的身體投進火裡去吧,在火焰燒到她的那一刻,請告訴我。」說完,他就回到自己的地方坐下了。
 
她這樣做了後,就叫長老過來。
 
長老過去觀察,看到火焰一點點在屍體上留下痕跡,就如同有斑點的母牛一樣,腿彎曲垂下,手也收縮了,大腿和前額沒有了皮膚。長老想:「以前這具身體可以讓看到它的人失去節制,現在衰損破滅了。」他來到他夜晚待的地方,坐在那裡觀照衰損與破滅:
 

諸行實無常,乃生滅之法。

其生已復滅,其寂止為樂。

 
(《長部》2.221, 272;《相應部》1.186; 2.143;《本生》1.1.95)
 
偈頌說罷,他培育觀,證悟了連同無礙解的阿羅漢。

 

Facebook
觀看本期目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