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與輪迴,緣起緣滅
19) 死後,是什麼來投生?



國王又問那先:「您先前所說有關人的名與身,到底什麼是名?什麼是身?」

 

那先回答:「國王,您現在所能看見的身體,就是『身』;心中所感、所想的,就是『名』。」

 

「為什麼人的『名』能延續到來生,而人的『身』卻不能呢?」

 

那先答:「人的『身』是因為人的『名』前後相連,就好像雞蛋是蛋液和蛋殼合在一起,人的『名』與『身』也同樣的緊密相連,不能分離。」

 

彌蘭陀王問那先:「人死後,投生的主體是誰?」那先答:「是名與身。」「是原先的名與身嗎?」

 

「不是!並非原先的名與身。名、身把持今世所作之善惡,並延續到來世的名、身。」

 

【啟示】

人活著有兩大支柱,即身體與精神,就是經文提到的「名」、「身」。「名」就是精神;「身」就是色法。「名色」是十二因緣中的一支。人從小到大,外貌改變,念頭、習慣、喜好、職業、願望等也都在改變,沒有固定不變的我。「名身」並非一成不變地轉到下一世。在一世世的輪迴中,雖然會受到宿業影響,但是,我們並不是過去的奴隸,我們可以慢慢挪移、改變,從宿業中解脫出來。解脫的基礎在作善業!善業,是推動我們前進的主因。但只有善,不一定能解脫,還要有智慧來相輔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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