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薩戒六重戒—悟因法師談菩薩戒(二):不偷盜戒
就事論事處理公物



第十三條「為財打人戒」:
 
若優婆塞、優婆夷受持戒已,為於財命,打罵奴婢、僮僕、外人,是優婆塞、優婆夷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
 
此戒是警誡修菩薩行的人要平等地愛護眾生,縱然需要雇請外人工作或有奴婢、僮僕,也要以德服人,不可打罵。
 
錢財因為可以活命,眾生又欲貪心重,財物不厭其多,所以,為了聚財而不擇手段的人比比皆是。如果有人在工作中毀損公物,你儘管很生氣,但是更要心平氣和地來處理這件事情,不可以打人。職員是來這裡工作賺取薪水的,縱使是奴婢、僮僕,也不可以用打用罵的,乃至臨時顧員或工人,有不順遂的就用責怪、打罵來處理,儘管你平常對他有多好,但是在處理事情時,就要慈悲、慈和、心平氣和地來處理。
 
所以,凡是奴婢、僮僕、外人,因過失或故意毀損財物,做為在家菩薩,都不能因一時的瞋心,以手相打,或以口相罵,或以任何方式責罰他們,你只需要就事論事地看待財物的問題即可。
 
這條戒所制的就是有關財物、金融、薪資、物品等問題,顯示的是公平、文明的進程,我們一定要好好地受持,不可橫生枝節,野蠻變調打人,這是不公平的。在這當中,我們一定要學習以戒律來作為自己衡量的標準,當要生起瞋怒時,切記菩薩戒的教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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