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我」遠一點:直視無我的真理
什麼是「真實」?

佛教修法特點在無我。以對結構的觀照如四諦和十二因緣的型態,來改變思惟習慣。 目的在幫助我們看破並放下一切的執著態度,放下因執著而產生有這個自我的幻覺。 依此修學,就能真正看到:苦難與不幸是因為我們在妄相上妄認有「我」而產生的。



我們要將生命的意義與超物質世界的任何事視為有所關聯,有很大的困難,因此物質主義就成為我們的真實界。當我們探索太空,總是探索有形的層面,我們想要搭乘太空船,帶我們的身軀到月球,因為根據物質論的觀點,那才是真實的。西方的物質主義缺乏精微與細緻處,將人導向非常粗淺的意識層次。在這層次裡,所謂真實就是粗顯的東西,而情緒被摒棄為不真實,因為他們是主觀的,你是無法用電子儀器四處去測量情緒。
 
但情緒對我們每個人來講,都是非常真實的—當下所感受的,對我們來說,比數位電子錶還重要。我們的恐懼、欲望、愛、恨以及渴望,才是真正左右我們人生快樂還是悲慘的因素。然而在現代唯物的世界裡,這些可能被忽略掉,而將這個世界建立在感官的享受、物質的財富和理性的思惟上。因此,對很多人來說,心靈生活的追求似乎只是個幻想,因為你無法用電腦計量或以電子儀器檢查它。
 
在科學發達以前的歐洲文明裡,心靈的世界便是真實的世界—你想他們是怎麼將大教堂蓋起來的?還有藝術,這些全部來自一個真實的精神情操,那種人與超物質世界相連一體的情愫。精神上的真理必須由每個人自己去實證,真理即是自我實現,即是最終極的主觀。佛陀將主觀放在宇宙的核心—寂靜之點,那兒所呈現的相,絲毫不帶個人色彩的主觀,那寂靜之點既不是某個人的也不是某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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