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無住本 立一切法
求法者應無所求

《維摩詰經》,直從無我離相而趣入。 在等觀中,煩惱、菩提、一切法是同樣的空無別異,展現空與業報並存的生命觀。 在「以因緣故諸法生」的無差別基石上,契入中道不二法門



《 五燈會元 》記載一段公案 :黃檗禪師在佛殿禮佛時 ,有沙彌問他 :「不著佛求;不著法求;不著僧求。長老禮拜,當何所求?」黃檗禪師說:「不著佛求;不著法求;不著僧求,常禮如是事。」沙彌又問:「用禮何為?」黃檗打他一掌。沙彌抗議說:「你好粗魯。」黃檗回說:「這是什麼地方,豈容你說粗說細!」又打沙彌一掌。「不著佛求;不著法求;不著僧求」這幾句話,即出自〈不思議品〉。
 
當時 ,舍利弗看到維摩詰的房子裡沒有椅子 ,心想 :大家坐哪兒好呢 ?維摩詰知道他的心意 ,就問舍利弗:「請問您是為法而來呢?還是為座位呢?」
 
舍利弗說:「我當然是為法而來,不是為了座位。」
 
維摩詰說:「求法的人,連生命都可以捨棄,何況椅子呢?」接著,維摩詰借題發揮,談怎麼「求法」。「求法的人,不執著佛;不執著法;不執著僧。不求出離;不求生滅;不求貪染;不求修行境界;沒有取捨,不求功德。放下用眼見、耳聞、身受、知覺的求法方式。想要求法的人,對一切法應該都無所求。」沒有煩惱可斷、沒有菩提可證;不執著、不分別、不對立;隨時保持不落二邊的自覺。無法可求,才是真正的求法。
 
前述公案中的沙彌,就是後來的唐宣宗,當時他為躲避宮廷鬥爭,到寺院剃度做沙彌。他執著拜佛就是因為有所求,也才有這番問話。禪師為了破除他的執著而出掌;但他又執著於「有個被打的我」,所以又挨了一掌。黃檗禪師的身教與言教,為「求法者於一切法,應無所求」,做了最好的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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