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堅持:香光寺二一八靜坐抗議紀實
香光寺答客問



 

問:村民說師父將「玉山岩」擅自更改為「香光寺」,是真的嗎?
 
答:民國六十四年「玉山岩」更名為「香光寺」,這在舊殿右側年由「玉山岩重建委員會」所立的石碑(民國六十六立)文中早有記載。這是法師與村庄長老共議,信徒大會決議才更名,當時只有六位法師參與,其他數十位皆是村庄長老,並非七十二年由法師更名,更不可能有「擅改寺名」的情事。該次會議記錄有報請嘉義縣政府核備在案(嘉義縣政府 64.3.21 嘉府嘉民行字第 21886 號)。玉山岩就是香光寺,香光寺就是玉山岩,二者是相同的。 
 

 

問:村民說香光寺侵佔玉山岩寺產,他們要追回廟產,這是真的嗎?
 
答:據民國六十二年四月三十日的台灣省嘉義縣寺廟登記表所載,玉山岩登記為「佛教」,屬「募建」,住持林對,管理人林恢弘。不動產方面,此「廟」是信徒林長榮無償供用,非屬「廟產」,並有登記土地所有權人為「觀音佛祖」的「觀音田」(該田園位於昇平村)。 

所謂「佔據廟產」、「侵佔民地」其實是子虛烏有的事,心志法師(王美枝)六十三年就任住持時,除「觀音田」之外,在「玉山岩」名下並無任何一筆的寺產。 

一直到六十五年才開始第一次購入土地,因當時寺名為「香光寺」,所以該次及此後陸續購入的土地等寺產,一概登記在「香光寺」名下,所有土地都是由民間購買,而所有寺產均有案可查。歷經心志、悟因及明迦三位住持法師的辛勤經營、十方信眾的護持,寺產都是經由合法手續購得,何來「佔據廟產」之事?而且原玉山岩「本廟」土地,是林長榮個人無償供用,並非屬於「廟產」,所以村民說要「追回廟產」,何有「廟產」可追? 

香光寺所有的土地、建築,無論前區或後區都是來自大眾,屬於大眾所共有,是完全依法定程序登記為香光寺的財產,誰也帶不走,誰也不能任意處分,根本談不上佔用。 
 

 

問:村民組成「香光寺管理委員會」欲終止委託管理,接管香光寺,能成立嗎?
 
答:如二月十七日中時晚報報導:「要將該寺(香光寺)管理權及廟產交由管理委員會」等等, 這也是於法無據之說。 香光寺於民國七十六年依省政府民政廳73.7.9 民五字第 2740 函訂定組織章程, 而依該章程第四條所言:「香光寺之寺務推展、內部人事、行政、寺務等運作,除受主管機關依法監督及本章程節制外,不受任何團體或私人干預。」因此,寺方不可違背眾多信眾之託,將管理權私自交給個人或其他團體,更何況是非法組織的團體。 

新任管理人與住持皆是由信徒大會中產生,共同管理推動寺務,故有心人士所謂「終止委託管理」,在自始從無委託管理下,何來「終止委託管理」!又所謂「心志法師未經信眾同意,竟將寺院交給其他女尼管理」之說,實是詆毀之言。 

香光寺這一切,都是本地十三庄的信眾以及其他各地無數信眾,二十多年來點點滴滴、聚沙成塔奉獻出來的,寺方無權私相授受,把它交給任何人管理。我們一向尊重大家的意見,更遵守法律的規定,一切依法而行。 
 

 

問:村民說法師要拆舊殿?納骨塔,香光寺有這項計畫嗎?
 
答:香光寺始終未有,也不可能有為興建納骨塔而拆掉舊殿的計劃,因為這是有違本寺宗旨的,會有這樣的傳言,是有部分有心人四處造謠,並以阻止香光寺拆舊殿為藉口,煽動村民,糾眾組非法的管理委員會,並向不知情的民眾收取捐款,進而企圖於二月十八日強行佔管香光寺,這是極端無視社會秩序及政府公權力存在的行為。我們也希望村民及社會大眾莫再受騙,為此並籲請治安機關密切注意此事的發展,並立即偵辦其中有無藉機詐騙、非法斂財等不法情事,以免繼續危害善良的村民,維護地方安寧。 
 

 

問:村民說香光寺是道教的道場,法師擅改為佛教道場,且不許他們拜拜,是嗎?
 
答:民國六十二年玉山岩在寺廟登記上所屬的宗教是「佛教」,舊殿的柱子、門柱、門楣、石碑等也多刻著佛教的字眼(例如靈山、龍華、六根、五蘊),這代表彼此的承諾,大眾始終貫徹一脈香火的,也是彼此合作的基礎點。不知道為什麼突然出現「道教」的指稱?又何來「佛道之爭」? 

香光寺供奉的是觀音菩薩(村民稱「觀音佛祖」或「大媽」),一直是以正派正信的佛教自我期?,雖然如此,也相當尊重各種宗教,何況中國人自古以來的信仰就有相當濃厚的民間色彩,這是眾所周知的。再說,香光寺是公共場所,任何人都可以來參拜。 
 

 

問:村民說法師沒有維護好寺產,將金爐摧毀,又不讓他們拜牲禮,所以他們才要「討回管理權」?
 
答:傳統上,在一般信仰中是有燒金紙的,香光寺一向也沒有禁止大家燒金紙,而日前因為香光寺擴建工程,在挖地基時,因臨近金爐,又適逢席斯颱風來襲,水土流失,致使已使用相當年月的金爐崩塌。目前則先以不鏽鋼的金爐代用,另外,在擴建的新大殿前會建一座新的金爐供大眾使用。 

在媒體上事實的真相一直無法被澄清,尤其有心人士以信仰層面混淆,更模糊問題焦點。事實上,拜牲禮、燒金紙只是法師不提倡,村民們幾十年來也都是照民俗祭拜,何嘗阻止!以信仰作為紛爭的掩飾,實行管理權的爭奪,如此技倆應不止在香光寺,也不止在此時空發生,不少的佛教團體就是在如此混淆不清的情況下,以及政客、行政主管機關的介入斡旋下,而被迫放棄或任其改組,甚至改變佛教的體質而成為道教或民間信仰,番路鄉的半天岩紫雲寺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 
 

 

問:法師們為何要採取靜坐抗議的方式,又為何要答應與村民協調呢?
 
答:二月十八日之前,非法的「香光寺管理委員會」已發函各媒體,邀請大眾於十八日當天來寺參加管理權交接典禮,寺方靜坐乃是針對此非法舉動而採取的抗議行動,希望大眾能了解「香光寺從來沒有選出管理委員會」。遺憾的是,法師靜坐時卻遭到抽坐墊,甚至是被勒脖子的對待,僵持了五個小時,強力撞擊的鑼鼓聲,已使法師們耳力不支,恐造成永久性的傷害,為了安全退離靜坐道場,在第三者協調之下簽下同意書。 

 

 
問:如果寺產有糾紛,法師何必執著塵境,與村民糾纏呢?
 
答:其實香光寺附近的內埔五村村民大部分都是善良而虔誠的,只是有少數有心份子從中製造衝突。至於香光寺產權的合法性是無庸置疑的,管理權的移轉也是經過法定的程序。香光寺產權來自十方,屬十方所共有,少數捐獻者主張由於捐獻而要取回管理權,這是於法不合的。法師們如此努力,不是爭產權,因為產權都已登記在「香光寺」名下,沒有任何個人可以擁有,所以沒有產權之爭;也不爭管理權,因為管理權是被信徒大會——香光寺最高權力機構授予的。法師們之所以堅持,只是在維護「法」的尊嚴罷了!畢竟香光寺是十方所有,法師在此管理、住持,有維護香光寺主權完整的責任與義務,要對十方布施的信眾負責!不能私自將管理權授受給部分有心人士。 

放棄一個佛教的堡壘,對法師來說是很容易的,雲遊十方本是出家人的本色,但是為正法的住世,香光寺法師們是團結而堅定的,雖然目前有多位法師耳鳴不止,仍在治療中,也都沒有退縮,還有支持法師們在此住持的村民及十方信施,也都願為「法」的堅持而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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