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轉或還滅:《正見經》中十二支緣起
知取之四諦



 

取是有的原因

了解「有」(存在)如何成為「生」的緣、條件之後,接著要來探討存有之前的狀態。「什麼是有?什麼是有的集?什麼是有的滅?什麼是有滅之道?」舍利弗回答「有」分為三有:「欲有」,感官的存在;「色有」,微細色法的存在;「無色有」,沒有物質色法的存在。註釋書中對三有以兩個面向解釋:第一是「業有」,即特定的業會引導眾生投生特定的界。這特定的界是這特定業的果報。
 
「由於取的集,而有有的集。」可以說「取」是眾生、有情之所以存在的原因。之前提到「有」是「生」的緣,一旦出生的「生」就是「再生有」,是「業有」的果報。當提到「取」是「有」的緣時,指「取」是「業有」和「再生有」的緣。
 
「取」是什麼?「取」如何成為「有」的緣?一般的回答是:一旦有執著就會促使我們有造作、造業,一旦造業就會導致新的存在—再生,這是非常普通的解釋。若要詳細解釋「取」如何成為「有」的緣,從經文中可以瞭解到不同的「取」是「有」的緣。如四種取:欲取、見取、戒禁取,我論取。在以下解釋中,我歸納了緣起中不同的「取」,這僅是某些例子,而非最完整的說明。
 
欲取
執著感官享樂

第一個較粗糙的取—欲取。「欲取」指的是某些人特別執著某些感官享樂,不在乎任何倫理道德規範,甚至破戒也在所不惜。報紙所經常報導的謀殺或搶劫,這些事件的發生,常常是因為他們在乎的是滿足某些感官的享樂,而不在乎這些罪行。
 
有人為了要滿足感官的享樂,犯下了邪淫或誘姦年幼的小孩,犯下惡口或傷害性的妄語,造下惡業的人,因不善的行為會引生惡果。在所謂的「取」中,基於感官的享樂而造下了惡果、惡業,也由於造了這樣的惡業,而讓他們留在欲界中的惡道。
 
雖有「業正見」但仍執著感官享樂
 
另一類的人,他們有業的正見,即相信「善行有善果,惡行有惡果」,但仍有感官享受上的執著。他們仍希望下一輩子有感官上的享受,並在這一世仍繼續擁有感官的享樂。可是他們受持戒法,也會修些福德—在這一世布施、持戒或從事宗教的禮拜或供養,其目的是為了取得未來生天的果報、功德,希望未來能升天界享受天樂。如此,凡是有「業正見」的眾生,會從事福德的修養,從事「業有」的行為,但只要仍屬於感官享樂的行為,還是會使他們投生於欲界。像這樣從事善業的眾生,所產生的是善業的「業有」,會投生欲界的善趣,如人道或六欲天。這是具有業正見的情形。
 
有人雖有業正見但卻為了宗教的目的而殺戮或自殺,認為會因此而生天,是非常危險而不當的。以宗教的名義參加所謂的聖戰;或為了宗教毫無顧忌地殺人、自殺、犧牲自己。這樣的觀點,全是為了能夠升天。但當他們死後,張開眼睛一看,卻會發現他們所到的不是天趣,將發現天堂不是他們所想像的模樣。天使去哪裡了呢?富麗堂皇的宮殿在哪裡呢?事實上,這樣的行為會導致他們投生到悲慘的地方。這同時也是一種「見取」。
 
見取

第二種取是「見取」,有些人執取某些特別的邪見。有些邪見是非常不健全、邪惡的,這些邪見根本上會破壞社會的道德與倫理。僅僅只是執取這樣的邪見觀點或提倡否認倫理道德、業論等觀點,就可能導致人最後投生到惡道。在另一方面來說,有些人接受了某種邪見,認為一切都無所謂,然後從事或犯下十不善業,導致此人投生三惡道。
 
另外,有些人執取正見,只是部分的正見,他們認為任何行為一定有結果,好的行為會有好的結果,但他們的希望是能夠投生到永恆的天堂,這屬於「常見」。因為這個「常見」,這人可能會從事善行。很多其他的宗教,相信有永恆的生命,也鼓勵信徒從事善行,其教義強調人死後會有永恆的生命,而且相信上帝創造一切。佛陀不承認這樣的教義是正確的。基本上,這樣的信仰基礎在永恆的條件,雖然還是會從事善行、有功德的行為,他們也會投生到善道或是天道。這種正見使人從事善行,而這善行導致他們投生欲界,因為所行的善行屬於欲界的層次,將在相應的欲界投生。
 
戒禁取

以巴利文字來說「戒禁取見」(sĪlabbata-parāmāsa),意指執著戒法和戒規。執著什麼呢?相信跟隨特定的苦行或奉行某些戒條和儀式便可達到宗教上的解脫。佛世時,有很多宗教學派認為藉由從事某種苦行或儀軌可以達到特定的目的。例如,婆羅門教的殺生供養,目的在於淨化,認為藉由這樣的儀式,解脫的門將會為他們而開。所以,他們必須找婆羅門祭司來進行儀式。
 
婆羅門教外的修行者則從事非常極端的苦行,如斷食一星期或二星期;或整天站著不動;或躺在尖銳的東西上,如針床;或夏天極酷熱時,於日中頂著大太陽,在自己的周邊燃火,正坐其中;或冰天雪地時,浸泡在冰河當中。他們相信藉由這樣的苦行,能夠淨化煩惱或去除任何解脫的障礙。從佛陀教法的角度來看,這都屬於邪見的呈顯。這類的修行事實上是不能引導一個人達到更高的境界。甚至有人非常執著,也可能因為這樣的執著而投生惡道。最重要的是:這樣的修行並不能引導他們脫離欲界。
 
我論取

第四種就是「我論取」,又名「我語取」,這是很微細的一種執取。在一些經典中,佛陀特別闡明並澄清各種不同的「我見」。佛世時,印度有各式各樣的我見,在這些不同的教義中,佛陀以無我的教義而顯著。無我的教義,主要是不承認有一個真實的「我」存在,了解眾生都是緣起的,一個人藉由不同的行為,可以改變及轉化自己的命運。
 
「有我」的教義是很吸引人和微細的,因為眾生非常愛自己,所以很容易接受「有我」的教義。這也是為什麼主張「有我」的教義,經常會引發很強烈的情緒反應。因此,當佛陀提出無我的教法時,受到很多反對意見的抗拒。
 
眾生所執持的「我見」
斷滅見

接下來探討不同的「我見」。第一個是斷滅見—人死後就不存在,什麼都沒了。這基本上是很唯物主義的觀點,但也深為現代人所接受。這種觀點影響人偏重物質感官的享樂。由於持有物質享樂的觀點,他們就不傾向於尊重倫理道德。相對的,他們的行為也就不會考慮到道德倫理。因此,這類傾向唯物質主義觀點的人很容易投生惡道。
 
不過,另有一個真實的情況:雖然某些人持有唯物主義論,但他們也持守倫理的法則、實踐善行,如此他們一樣會投生善趣。斷滅見的人也許不相信死後會留下什麼,但其中有些人可能肯定某些正義或慈悲的觀點,基於這些觀點會讓他們從事善行。例如比爾蓋茲,我不知道他真正的信仰是什麼,但他捐了幾百萬美金到非洲,去除瘧疾和幫助愛滋病患者,可以肯定的是這樣的行為有很大的功德。
 
創造主的存在

另一種觀點是認為有一個創造主的上帝,認為上帝會讓他們得到永恆的生命,這是一種創造主的觀點。持奉這種觀點的信仰者會遵循上帝的規則,多數會是善法。他們會祈禱或禪修,也由於從事祈禱的冥想禪修,讓他們達到類似某種禪定的狀態,也有可能修得四禪定而因此投生到相應的色界。
 
永恆無限的「我」

另有一個我見,是哲學的觀點。如印度教認為:相信有一個永恆無限的宇宙的我。基於這樣的觀點,在印度或其他國家,有些瑜伽行者或禪修者,能入非常深的定。他們得到的定,甚至可達到四禪定或無色定。這些有能力達禪定,並能維持穩定入禪的人,也會因這「業有」而投生色界或無色界地。
 
所以,所謂的「取」是一種心所(心理的態度),想擁有、掌握、執取什麼。這取的心會影響我們的行為,行為是因取的心而產生,因此,行為本身是屬於業的行為。這世的行為是過去世取的果,並且這世的行為會導致在未來的某一世產生果,行為是屬於「業有」。
 
總括來看,我們可以看出一個完整的圖案—不管是哪一種執取都是「有」的緣,都會導致有情在三界存有或再生。雖然行為不同,但因其不同的「取」,令之投生到相應不同行為的「地」,讓有情和三界相連。
 
       【四種取及其舉例】菩提長老提要
欲取
1.有人因為執取欲樂(欲取)而破戒,他殺生、偷盜、邪淫、誘姦年幼者、惡口與說損害性的妄語,造成投生惡趣的後果。
2.有業果觀念的人,因為執取欲樂,(想要享有天界的欲樂)而布施、持戒等,結果會投生於天界。
見取
1.由於執取邪見(見取,如行為並無後果)而破戒,將投生至惡趣。
2.因為執取正見(見取,如有業果的存在)而持戒,將投生至善趣。
戒禁取
簡言之,就是相信特定的苦行的戒規與行持可以導致清淨、覺悟或解脫,而從事這樣的修行,所產生的業將導向適當的未來存在。
我論取
1.通常人在死時便滅絕的有限、短暫的自我見解,導致過世俗的生活與追尋欲樂,因而會投升到欲界較低之處。
 2.認為我是上帝所創造的有限自我,這樣的見解使人持戒與禪修,而造作投生欲界或色界善趣的善業。
 3.無限而永恆的自我見解會使人修習禪定,而投生到色界或無色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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