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手千眼觀世音:《大悲神咒》與《大悲懺儀》
《大悲懺》是誰制定的?



 

〈大悲咒〉與《大悲懺》,二者系出同源,皆出自《大悲心陀羅尼經》,〈大悲咒〉是觀世音菩薩從千光王靜住如來處聽聞,在補陀落迦山為大眾宣說的神咒;《大悲懺》則是知禮大師(960-1028 年)所制定的懺儀。

知禮大師,北宋高僧,天台宗第十七祖。俗姓金,十五歲受具足戒,又稱法智大師、四明尊者。曾修《大悲懺》三載,燃三指供佛。世壽為69 歲,戒臘則是54 年。著作有《修懺要旨》、《別理隨緣二十問》、《十不二門指要鈔》、《千手眼大悲心咒行法》、《四明十義書》、《天台教與起信論融會章》等。

因大悲咒的功德及持誦流行,於是出現大悲懺法。知禮大師以〈大悲咒〉為核心,擷取《大悲心陀羅尼經》部分經文,及引用《摩訶止觀》中「非行非坐三昧」制定一部事理並重的懺儀,是為《千手眼大悲心咒行法》(《大悲懺法》)。涵蓋了十種的程序和儀式:一、嚴道場;二、淨三業;三、結界;四、修供養;五、請三寶諸天;六、讚歎申誠;七、作禮;八、發願持咒;九、懺悔;十、修觀行。。

明末清初的讀體律師,字見月(1600-1679),將知禮大師的版本加以簡化,廢除十科分類,重新加以組織,名《千手千眼大悲心咒行法》一卷(《大悲懺儀》)。之後,寂暹法師在清仁宗嘉慶二十四年(1819),重新整理編輯新的版本,成為現今通行的懺本。

知禮大師初創的《大悲懺》具「事儀」、「理觀」二者,依法誦持是以21 天為一個懺期。明、清時期,讀體和寂暹的刪改重纂,將天台重大特色「理觀」給刪除了,只剩「事儀」部分,法會時間約二個小時。《大悲懺》簡化後,因為能適應不同根器、不同需要的人,且能夠在短時間內獲得各種法益,成為各寺院的重要法會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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