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經》十如是 
如是本末究竟

十如是是哪十個?十如是真的有十個?十如是說的又是什麼? 如是如是,從歷代祖師的翻譯與解釋中, 一起來探討十如是的真義。




 十如是到底有幾個?

 
前言
 
《法華經》素有經王之稱,是對中國佛教思想具有深遠影響的一部經典。然而,這部經典並非一開始就在中國佛學界取得最高地位,南北朝時的判教,一般將此經排列於諸經之後,大乘《涅槃經》之前,也就是說《法華經》低於《涅槃經》,因為後者明白開顯佛性常住的奧義。
 
《法華經》能提升到最高位次,實賴於慧思對圓教實相的體悟與闡發,其高徒智顗再進一步,將此經為依經的博大精深天台教學體系建構完成。此後,中國佛教各主 要宗派學派的實際創立者都無法避開對此經的詮釋與定位。例如,與智顗時代相重疊的三論法匠吉藏,是撰寫此經注疏最多的祖師;法相疏主窺基東遊五台時,在博 陵應請開講而留下《法華玄贊》;華嚴宗師法藏在判教論述中,使用許多篇幅解釋《法華》與《華嚴》的一乘義差別。
 
《法華經》是初期大乘的重要佛典,內容豐富多元,經中明顯可看到主題的轉換。《法華經》的整體內容可分為三大類(依鳩摩羅什譯本的品序):第一大類自第二〈方便品〉到第九〈授學無學人記品〉,闡釋「於一佛乘方便開三」、會聲聞乘歸一佛乘的如來出世本懷。
 
第二大類從第十〈法師品〉到第二十一〈囑累品〉,關注的課題包括弘宣《法華經》的「法師」、如來的久遠性、真理付囑與塔廟建立等。
 
自〈囑累品〉以下諸品為第三類,講述菩薩等的踐履事跡。
 
這三大類經文事實上是在不同時代成立的,從梵本也可看出所用語言的差異。概略地說,第一大類的頌文成立最早,約西元前一世紀,語言屬東印度;長行約在一世 紀成立,語言屬北印度;第二大類約成立於西元100年,語言屬西北印度;第三大類約成立於二世紀後半,語言屬西北印度。
 
第一大類即是「原始法華經」部分,〈方便品〉尤為核心的一品。此品中有幾個非常值得討論的問題,本文聚焦於甚受關注的「十如是」。
 
「五何法」或「十如是」?
 
在鳩摩羅什所譯的《妙法蓮華經》中,有一段「十如是」的經文,對天台實相論的建構有很大影響,是「一念三千」說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祖師一向依羅什譯本來 理解和詮釋《法華經》,但此譯本的十如是卻是非常獨特的翻譯,因其多數項目並無法在現存梵本、藏譯本和其他兩漢譯本(竺法護譯《正法華經》與菩提流支等譯 《法華經論》)中找到對應。
 
根據當代學者的研究,羅什譯本外的其他經本大抵是可對應的,都只有五個項目;而五項中又只有兩項(相、性)與羅什譯本相符。有學者推論:由於《法華經》這 段文句過於抽象難譯,羅什於是徵引《大智度論》的相關說法來輔助意義的解明,可能負責筆受的弟子缺乏對照原本的語言能力,以致將解說部分也混入經文。
 
若再對照現存《法華經》梵本,另有兩處類似的經文,一是〈方便品〉十如是段的長行後重頌,可見到五項中的四項;一是在〈藥草喻品〉長行,可見到三項。但在羅什譯本也都只譯出意義較具體的性、相二項。足見羅什譯本對類似經文的翻譯,採系統性的處理方式。
 
譯文比對
 
為了讓羅什譯本十如是譯文的特殊性更加顯明,首先將此段經文與其餘諸本的相應文句進行對比。
 
現存梵本的對應文句中譯如下:「舍利弗!如來為如來說示如來了知的諸法。舍利弗!如來說示一切諸法。舍利弗!如來了知一切諸法:『這些法為何、這些法如 何、這些法似何、這些法的相狀、這些法的體性。這些法為何、如何、似何、相狀、體性。』對於這些法,如來是現見者,非不現見者。」
 
藏譯本與此大同。《法華經論》的譯文也作「何等法、云何法、何似法、何相法、何體法」,學界有以「五何法」稱之。《正法華經》譯文晦澀難懂,但也只有五項或六項,透過對竺法護習慣譯詞的考察,多與梵本能夠對應。
 
羅什譯本譯文則為:「佛所成就第一難解之法,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所謂:諸法如是相、如是性、如是體、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緣、如是果、如是報、如是本末究竟等。」
 
其中,「佛所成就第一難解之法,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大致對應於梵本的「如來為如來說示如來了知的諸法……如來了知一切諸法……如來是現見者,非不現見者。」其中,羅什譯本最大的特色,是出現「諸法實相」的譯詞與十個如是的項目。
 
依據梵本,如來了知與教示的是「諸法」(法的複數形)的五個面向,但經文中未具體說明其內容。羅什譯本則可理解為如來自十個面向對「諸法實相」的了知,而 十個如是的個別意義,同樣難以自經文中推索而得。「諸法實相」在羅什譯經的語境中,通常是指作為諸法共相的如實體相(單數形),而非就差別殊相(複數形) 而言;因此,此處「究盡諸法實相」應指如來的智慧,能窮究一切諸法的所有面向的真實情狀。
 
由於「五何法」或「十如是」的具體意義無法自經典文脈中求得,古代注釋家各提出不同的詮釋,是後人理解意義的重要憑藉。
 

世親《法華經論》的解釋

 
《法華經論》是唯一現存的印度注疏,其作者是世親,他當然是依據梵文來研讀此經,所解的是「五何法」。世親對這五個項目,提出多種解釋,可知「五何法」的意義是不確定的。
 
依「證法」解
 
世親的第一種解釋依「證法」而說,亦即就佛所覺證的內容而論。依證法而說主要又分為二種:
 
扣著〈方便品〉的語境來詮說
 
「何等法」即聲聞法、辟支佛法、諸佛法三乘法。「云何法」意指佛透過因緣、譬喻、言辭所做的三乘詮說。「何似法」是說三乘都是通於清淨的法門。「何相法」 是說三種法義是一相之法。「何體法」的意思是三種法的體性是無二的,並援引《法華經》的意旨說佛陀教示的無量乘唯是一佛乘,沒有第二乘。這種解釋可與《法 華經》和會三乘歸於一乘的思想相連結。
 
表達佛對諸法的全面了知
 
第二種解釋與《法華經》看不出明顯的關聯,而與佛教一些相互成對的名相配合,意在表達佛對諸法的全面了知。「何等法」即所謂有為法、無為法等,是部派常用 的對於法的範疇區分。「云何法」指因緣法、非因緣法等,是法的形構方式。「何似法」指常法、無常法等,以常與無常代表法的樣貌。「何相法」指生、住、滅三 相法,與不生、不住、不滅三相法,分別是有為法與無為法的特徵。「何體法」是說五蘊體與非五蘊體,因五蘊是一切有為法的體性。對於何似法、何體法,尚有不 同的解說,茲不贅述。以上解釋應是受到部派佛教析分法相的模式所影響。
 
依「說法」解
 
另外,尚有依「說法」而做的解釋。就三乘法與一乘法而言,證法旨在強調「於一佛乘方便開三」、「會三乘歸一乘」,是唯佛所證的深奧內容;說法則在說明傳述 三乘法義之言說法的諸般面向。依據說法,「何等法」指名身、句身、字身等,即承載法義的語言;「云何法」意謂教法是依於如來所說;「何似法」指出其樣貌是 教化可教化者;「何相法」說明其特徵是「依音聲取」,透過音聲(言說)來獲得教法;「何體法」說明言說教法是「假名體」。
 
通過上述世親的注釋內容,可以窺見一位印度祖師在看到梵文的「五何法」時,如何依據《法華經》的文脈、佛教對法相的析分,以及言說教法的性質等三個方面,對五個項目闡釋自己的理解。
 
 

智顗以前諸師的解釋

 
道生————十一事緣
 
現存最早的漢地《法華經》注釋書,是道生的《法華經疏》,其以精要的言論發揮此經深義。道生將十如是段分解成十一事緣,最後的「本末究竟等」被二分為「本末」與「究竟等」。道生認為這十一個事緣在說明「萬善」,即與成佛有關的一切事項。
 
「相」指外在特徵,如煙是火相;「性」指內在性質,如能燒是火性;「體」是相、性二者的合稱。未生起作用的潛能是「力」;已生起作用的狀態為「作」。能生 的主要條件是「因」;從旁輔助的條件是「緣」。心中所期望完證者是「果」;圓滿實踐所體得者是「報」。萬善的始點是「末」;佛慧的終點是「本」。唯有佛能 了知以上諸事的真實內涵,通曉它們的本源與終極,所以總結說「究竟等」。
 
雖然,道生的解釋非常簡略,各項目的具體意義難以知悉,但可知這十一事緣都是就成佛實踐的過程與成就而說,是與《法華經》一佛乘的意義貫通起來。
 
法瑤——十如是解釋佛智慧的照用
 
智顗《法華文句》中引述晚道生25年生的法瑤的見解。他主張十如是乃在解釋佛智慧的照用,並扣著三乘與一乘的關係,而論說十項的內容。
 
三乘開端的別異是「相」,必然成為三乘為「性」。發心是「體」,隨著心所能勝任的範圍是「力」,力產生的作用是「作」。造作行為招感果報為「因」,此就自 身而說;從旁輔助為「緣」,此就其外力而說。所成就者為「果」,酬因的受用為「報」。相為「本」,報為「末」,最終趣向同一目標為「究竟等」。開始時有三 乘的別異,經歷中間過程的不同努力,最終都趣向同一的佛果,法瑤以三乘歸一乘作為十如是解釋的主軸。
 
玄暢——十如是與佛的十力
 
《法華文句》又引到法瑤後輩玄暢的解釋,他將十如是扣著佛的「十力」來說。
 
「相」意謂十力各有其相貌。「性」指眾生依根機各有所習近,即性力境。「體」意謂眾生根性不同,所喜好亦不同,即欲力境。「力」是禪定的別名,即定力境。 「作」是業,即業力境。「因」是道,能通至涅槃,即至處道力境。「緣」是過去的緣,即宿命力境。「果」指依現在因所招感的未來果,即天眼力境。「報」意指 將現今的報,相對於過去的因而論,是漏盡的,即漏盡力境。「本」是相,「末」是報,總體而言,是處非處力境。由於十如是為佛對諸法實相的觀照,玄暢將其理 解為佛所專屬的十種智力的觀照境。
 
達摩鬱多——與九種法相配
 
《法華文句》也引到達摩鬱多(法上)的觀點,他將十如是與《大智度論》卷31(今本卷32)的九種法相配。每一法各有九種:體、法、力、因、緣、果、性、限礙、開通方便。
 
依智顗的引述,達摩鬱多將「法」配於「如是作」,因《智論》解釋「法」的意義為:「如眼、耳雖同四大造,而眼獨見,耳無見功;又如火以熱為法,而不能 潤。」將其理解為「作用」之義。「限礙」配「如是相」,意謂諸法各有其隔別的相。「果」配於「如是果」、「如是報」二項。「開通方便」即「如是本末究竟 等」。其餘分別與「如是體」、「如是力」、「如是因」、「如是緣」、「如是性」相配。達摩鬱多是在文獻記載中最早注意到十如是與《智論》文句之關係者。
 
法雲——權智境與實智境
 
梁代法雲是南北朝時最著名的《法華經》注釋家,成為後代注家如智顗、吉藏批判的首要對象,有《法華經義記》存世。法雲將十如是的前五項歸為權智境,與三乘有關;接下來四項是實智境,關於一佛乘;最後一項雙結權智境與實智境。
 
「如是相」意謂三乘教有差別相。「如是性」的「性」是「不改」之義,過去聽聞三乘中的某一教,今日即依該教而修,不可改而實踐他教。「如是體」是說聲聞乘 以四諦教為體,緣覺乘、菩薩乘分別以十二因緣教與六度經教為體。「如是力」指聲聞教、緣覺教、菩薩教分別有斷煩惱、侵斷習氣、斷盡習氣之力。「如是作」的 「作」是「行」的意思,三乘教各有其實踐表現。「如是因」指感得大果報(佛果)之一乘因,「如是緣」指感得佛果的萬善,兩者的意義可有相通之處。「如是 果」是相對「如是因」而說,佛果上酬報因的力用是「如是報」。「如是本末究竟等」的「本末」總結權智境,「本」即「如是相」,「末」即「如是作」;「究竟 等」總結實智境,指一佛乘的一因一果。
 
綜觀法雲的解釋,配合〈方便品〉的權實二智,以三乘法為佛的權智境,以一乘法為佛的實智境。
 

天台的圓教詮釋

 
智顗在《法華文句》中批判了法雲、法瑤、北地師、玄暢諸家的觀點,從而提出了自家的詮釋,一共就四個角度來論說。由於十如是段提到「諸法」,因此首先用 「十法界釋」,以十法界涵概一切萬法。又經文中說到「佛所成就第一稀有之法」,所以接著用「佛法界釋」。經中亦說「止止不須說,我法妙難思」,第三就用 「離合釋」,就佛的自行與化他的開合而論,此內容微妙難思議。最後,經文說「唯佛與佛乃能究盡」,所以用「位釋」,因唯有佛能徹底了知圓教的位次。
 
十法界釋
 
十法界指六凡四聖,法雖無量,但不出十法界的範圍;每一界又可再做眾多面向的析分,但不出十如是。地獄界具足其自界的十如是,其餘九界也都是如此;此外,每一界又具有其餘九界的十如是,如此十界即有百界千如,重重交涉,攝盡一切諸法。
 
在每一界中,若照見其中九界的十如是,是權智;若觀照其中佛界的十如是,則為實智。依據天台圓教的觀點,每一個眾生都具足無缺,即圓滿具有十法界,而每個法界又有十如是,「十法界釋」是就具足一切法的角度來解釋十如是。
 
佛法界釋
 
佛法界是十法界中最高的位次,既然十如是段提到佛的無上境界,所以,進一步就佛法界來解釋。佛界是中道的境界,本不落言詮。因此,是方便地論說其十如是。
 
佛界非相非不相,但說如是相,指萬善緣因佛性。非性非不性,但說如是性,指智慧了因佛性。非體非不體,但說如是體,指實相正因佛性。非力非不力,但說如是 力,指菩提道心、慈善根力。非作非不作,但說如是作,指任運無功用道。非因非不因,但說如是因,指圓教初住見道以上的四十一位次。非緣非不緣,但說如是 緣,指一切助菩提道。非果非不果,但說如是果,指圓因所完遂的朗然妙覺。非報非不報,但說如是報,指大般涅槃。非本非末,但說本末,本即佛相,末即佛報, 是佛自行的權法。非等非不等,但說究竟等,這是指實相,是佛自行的實法。即實而權,因而說「本末」;即權而實,因而說「究竟等」。
 
「非~非不~」是對中道佛性的表達方式,「佛法界釋」是就佛的圓滿特質來論說十法界。
 
離合釋
 
「離合釋」乃是就佛的自行權實與化他權實來論說十如是,是微妙難思議的內容。從佛的自心而觀,十法界的十如是都是無上相,乃至無上果報,唯是一佛法界,此 乃佛自行的權智與實智。如果隨順其他有情的心意(隨他意),則有九法界的十如是,這是佛化他的權智與實智。化他雖含有實智,但全統括為權智;自行雖含有權 智,但全統括為實智。隨順於化他即是開——展開九界十如;隨順於自行即是合——合為一佛法界。
 
位釋
 
「位釋」主要配合天台圓教五十二階位來解釋十如是。「如是相」意謂一切眾生皆有實相,即如來藏的相貌;「如是性」指性德第一義空;「如是體」是中道法性理 體,以上三項對應於法身、般若、解脫的涅槃三德,是十法界的每一位都本自具有者。研修三德而入於十信位,是「如是力」、「如是作」;入十住、十行、十迴 向、十地、等覺四十一地,是「如是因」、「如是緣」;妙覺佛地即「如是果」、「如是報」。相、性、體三項是「本」,力、作、因、緣、果、報是「末」;本末 初後無非三德是「究竟等」。
 
一念三千
 
以上《法華文句》的解釋當然依據天台自家的義理系統,這是古代佛典詮釋的一般情形。在《摩訶止觀》中將「十法界釋」開展成「一念三千」:一個心念具有十法 界;一法界又具足十法界,即成百法界;一法界具有三十種世間(眾生世間、國土世間、五蘊世間「三世間」×「十如是」),百法界即具有三千種世間。這三千法 可為一切萬法的代表。一念心與三千法的關係是「非縱非橫」,非一念心縱向地出生三千法,也非一念心橫向地包含三千法,而是一念心「即」(就是)三千法,蘊 有一即一切,一切即一的意涵。
 
「十如是」做「三轉」的解讀
 
智顗《法華玄義》中引慧思說法,將「十如是」做「三轉」的解讀:一、讀成「是相如」乃至「是報如」,是空觀,重點在「如」,即空義。二、讀成「如是相」乃 至「如是報」,著重差別面,是假觀。三、讀成「相如是」乃至「報如是」,是中道觀,是其所是。天台圓教強調一心三觀或圓融三諦,即空即假即中,非隔別次第 的關係。
 
 

吉藏與窺基的解釋

 
智顗之後較著名的《法華經》注釋家是吉藏與窺基。吉藏著有疏解《法華經論》的《法華論疏》,及《法華玄論》、《法華義疏》等多部注疏。窺基撰寫《法華玄贊》一書,在此書之前的《大乘法苑義林章》對《法華經》的重要問題多所討論。
 
吉藏——就佛因果而論十如是
 
吉藏《法華義疏》雖說一切法都具十如是,但依據《法華經》「如是大果報,種種性相義」的頌文,判定十如是段主要就佛因果而論。
 
佛有萬行萬德,吉藏舉波若(般若)為例來解釋:波若以無著為「相」;無著的性質不改是「性」;波若以正觀為「體」;波若的斷惑之功是「力」;波若的照境之 用是「作」;佛果以修習無所得觀為「因」(因緣);由實相境發實相智為「緣」(所緣緣)。「如是果」和「如是報」的解釋較曲折,最後扣著六度而說:波若為 因,薩婆若(一切智)為「果」;五度為因,福德莊嚴為「報」。吉藏以般若為例來說明,是因般若是首要的波羅蜜,也與三論的無所得思想能夠相應。
 
窺基——會通五何法與十如是
 
窺基的詮釋則嘗試將五何法與十如是進行會通。《法華經論》為印度瑜伽行派重要祖師世親所作,甚受窺基重視,而窺基解《法華經》是依據羅什譯本,故有此會通的努力。
 
窺基先依據《法華經論》說明五何法的意義,再將十如是與其對應:「如是相」、「如是性」合於「何等法」,因為相是有為,性是無為。「如是體」即「何體 法」,合五蘊體與非五蘊體而言。「如是力」、「如是作」合於「何似法」,力是常法,常法有力能;作是無常法,因有造作。「如是因」、「如是緣」、「如是 果」、「如是報」合於「云何法」,因緣果報之中,有為是因緣所生法,無為則是非因緣所生法;成立果義的是因,成就報義的是緣;得果的主因是因,得果的助因 是緣。「如是本末」是「何相法」,生等三相法是末,其體性是事;不生等三相是本,其體性是理。「究竟等」則再次說明了法性究竟的理。
 

結論

 
以上從「十如是」的翻譯談到歷代注釋家的解釋,希望為今日的《法華經》閱讀者提供一些意義解讀與研讀方法的參考。羅什譯本中像十如是段這樣與眾不同的譯文 尚有許多,因此,不同語言經本的對讀,於文句意義的釐清將會有所幫助。中印祖師的注解有其自由詮釋的空間,表現出不同的關懷向度,雖然注釋內容差異甚大, 但如果抱持與祖師對話的態度,可自不同的詮解中獲得理解法義的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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