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醒,驚喜相見:歡喜地
抉擇布施的智慧



了解到歡喜地菩薩的布施境界,或許有人會疑惑:任何情況都必須布施嗎?菩薩的境界是不是太難學習了?關於這一點,彌勒菩薩在《瑜伽師地論》的解釋,或許可以當作補充參考。

彌勒菩薩提到,有四種情況菩薩不應該布施:
 
§  超過自己的負荷 如果要行的布施超過自己的能力,勉強去做,不但達不到效果,還可能損害自己原先的善心,或是令他人起煩惱。這樣的布施是不恰當的。
 
§ 索求非法物品 如果要求的物品違背國家法律、佛教的戒律,例如:毒品、槍械等,都不應該給予。

§ 對眾生沒有裨益 如果布施的內容沒有助益,反而會損害眾生,例如:助長酗酒、賭博、傷生等,那樣的情況不應布施。

§ 為了調伏惡習 如果來求布施的人是故意搗亂,或是貪婪無度、心智狂亂等,布施只會增長對方的貪欲、惡念,反而有所過失。為了調伏對方的惡習,不應當布施。
 
綜合來說,布施的原則,就是讓接受的人得到真正的利益,讓自己的道業有所增益,如此才是值得做的布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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