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找宗教:宗教研究方法(上)
當宗教走入生活:宗教人類學

研究宗教不能脫離文化範疇, 從靜態結構或流動狀態的社會, 來看宗教在人類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與?能....



 
宗教人類學的基本原則
 
人類學本身涵蓋廣泛、運用很廣,可和其他學科合起來,例如民族誌人類學、社會人類學、醫藥人類學、心理人類學等。其中民族誌在古代就有,基本上是人到外國旅行看到風俗習慣、宗教特徵與自己的國家不同,抱著好奇的心態將它記錄下來而產生的,民族學就是要用很多民族誌作研究。 

宗教人類學有幾個基本原則: 

一、尋找普遍法則:宗教人類學和宗教社會學類似,相信社會中有一套可運作的法則在運作,族群與族群間有共通結構,這種具普遍性的法則是宗教人類學的假設。 

二、側重宗教?能:宗教人類學和宗教社會學一樣,偏重?能,但取向不同。例如很多部落發生了一些自然災害,或是某人發生事情,族人認為會為整族帶來危難,便會做一些大眾都要參與的特定儀式,這樣才能化解厄運。宗教人類學者假設儀式有此功能。 

三、以非文字宗教為主要對象:宗教人類學家多以原始部落為研究對象,因此以非文字宗教為研究的主要對象。 

四、偏向宗教起源問題:許多宗教人類學家在研究宗教的起源時,非常注重神話,在原始部落中是儀式相傳而來,其源頭都是神話,?多部落都認為他們的祖先是神或與神有密切關係的超人英雄。 

五、方法──觀察、記錄、分析:宗教人類學方法就是要觀察、記錄、分析,所謂「田野調查」, 就要實地到某地觀察過程、背景、參與者、功能.... 再用一解釋方式作一種判斷。這是現在人類學者常在做的。
 
神話、象徵、儀式
[馬林諾夫斯基──神話、法術有穩定社會的功能]
 
在宗教人類學乃至一般人類學中,馬林諾夫斯基( B.Malinowski )是非常重要的人類學家,他長期居住在印尼的一個島嶼,觀察當地土著的生活,包括貿易與家居行為,他的觀察結果可用「?能論」來概括,因此他被稱為「?能學派」。 

首先,他反對一般所謂的進化論之說。他認為土著的思考方式不存在「前邏輯」階段,法術是為了幫助實際生活的不足,一般所說的由法術進化到宗教,而後再達到科學階段的說法是難以成立的。他發現法術、神話有很強的社會?能,這和人類學家所認為法術是低等、落後的看法不同。他站在一種同情式的了解,認為這些法術看起來雖然非常原始,神話聽起來像天方夜譚,但它們都有一種穩定、導引社會的?能,使社會有方向感,族群生活變得有意義。因此,他認為宗教與神話目的在維繫社會秩序,確保一個族群的凝聚力,或消弭族群所面對的危機(如死亡),所以他特別強調宗教具有教導社群份子與持續傳統的功能。 

在方法學上,他反對前人如傳教士、遊客之輩所做的倉促、不負責任的外緣觀察資料,對他來說,觀察者的實際參與所觀察對象的實際活動,方能更確實得到資料與結論。他特別注重神話、象徵、儀式三者的關係。因他的研究,有些宗教學家以這三者為研究對象,使它們變成不可分的研究方向。 

很多儀式由神話演進而來,儀式中各種動作都是象徵動作,和一般日常生活動作不同,例如天主教中望彌撒,主祭的神父要甩香,你不能多甩也不能少甩,有一定的次數,又為何要劃十字架?這些都是簡單的、重複的、象徵的宗教動作。中國道教的儀式最複雜,他們師徒相傳,不對外傳授,密宗中手印也是一種象徵。每個儀式隱藏著宗教意義在其中,神話、象徵、儀式是連結起來的。有一學派叫「神話、象徵、儀式學派」,就是專門研究這三者。
 
[李維史陀──宗教代表社會共同的心靈模式]
 
李維史陀( C.Levi-Strauss )的結構主義在人類學、文學批評界仍然炙手可熱,他的基本論點是認為人類行為之後,普遍存在一個深層結構,這個結構可視為潛意識動機,它支配人類活動力之強可能更甚於人的單一意志決定,社會的建構實際上就是反應這個普存於人類心底的真實情境。 

他認為所有的社會幾乎都有一個深層結構主宰著成員的心理,形成部落共同的特徵及成員共同的情緒。這就成為組成團體、穩定社會的基礎。無論是宗教或民族,都有基礎神話,神話本身不在真假,而在它起了什麼作用。如中國人強調「黃帝是我們的共同祖先」、「我們共同流著炎黃血液」,這有一種共同分享的民族情緒的作用。這現象可從正負面來看,如柏楊批判傳統文化是大染缸,浸染其中的民族變成同一顏色;宗教人類學家則探討是什麼動力促成一族群可聚集、分享的凝聚力。 

他用心於考究原始部落的聚落分布、建築模式、藝術造形、宇宙觀等,因為在「非文字」、非工業族群所呈現的「靜態社會」,可提供更有利的結構分析,透過同一文化體系中顯露X的不同特徵的分析,可發現人類共同的「心靈模式」,李氏的用意即是利用交叉文化式比較,尋出人類共同擁有的結構法則。
 
[特納──宗教助人過渡「門檻經驗」]
 
特納( V.Turner )的理論和李維史陀剛好相反,他反對社會是反應人類心靈模式的說法。對他來說,社會不是一種靜態的結構,而是一種不斷流動的狀態。他研究非洲部落的結果指出,儀式是一族群非常重要的社會活動,藉助儀式的進行,消弭整個部落的衝突、危機,社群的穩定由此而生。 

神話底定在每個人心裡,儀式則是將神話演出來,他把儀式當作一種過程,此過程代表社會分離和整合的過程,他認為儀式在表達一種過渡的作用,稱為「門檻經驗」,人生很多階段都是門檻經驗,如出生、成年禮、婚禮、喪禮等生命禮俗都是,在他所研究的部族中,他發現所做的生命禮俗的儀式,都是在幫助此人甚至整個族群跨過門檻,由一個世界達到另一個世界,社會之所以不是一個靜態的結構,就是因為它經常處於這種「分離與整合」的狀態,因此儀式是一種管道,它不但具有確定社會價值與秩序的?能,同時也具有抽離、顛覆社會現存體系的作用。 

成年禮就好像是灰色地帶,把人過渡到另一階段,不是穩定的,而是流動的狀態。很多宗教學家認為這種說法很有洞見,不再是一種靜態的解釋,而是用動態的眼光來看宗教。特納的人類學考究方式不僅是客觀式的冷靜分析,更是強調經驗與參與,他認為人類學者應進入被觀察對象者的情境,並得採納對方文化價值標準,方能得出有說服力的結論。
 
[格爾茨──宗教是一種文化象徵體系]
 
一般說來, 現今宗教人類學可以結構、 象徵與系統三詞( structure, symbolsystem )涵?大致的研究方向, 格爾茨( C.Geertz )認為宗教是一種象徵體系,在人內心中建立起一種有力的、長久延續的動機、情緒,這些象徵,可藉著在人的生存中建立起一種概念,且這些概念可以附上一種神聖的氣氛,使人內心的動機、心情、氣氛感覺是非常獨特的,這是他對宗教的界定。因此,他認為「宗教是一種文化象徵體系」,這一系統由?多符號與象徵建構而成,具有「反應」及「導引」二種功能:一方面它如指標般顯 示出事物「實然」的狀態,一方面它也指導人類行為上「應然」的法則──建立起人生存所需的秩序,帶領、導引人如何做,使人效法。 

舉例來說,十字架在基督教中是最重要、突出的象徵,它所激起的宗教情緒明顯、持續、有力,在傳統中它包含著二種矛盾情緒,一是代表生死並存,二是代表光榮與屈辱。 

歷史上的耶穌被當成罪犯釘死在十字架上,對基督徒來說這是一種屈辱,當時最屈辱的懲罰就是被釘在十字架上,基督徒被懷疑成政治顛覆份子,因此他們看到十字架便想到死亡的屈辱;另一方面基督徒也知道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不是為了他自己,是為了大家而死,基督徒為此感到不安,而有很重的罪惡感。基督徒並且相信耶穌是上帝的化身,一個神代替人而死,且是最卑賤的死法,這是不可思議的,所以十字架在基督徒心中激起非常複雜的情緒。 

基督徒相信耶穌死後三天復活,後來因為屍體沒找到,他們相信耶穌又升天了。所以本來是屈辱的象徵,變成一種榮耀:耶穌是為了你我,且不受死亡的局限,現已超脫人間、升天了。這又使他們得到解脫,這種心靈高漲的情緒給基督徒一種正面的影響,復活帶來一種勝利,戰勝死亡對基督徒來說非常重要,把復活運用在實際生活上,你可以從一個無惡不作的人,變成一個十足的好人,這是戰勝罪惡。除此,你可戰勝仇敵及自己的壞習慣等,從個人到社會都可以用十字架來代表勝利──從屈辱變成榮耀。因此他們會結論:我們應該為耶穌而活著,這是一種生存的動機、宗教的情緒。十字架「反應」基督徒相信基督的內涵,且「導引」他們效法,去做一個勝利的基督徒。 

又如佛教中用菩提樹當作象徵,佛教學者發現很多壁畫只是描畫樹,而不描畫佛陀在樹下盤坐,因此有人說描畫一個沒有佛陀的菩提樹,比描畫佛陀盤坐樹下力量更大,這叫「有力的不在」,因為當佛陀不在時,代表他已悟道了;如果他還在,表示他還與惡魔幻相交戰。所以看到佛陀的足跡,讓人覺得佛陀是為人類的陷溺而出走,走在我們面前,使後人追隨,像佛陀一樣覺悟,而成為另一個佛陀。「不在」本身或菩提樹本身就是一個強而有力的象徵,讓人聯想到佛陀一生的事蹟,以及他利生的過程。 

格爾茨的宗教人類學被稱為「詮釋人類學」,也叫做「文化人類學」,這種說法可說較廣義地來描述宗教,它的視野較寬廣,不僅集中在儀式,而就整個大文化圈來解釋宗教,受到很多學者推崇而影響深遠。研究宗教不能脫離文化範疇,整個生活中各層面所運用的那些象徵,自然成為一種重要的體系,它們反應及導引著人們的生活,這是屬於文化式的人類學。
 
[瑪利.道格拉斯──潔淨的儀式在追求秩序]
 
瑪利.道格拉斯( Mary Douglas )和格爾茨一樣,也是從大的文化範疇來作宗教研究,她研究早期猶太教,因猶太人背景特殊,他們的文化與宗教關係非常密切,很難分開,可以應證「宗教是一種文化體系」的論點。她不偏重在具體的神話或儀式,在《潔淨與危險》一書,她以潔淨和危險當作類型來研究,她強調各宗教傳統裡的潔淨儀式,目的是在於追求秩序,而每一儀式底下皆隱含一種象徵系統。她的用意在於透過不同文化傳統的研究,求得人類共通的象徵模式。 

她認為很多宗教團體,特別是古代希伯來人文化體系中非常注重乾淨,乾淨不是指衛生,而是宗教的潔淨,所謂乾淨代表人在生活圈的秩序,如果秩序顛倒就是不乾淨,舉例來說,拿後院的泥土放到客廳桌上,我們立刻會覺得不乾淨,為何泥土放在後院就乾淨,放在客廳就不乾淨?這是因為秩序顛倒,不乾淨時就得想辦法解除,秩序才能重新恢復。 

違反乾淨就會有危險,為社群帶來危機。猶太人非常在意生活的秩序,他們注重類別、歸類詳細。例如什麼可吃或不可吃,都分得很清楚,牛、羊肉可吃,就是不能吃豬肉、駱駝肉,因為他們認為動物如果是反芻類、腳蹄是分蹄的,那麼就是乾淨的,若違反這原則,就是不乾淨。如豬分蹄不反芻,駱駝反芻不分蹄,所以不可吃,只有羊、牛反芻又分蹄,是乾淨的,可吃的。以海產類來說,有鱗片的魚才是乾淨,無鱗片則不乾淨,鳥類若肉食的就不乾淨,非肉食的如鴿子,才乾淨。又如希伯來族群中若有人患皮膚病,一定要把他趕出去城外,現在我們將病人隔離,是基於衛生的原因,而他們則是基於宗教的理由。 

另外,男人穿女人的衣服,是絕對被禁止的,因為這樣的舉動是把秩序顛倒、易位,這是嚴重的宗教冒犯,他們把社會當成自然的象徵體系,像大自然一樣,大自然的山川星辰都有它的秩序,反應在人的社會也是如此,他們認為人間的秩序若受到侵犯是很重大的社群危機,他們會用很多宗教儀式來解除,如殺牛羊獻祭、沐浴,這些是潔淨禮,用來解除危機。
 
結論評述 
 
宗教人類學已與其他領域結合,如醫藥人類學。有學者到台灣作研究,以龍山寺周圍的人為研究對象,看宗教和醫療行為對人的生活起了什麼作用?例如小孩感冒,應送到兒科治療,在傳統家庭裡便說可能是受到驚嚇,才會啼哭不停,要給他喝符水。這種醫療要從文化角度來看,既是宗教也是醫療,為何醫療和信仰可以結合?廣義地說,人類學包含社群的文化傳統,而這些文化能導引人類的生活。 

對於宗教研究,宗教人類學確實有它的貢獻,如對資料的搜集、分析,對非文字族群的橫切面觀察,對宗教實踐、活動層次的獨到見解等等。但是不可否認,此類方法也有其局限和弱點,如偏重社會橫切面而忽略歷史的延續性,多以原始部落為研究對象,這是否能適用於較複雜的工業化社會,則需進一步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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