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乙法師:走過台灣佛教轉型期的比丘尼
有法有食,領眾安眾:天乙的寺院人事管理制度

天乙管理人事的主要理念來自戒律,強調女眾宜群居而安住一處。 她常勉勵住眾:「只有老實修行,自己體會,才是真正屬於自己的。」 住眾在基本生存之外,有學習,能聽到指導的語言,是住眾能夠安住的實質原因。



天乙從二十五歲出家到三十三歲參學告一段落,大抵而言,此段時期可以說是她的內修、奠基階段。而從三十四歲住持半天岩紫雲寺開始,到五十七歲往生,這段時間是她一生中的發展時期。在這期間,天乙主要的活動以「寺院經營」及「戒場參與」為主。所謂「寺院經營」主要有二大主軸的管理,一是寺院人事,一是寺院經濟。本文所要探討的是有關天乙所住持寺院的人事管理制度。 

天乙未出家前,曾負責糕餅店的人事管理工作,這可能奠定了她出家後管理寺院人事的基礎。此外,天乙於其道場設立的請執制度,應該也受東山寺及大崗山的請執制度影響頗深。

 

有法有食,住眾安住
據口訪資料顯示,在天乙住持的道場(嘉義半天岩紫雲寺、高雄興隆寺、台北圓通學苑、彰化白雲寺)中,半天岩和興隆寺的人事分配(請執)及管理主要由天乙負責,這兩個道場雖然是由地方人士請天乙前去住持,但寺內所有重大決定都由天乙負責處理,此外,兩個道場的人眾大部分由天乙剃度,有不同於圓通學苑的領導情況出現。 

至於白雲寺,當初創建人之一的王玉霜請天乙任住持時曾說:「只要掛個名就好,責任一概由我們負責。」由此大略可推知,天乙可能未負責白雲寺的人事、經濟等事。釋慈祥(白雲寺住眾)也提到:「她也很關心我們,會問我們這裡的情形,可是有些事情我們不敢讓她知道,因為她身體不好,不想增加她的負擔。」故天乙對白雲寺的寺務可能僅止於掛名、關心,而非全權負責。 

圓通學苑方面,該學苑的住眾來源主要為中國佛教三藏學院的女眾畢業生,這些畢業生的剃度師為白聖,故天乙要統領這些住眾有其困難之處,釋悟因(天乙弟子)提到: 

圓通學苑運作的事情,照理說應該要跟師父討論,但住眾都很少跟她接觸,往往直接找白公老人,老和尚聽了之後再跟師父溝通。我覺得當時從佛學院來的學僧較認同院長(指白聖長老)。……記得我在興隆寺領執的日子,每一次師父從圓通學苑回高雄,她常說她應該早日把住持交還院長,「各執事人只拿帳簿讓我簽,有事不找我」,「信眾也不找我」。這對她而言一直是很深的挫折。 

此外,加上天乙還有其他道場及戒場事務要處理,停留在圓通學苑的時間不長,所以於圓通學苑的人事管理方面介入不深。悟因說: 

圓通學苑的執事有住持、當家、庫頭、知客、香燈、典座、二庫、燒熱水、掃庭院、侍者,只有住持跟監院沒有輪執事,其他執事一個月輪一次。 

釋心玲(天乙弟子)說: 

圓通學苑的執事都是明虛法師安排的。……明虛法師離開後,這些執事仍然照常運作。圓通學苑的住眾十幾位,人多但空間不大,沒什麼工作,所以執事方面也沒出現過什麼問題。 

總之,半天岩和興隆寺的人事管理主要負責人為天乙,而白雲寺及圓通學苑則較特殊。因此,本文所探討的人事管理與請執制度,其對象以半天岩和興隆寺為主。 

天乙雖然住持四個道場,且半天岩和興隆寺的行政能完全由天乙自主,但事實上天乙還是讓四個道場各自獨立,人事也一樣不相往來,彼此之間並沒有必然地互相交流、互用的關係,只有在很嚴重的人事問題產生,且影響住眾安住時,才有調動住眾居處的事情發生,即使如此,被調動的人是從甲寺遷住到乙寺,安住的寺院有更動,並非以四個寺院為一體而做更換。悟因說: 

師父住持的四處寺院,經濟各自獨立、不相互用,偶爾甲寺送一斗糯米或一籮竹筍到乙寺而已,彼此間的往來,只有竹筍、蕃薯、糯米,沒有金錢上的往來,人事也是分開的。 天乙管理人事的主要理念來自戒律,強調女眾宜群居而安住一處。悟因說: 

從印度到中國佛教,各種文獻上記載的僧人為了參學訪道,可以掛單、赴齋,再不然樹上、樹下、山洞也可以住。但女眾沒有這種福報,因為女眾要慎「四獨」,不可獨住、要群居,女眾的修學環境要選擇、要創造,在現實與古來叢林間自有差異。女眾從過去到現在都沒有這些條件,師父常說如果女眾到處跑,條件差的最後都「流動」到俗家,只有才華出眾、有道心的才會被信眾拱出來。師父常喝斥出家女眾還逗留在俗家,或受單一信眾供養的現象。總之,她認為佛陀的戒律是保護女眾的,要求尼眾出家應過寺院的團體共住、共修、共學的生活。 

天乙住持的道場都是女眾共修的寺院,而且人眾都相當安定,這與前述她的基本觀念是一致的。從她處理其他道場來求共住的出家人的方式,也可從另一角度明白她的作法。悟因說: 

一般來講,我看到師父住持的寺院,住眾都比其他寺院安定,住眾的流動較少,是因為都是尼眾嗎?尼眾安於現況嗎?我不得而知。但我看到如果有其他道場的出家人要離開原來寺院來求師父,師父的處理方式是勸她回去原來的寺院,或安於原來的師父座下,前者是她已有寺院可修學了,後者是她不要處理這些人事問題。除非有很特殊的因緣,否則她不留人的。她說男眾出家後到處參學、尋師訪道,到處掛單方便多了。 

對其他道場的出家眾是如此態度,可以推知她當然也不希望自己道場的住眾到處流動,果然她住持的道場的住眾都較安定,悟因舉半天岩的例子: 

師父的時間不一定,很難定期為住眾開示、講課。雖然如此,半天岩的住眾仍然維持相當穩定,這是師父的福報。安定有安定的好處,當然也有它的弊病,好處是大家相當認同這個寺院、追隨這位師父,雖然師父事情忙,在各寺院和佛教界中發心而常常不在,但她們安於這個寺院的一切因緣。 

能夠如此,表示她的確有令住眾安住的原因。釋乙純(天乙弟子)敘述她對住眾常勉勵「好好修行」,「福慧雙修」,「不要一直希望別人準備好好的給我們,而是要自己親身努力、磨鍊、體會;不要常想撿別人的甘蔗渣來吃;只有老實修行,自己體會,才是真正屬於自己的。」這樣的開示不異是住眾遇到困境時堅忍安住的指導,而她個人所具備的條件—有法有食,住眾在基本生存之外,有學習,有能指導她們的人,雖然住眾對她又敬又畏,但在喝斥中能夠聽到指導的語言,這才是住眾安住的實質原因吧!

 

入眾方面的管理原則
〔求出家者的發心〕
在天乙住持的寺院出家多是當事人自己發心,而條件似乎並不嚴苛,但天乙有她的考慮點:此人是不是真要修行?有沒有善根?家庭背景是否單純?人品如何?是否有感情糾紛?這些問題都得調查清楚,天乙會讓當事人先帶髮在寺院住下來,以適應出家的環境,當事人覺得自己的出家決心夠堅定了,就可以請求圓頂,由天乙擔任和尚尼為此人圓頂。至於衣缽的準備,原則上由當事人自備,但若是無法自備的話,則由先出家的同道準備,連要去受戒時也是如此。釋乙能(天乙弟子)說: 

那一天下午五點到半天岩,在(半天岩)齋堂看到師父,我說我要來「吃菜」(出家的意思),師父問我:「是真的嗎?小姐你真的要出家?有帶衣服來嗎?」我說:「只帶一套。」師父問我家裡的電話後,便打電話給高雄興隆寺的心志法師,請她調查我的家世。師父知道我的家世,也知道我沒有感情糾紛問題,人又單純,便叫心志法師帶我去做衣服。所以我是無意中碰到師父,就在半天岩出家的,想想這都是緣份。師父對想出家的人會先調查她的家庭背景,是否有感情糾紛?是不是因道心來出家的? 

在半天岩出家的人眾,大部分都是像我這樣的情況,是自己發心要出家的。那時佛教沒像現在這麼興盛,也沒有人鼓勵,有的是人家介紹,或是自己去佛寺,覺得道場不錯,人眾相處也很融洽,就決定住下來了。 

釋乙堅(天乙弟子)說: 

在半天岩出家沒有什麼條件。決定要出家的人,就先住下來適應看看,住多久不一定,如果自己覺得已堅定要出家了,師父就會幫你圓頂。我是民國五十七年去半天岩的,住一、兩個月之後就圓頂了。 

釋乙德(天乙弟子)說: 

五十八年,我和乙堅師,還有圓通學苑的乙嚴師,我們三個人帶著自己的衣物去海會寺(位於基隆寺八堵鄉)受戒,被子等東西是圓通學苑的師兄幫我們準備,缽和袈裟則是戒常住和我們結緣的。 

悟因說: 

以前要在興隆寺出家,必須自己先準備好棉被、木屐、澡桶、衣服、課誦本等等。如果有人去跟師父說她要出家,師父會先問她:「你自己有沒有準備?」她如果說沒有,師父就會把她的衣服拿出來,找幾件舊衣服,或人家給她的布還沒有做的,全部都清出來給那個人。可是師父體型較胖,於是我就幫忙改,衣服褲子都要剪掉一大塊。 

當年我只能為初出家者改衣服,沒辦法給她們衣服,因為我也只有兩套。那時出家前都要先積蓄,買布做衣服、買棉被。民國五十一年左右,那時還沒有「尼龍」、「特多龍」,我們都是買「白漂布」、「白胚布」,回來後再倒上墨水、加上鹽巴,染一染、晒一晒、洗一洗,然後做成墨水色衣服。 

若要受三壇大戒,自己就得跟師父說,除非當年要受戒的人比較多,師父就會說:「你們大家一起去受戒!」可是上戒場要打齋怎麼辦?那就得自己想辦法了!總之,我們以前很節省,只要有衣服可以遮體、有飯可以吃、可以修行就很好了,因為是我們自己要修行的,不是別人叫我們去的。

 

〔求出家者的學歷〕
當時跟隨天乙出家的人大部分不識字或學歷不高,天乙本身是大學畢業出家,對學歷與出家的關係有何看法?悟因說: 

以前,我曾聽到師父說:「大學生來佛門出家做什麼?」我真正的感覺是這樣:師父有很多她的感嘆!事實上她也是大學畢業來出家的,可是她常說她在佛門裡面也是受盡折磨,沒有被珍惜過。在東山寺時,她的師父非常嚴,會打她;後來她離開東山寺,開始自己住持道場,也是有無法施展抱負的感覺。她覺得大學生到佛門就只是天天跟人「磨」個不停,也不知道在「磨」些什麼,不可理喻的事情特別多,談的都不是「道」,而是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實在是「有志未伸」。 

她在講這些的時候,只是用反問的口吻告訴我說:「大學生出家在佛門要做什麼?在佛門只是早晚課誦、誦經、下田、拔草、誦戒,還要做什麼?」我們那時的出家人確實就是老實修行、自己用功,這樣而已。 

在興隆寺時,我記得有一位叫淑美的,家住台南,長得高高的,大學畢業,在台南教書,每個星期她姑姑都陪她來興隆寺住。她想出家卻很含蓄,我就去告訴師父,師父說:「大學生出家要做什麼?佛門裡面要大學生嗎?再說,她要跟我們課誦嗎?她要跟我們下田嗎?她要種菜嗎?」 

我想不是佛教的環境沒有辦法讓大學生安住,而是出家以後的養成教育誰來教?大學生出家不是問題,但是誰能幫她設想後來的事?由她自己去設想嗎? 

還有一點,我覺得師父的教導較屬於生活面的反思,而不是給予讀經教的機會。她所帶的徒眾,以半天岩來說,住眾不識字的比識字的多,以讀誦經典為主,較少解經,年紀也比較大,在性情上較內斂、肯吃苦,所謂「內斂」是指較少化緣、少活動力,安於寺務的「菜姑」,所以她們都是認同「道場」勝於認同「佛教」,對佛教的了解、對社會的參與較少。師父很少帶她的弟子在教界走動,她跟她的住眾是活動在兩個不同世界的人。 

師父剃度徒眾的另一個考量點是考慮這個人要不要修行。本來在興隆寺有一位住眾很會跟人吵架,大家都受不了,後來她離開興隆寺住到半天岩去了。有一次我問師父為什麼要剃度她?這位小姐年紀輕輕,師父說:「她有善根,為什麼不剃度?她剃度後,發脾氣總不是天天發脾氣,她發脾氣的時候才發脾氣吧!她要修行,為什麼不成就?她沒有發脾氣的時間不是比發的時間多嗎?又不是每時每刻都在發脾氣!」當時我是不以為然,為什麼要為這種人剃度? 

師父剃度弟子的考量並不是以一個人的功勞、權位、成就來論斷,而是以有善根要修行、要出家來論斷,因為師父不是問這個人要在佛門成就多少。所以她會反問:「大學生出家要做什麼?」也因此,師父不需要去設想要我們成就什麼志業,「你們要出家、要住道場,那就好好管理它,因為你們要住,所以要珍惜它、好好修行。」 

既然界定出家的目的在好好修行,不是問:「這個人要在佛門成就多少?」所以,天乙會反問:「大學生出家要做什麼?」由此窺知,學歷就不是出家的首一要件,因為在佛門如果只是早晚課誦、誦經、下田、拔草、誦戒……做這些而已,則某些時候學歷反而是出家的障礙,天乙因此不把學歷列為其弟子出家入眾的條件之一。

 

〔接受皈依、圓頂的原則〕
至於皈依、圓頂者,原則上都是由天乙代表接受,半天岩尤其如此,至於興隆寺則有例外。乙能說: 

師父主持半天岩有一個很好的規矩:信徒來皈依,疏上都統一寫皈依師父,人眾圓頂也都統一由師父剃度,沒有各自收弟子的例子。這個規矩真的很好,傳到乙純法師當住持時,我們也全部皈依乙純法師,現在我任住持,人眾圓頂,也都統一皈依我。 

悟因說: 

半天岩除了早期的住眾之外,全都由師父剃度。來半天岩出家的人,好像是屏東人特別多,而且是同一個故鄉來的。因為徒眾出家後,要衣食,如零用錢、受教育、或生病看醫生,住眾養不起徒眾的。也常聽師兄們說(同輩出家人互稱為師兄),自己沒有經濟、衣食和法食,不敢幫人剃度出家。興隆寺的情形不一樣,興隆寺的舊住眾會剃度徒眾,舊住眾如果度老的,她們自己本身就會帶錢入寺,因為喜歡來寺裡「吃菜」,所以會從自己家裡帶錢來;如果是年輕的,就好幾個舊住眾合起來供養一個。 

除了由俗到僧圓頂而入眾者外,住眾中也有部分是在他處圓頂而請求共住的。乙堅說: 

半天岩的住眾大部分都是師父剃度,不在半天岩出家而要求做住眾的,師父還是會讓她們住下來。那時只有興隆寺過來的住眾有這樣的情形,通常會與半天岩來往的都是自己的師兄弟。 

乙能說: 

如果不是在半天岩出家的住眾要住在半天岩,也同樣要遵守我們共住的規矩。 

心玲則是另一種比較特殊的例子,由天乙的同參道友剃度後,由她們推薦給天乙當徒弟,心玲說: 

我是在三藏學院剃度的。明戒師父和明一師父帶我去台北中國佛教三藏學院的當天,我就圓頂了。明一師父原本在三藏學院念書,後來因為身體不好沒有念完,她把她的棉被、盥洗用具、書等東西讓給我,我就在三藏學院念書。 

民國四十八年我要受戒時,兩位師父(指明戒、明一法師)要我在受戒報名表上寫:「上天下乙法師」,讓天乙法師做我的戒師長,因為她們三個人是同參好友,所以我很有福報,有三位師父。受完戒後,我就開始親近天乙法師。 

在天乙剃度的住眾中,包括安單者,她們和非安單者最主要的差別,在於出家後責任與權益的分別,但安單者影響住眾品質不可謂少,這留待介紹天乙安眾的方式時再詳述。 

天乙所領導的住眾,其出家後的生活型態及教育的基礎很難突破傳統,一項重要的隱形原因是天乙的弟子資質有其限制。關於這一點天乙想必也有想法,悟因有其經驗及觀察: 

當年想要訂定一些作法、制度,可是一直都沒有發展出來。師父常說希望提昇出家人的素質,可是在剃度的資格上卻又沒有嚴格要求,她只是提提她的想法,卻沒有具體落實下來。現在反省起來,事實上這也不可能由她一個人來完成,必須要大家共同來完成,但要大家共同完成的部分,卻又沒有實際進一步去設想。 

我反省自己當年不懂事,沒有將這些想法具體落實下來、想辦法完成它。當然也可能是她的道場多,幫她的人都偏重在寺院管理運作方面,而完成理想這部分是落空的。

 

安眾方面的管理原則
以上是入眾的管理,其次談天乙在安眾方面的管理,這分別從請執及福利兩方面來了解。因為半天岩和興隆寺的人事分配及問題處理主要負責人為天乙,而白雲寺及圓通學苑則較特殊。因此,這裡的探討對象仍以半天岩和興隆寺為主。

 

〔年年請執〕
執事名稱與員額視該寺實際運作的需要而定,悟因說: 

半天岩的執事有當家、書記、知客、照客、副寺、行堂、香燈、飯頭、典座、客人典座、園頭、菜頭、侍者、水頭(巡水)、燒熱水、賣金香等等,因為金香賣得非常多,所以特別設立一個執事。 

興隆寺的執事有知客、副寺、當家、庫頭、香燈、二庫、人眾典座、客人典座、侍者、園頭、田頭、書記、飯頭、茶頭、水頭等,其中香燈不只一個,因為興隆寺有佛事、有塔,還有功德堂,只設一個香燈不夠。 

以上有些執事是請執的,而有些事情是大家共同做的。悟因說: 

有些事情是大家共同做的,所以沒有請執,像行堂、菜園等都不算執事,大家一起做。 

執事分配是依識字與不識字而分的,悟因便提到: 

不識字的人比較多,無法負擔知客、書記等工作,但是下田、煮菜做飯、種菜、香燈、打掃,這些工作每個人都得輪流。 

乙德敘述請執的情形是:在半天岩, 

像叢林的規矩一樣,先打板集眾,請大家到講堂坐,師父就把寫好大家領什麼執事的本子拿出來,她發表大家今年的執事,大家就領了,師父也會說某人的執事怎樣,要怎麼改進;若做得不錯,她也會讚歎。有些人的執事會繼續領下去,有的人會調換執事。師父不會事先問大家要領什麼執事,都是她安排的,沒人敢反抗,也沒有人請調或要求明年要領什麼執事的。 

悟因說在興隆寺則是: 

師父在發佈執事當天一定要聚集大眾師先說話,然後才公佈執事。在這之前幾天她會先約談各執事人,將平時彼此間在領執上意見相契或格格不入的都叫來問話,讓彼此先說,然後她才定奪調執或仍領原執。 

天乙請執時,除了考慮個人專長外,還考慮團體的安定,因此請執之後很少變動,即使年年請執,但執事異動不大。 

乙德說: 

半天岩的執事一年換一次。 

悟因說: 

師父請執時,除了考慮個人專長外,還考慮團體的安定,因此像典座一領,可以煮個一、二十年都沒換人。 

執事人的領執很固定,一個人領某一執,常常一領就是一、二十年,例如做香燈的就一直做香燈,不必設「領執規則」。如果有老的生病了,或是有新進來的人,才需要再排執事。 

我們在興隆寺領執,一個執事常常一領就是好幾年,不太有機會換。像我在興隆寺從五十三年春到五十九年冬都領「書記」,好像沒做過其他執事,如果有的話也大概是因為某些執事,例如庫頭、知客的人手不夠,只好輪流。在這樣的情形下,我曾當過半年庫頭、半年知客,而同時還是繼續領書記。

 

〔領執觀念的提攜〕
雖然年年請執,而執事異動不大,其可能原因,大抵有人眾安定、流動性不大、寺院生活及活動單純,以及天乙給予弟子領執的觀念等等。悟因說: 

那時領執很單純,請執之後就定下來,少變動,平常當家或副寺還兼知客,再向師父報告。半天岩的生活簡單、活動單純、寺務變化不大,而且住眾的流動性不大,一住就是二、三十年,新進的人員也不多。

 

◎領執觀念之一—執事是神聖的
至於天乙給予弟子的領執觀念之一是「執事是神聖的」,悟因說: 

以請執來說,她是「公事公辦」的;此外,她常說的一個觀念:「你領了這個執事,就要尊重它」,因為這是護法龍天交給我的執事,在三寶門中我要好好去承擔。「執事是神聖的」—當時我的感覺,好像她一請執,那種神聖的感覺就加到我身上來了。所以我們那時領執是敬慎的,一領就是八年、十年,但「請執」仍然年年請,沒有常常換執事,也少有輪值,除非執事人生病或不在,大家才輪流替代,但原來的執事還是繼續做。

 

◎領執觀念之二—福至心靈
此外,天乙給予弟子的領執觀念之二是「福至心靈」,悟因說: 

領執事跟大家結緣,修行要「福至心靈」—福報要先培養,身心才能安頓,其次才談心靈。……師父常說:「人要福至,心才會靈。」—所謂「福至心靈」,就是在三寶門中要培植福德,讓大眾師「感心」,這樣在接受別人的供養時,心才有一份「安」,尤其進入中年、老年時,才能安住於僧團大眾中。 

當年的出家沒有「短期出家」,只有「盡形壽」的出家。她常說:「福至心靈—福報要夠,心才會開竅,身心的安然才會出現。有智慧而沒有福報,就會搖搖晃晃,像螺絲腳一樣,沒有著落點。現在我們在世間,要會安頓自己身心,才是真智慧。」其實師父說的是「身安而後道隆」,修行從安頓身心開始。那時候的我們都很安分地安住在寺院中,一方面培福,一方面讀書、拜佛、念佛、讀經,師父則往返於她的道場中。

 

◎領執觀念之三—如法的請執程序
天乙給予弟子的領執觀念之三是「如法的請執程序」,悟因說: 

印象中有一個例子。我從佛學院畢業後進入佛寺,但還是覺得佛學院過堂分食的飲食方式比較好,因為分食較衛生、菜量可控制,剩菜也可以由大家分攤吃完。但那時興隆寺大家圍圓桌吃合菜,沒設公筷、母匙。於是我鼓勵大家個食,我自己率先買個人碗盤、訂桌子,大家輪流當行堂,有人分菜、有人收菜,大家都自動自發,做得很高興。其中有一位年紀較大的,不願意跟大家輪流當行堂,她說:「你怎麼可以派我們輪值當行堂?我的執事是由住持派的!你是寄人籬下卻來派輪值。」她還講了一些情緒性的話,我聽了好不傷心,後來師父回來聽我說了,她說:「你在處理上確實有不恰當的地方,如果需要就等我回來再處理,你安排好再由我來公佈,這不就成立了嗎?可是你沒有經過這一道程序,大家不服你,這樣的做事程序確實是莽撞了點。」她的意思是執事由師父請、由師父公佈,住眾自然少有異議。她沒有責備我,只跟我說以後如果有事情,就等她回來由她發佈,這樣事情會比較單純。……經師父一提,才知道撇開個人習慣性問題不談之外,請執的程序還是得納入考慮。

 

◎領執觀念之四—捨身、放捨身心、讓大家「感心」
天乙給予弟子的領執觀念之四是「捨身、放捨身心、讓大家『感心』」,悟因說: 

修行不只要有智慧,還要放捨身心地「做」,做到讓大家「感心」。修行要福慧雙修,福慧像是車子的兩輪、鳥的雙翼;有的人智慧、才能都具足,但就是沒辦法領眾。 

另外,天乙給予弟子的領執觀念還有「做好三寶事就是修行」,及「盡心盡力領執就是培福」,乙堅說: 

師父在執事上對我們的教導是:凡是三寶事都要細心,將三寶事做好就等於修行。 

釋悟成(天乙弟子)說: 

師父常說:「盡心盡力就是培福,不盡心盡力就是損福,大眾在做事,你卻鬧情緒躲起來,這就是損福。」 

「執事是神聖的」、「如法的請執程序」、「福至心靈」、「捨身,放捨身心,讓大家『感心』」、「做好三寶事就是修行」、「領執應盡心盡力,這是培福」等等,這是天乙對弟子領執時的教導。而當時她的弟子們也的確聽從師父的教導,安份地領執,一方面培福,一方面修行。

 

〔天乙住持道場中的執事層級與她管理執事的方法〕
◎倚重單一的人
以上是半天岩與興隆寺的請執情形與天乙對領執人眾的教導,其次探討天乙住持道場中的執事層級與她管理執事的方法。悟因說: 

這些執事都是「平行」的—它們都對住持負責,彼此之間沒有上下隸屬關係。 

師父的執事跟僧眾不一樣,如果有信眾來,師父就請他們到客堂去泡茶,知客在旁邊侍候。 

上述所言,雖然各個執事彼此之間無上下隸屬關係,但全對天乙負責。可是天乙常在四個道場及戒場間往返,所以各寺院的事務不可能事必躬親,天乙的作法是「倚重單一的人」,這個負責的人不一定是當家,一切寺務都委託負責人管理,天乙回寺時,再由該人向她一一報告。悟因說: 

師父一回到寺來,執事人都鉅細靡遺地向她報告常住發生的事情,像是:「人眾某某人有問題」、「某信眾家裡怎麼樣」等等。她一回來就坐著聽這些報告,她接受我們的迴向,而不是跟我們一起生活、工作的人。 

雖然這些執事都由一個人(當家或副寺)負責,再向師父報告,可是如果遇到重大的事情,像是有大法師、大護法來寺,或是要修理某處、要戒場打齋等等,這些事都還是由師父決定、處理。以興隆寺為例,如果有某居士家人往生,請我們去念佛、誦經,一般這種佛事由知客或當家來接就行了。若是居士常在寺裡進出,他們的父母往生了,寺眾可以先去念經,回來再向她報告。如果她不在寺內,就要打電話給她,有一些事情她會回來處理,如果沒有電話,當家的就坐車去報告。總之,法會、對信眾的代表……,這些事情別人縱使代勞、代做,都只是代替而已,負責的人仍是師父。 

天乙管理執事的方法,主要作法是「倚重單一的人」之外,有時還會有一些細節的作法,釋心寬(天乙弟子)說: 

當她在處理人事問題,和辦事人講話時,她說話的音量一定不會讓第三者聽到,她會細心地慢慢講,講得很小聲卻很清楚。因為講的是重要的事情,只要當事人聽到、清楚就好,這樣才不會橫生枝節。 

除了委託負責人管理之外,她也對負責人有所要求,要求負責人要身先士卒,教人時應合理,要與道相應。「倚重單一的人」的作法,主要的好處是管理容易,但是也造成天乙與其他徒眾間關係疏離,因為天乙與四個寺院的徒眾相處時間本來就不多,寺務再倚重少數人,與其他徒眾的接觸機會就更微乎其微了。

 

◎將當事人平時行為納入處理糾紛時的考慮
人事問題方面,寺院人眾之間的糾紛都由天乙處理。她的處理方式是不單從事件本身論斷,而會將當事人平時行為納入處理糾紛時的考慮,以確保處理問題時的公平與公正。心寬說: 

如果兩個人眾起衝突,她會個別問兩個人的情況:先叫一個來問,問完一個退出去,再叫另一個進來,不會讓兩個人面對面說。問完之後,她再根據這兩個人平常的行為來判斷、化解事情。有時人事的衝突用另外的方式表現,天乙也有她的處理方式,悟因說: 

有時候住眾會跟師父說要換執事:「師父,我飯頭領那麼久了,我要做別的,明年休息一年?」她會問:「你準備做什麼?」……因為很多情況不是「不喜歡那執事」,而是「跟相關的執事人起衝突,彼此不舒服」。像這樣的情況,師父的處理方式一般都讓她先休息一星期或幾天,除非特別嚴重的,曾有人從興隆寺調到半天岩,或從半天岩調到興隆寺來,這樣情況發生過幾次。 

如果因為個別差異而引起衝突,天乙處理的原則是照顧全體為優先,如果該差異行為是合理的但與全體衝突,允許她自我處理;萬一是領執無法完整做完執事,就要提出來,以免耽誤大眾。悟因說: 

另外,在處理人事糾紛上也有一個例子。師父偶爾有持午,但不是嚴格的持午,也沒有在她的道場堅持嚴格過午不食,有時我們要持午,是中午吃過就不再吃,不一定限在中午以前吃完。可是在興隆寺有一位老菩薩很用功、過午不食,她的「持午」一定要在中午以前吃完,但大眾齋食是十一點半才打板,所以常常是典座才煮一、兩道菜,那個老菩薩就去挾了。她不能得到飯頭、典座的支持,於是雙方常常在廚房爭吵,一個說供佛的菜飯還沒裝,一個說我沒一天吃飽。整個時序不合,持戒者並沒有得到特別的護持。老人家很用功、持戒、拜佛,也不會惡口,唯一的執事是幫大家燒洗澡的熱水,因為當大家去下田、種菜、作經懺佛事時,老人家都留在大殿佛前禮佛。她燒熱水時燒得很開心,只是燒了一、兩灶之後,她人又跑去拜佛了,等到大家從田裡回來,洗到冷水後,又是大吵一頓,她不知道大家為什麼要這麼生氣。 

師父對她說:「雖然你用功是對的,你也體諒大家回來要洗熱水而發心燒熱水,可是如果你確實有困難,可以對我說,我找人代替,可是你又不吭聲,任事情發展到大家都不愉快。」 

師父的看法是:「要體諒別人,如果沒辦法做,就拜託別人幫忙或提出來。」而「過午不食」這件事,師父剛開始要她等,不然就自己煮,事實上十一點半也不晚,可是她卻等不及,常與典座爭執,身體又弄壞。師父的作法是以大眾作息為主,如果要特殊,允許自己服務自己。

 

人事管理原則
對於某些因個人領執觀念或作法有偏差而引生的問題,天乙也有她糾正人眾、管理人眾的原則。悟因說: 

師父在人事管理上有兩個原則,一個是成者不壞;一個是大執事人身先士卒,要行正法,本身更要勤勞,不要以為自己領大執事,有權利罵人就可以用大帽子亂扣人。

 

〔人事管理原則之一—成者不壞〕
人事管理原則之一是「成者不壞」,悟因說: 

記得在半天岩有一位巡山的老比丘,是舊住眾。他巡山時順便檢視果樹,有時他發現水果樹被摘,為了保護寺產以防被偷,他就噴了一些石灰水、掛上牌子,寫著「噴灑農藥」,但不久水果仍會被偷摘。他受不了,就坐在那邊等小偷來,等一些時日,想想覺得問題出在「那些水果」上,因有水果才招惹小偷,於是他就把果樹砍掉。師父曾對我說:「這樣是折損福報。偷就偷了嘛!確實是很煩,但不需要把果樹砍掉。」我不知道師父是否曾說過他,但師父堅持:「樹是十方常住的,怎麼可以任由個人砍掉呢?」師父的原則是「生者不殺,成者不壞」,生生不息的一棵樹,砍掉它就折個人的福德了。

 

〔人事管理原則之二—大執事人身先士卒,要行正法〕
人事管理原則之二是「大執事人身先士卒,要行正法。」悟因說: 

記得在興隆寺曾發生過一件事。在佛寺,菜乾、綠豆、香菇這些東西要常曝曬,不然易生蛀蟲。可是有一次庫頭師在檢查時,發現香菇已經蛀掉了,當家、副寺都來看,就開始大罵:「常住會窮、會倒掉,就是因為有你這樣的執事人!」師父一聽,把那人叫到一旁去,當時我也在側,她說:「你居然這樣說人!你可以說她沒翻曬東西、有虧職守而已。那些豆子或香菇長蛀蟲,怎麼扣上常住會窮、會倒掉呢?如果大執事人自己不珍惜住眾、不行正法、做錯誤的決定,結果的嚴重性和這個相比大上幾十倍、幾百倍呀!」師父那時的用意是:第一,執事人可以教住眾做事,教要合理,要與道相應;第二,可以藉執事教人,但不可以用莫須有的大帽子扣人;第三,大執事人要先檢點,不可頤指氣使地罵人。我知道師父會用喝斥,但從來不用體罰或鞭打等方式,她說她在東山寺受過了,她不認為那樣對修道有什麼幫助。她喝斥人很大聲,不用麥克風,大家從大老遠就知道是師父在喝斥人。 

以上探討天乙在請執與人事管理方面的原則及作法。歸納言之,天乙請執時的考慮有:人眾能力及團體安定;對人眾領執的主要教導為:執事是神聖的;領執應盡心盡力,以培植福德;尊重如法的請執程序;福至心靈;放捨身心。人事分工方面,則重用單一負責人。人事問題之處理則以公平、公正自期,並給予觀念的教導。

 

安單
在上述例常的運作—凡是寺院人眾,按理都有「義務」領執,此外有一種例外,即「安單」 (1)。當時興隆寺和半天岩也有安單的情形,當時安單是指拿一筆錢給寺院,這樣就可以不必領執,尤其是年紀大或身體欠安的人,要他們領執有困難,所以設了安單這樣的方式;安單的人不需要領執,但也有人自願發心領執。除了領執上的不同之外,安單的人還有自己個人固定的寮房。悟因說: 

那時不一定大家都要領執,有很多人幾乎沒有領執,也就是所謂的「安單」。年紀大的安單,年輕的僧眾有很多也是安單的,雖然師父不太主張安單,但是有時候為了安頓住眾,她也會開放讓人安單。以興隆寺為例,全單三萬元,半單是全單的二分之一,但要領一半的執事。 

在興隆寺和半天岩,師父接受安單,對象有年紀比較大的人,或長期親近她的年輕人。安單是指拿一筆錢給寺院,這樣就可以不必領執,對於年紀大或身體欠安的人,要她們領執有困難,所以就讓她們安單。 

乙能是在半天岩安單的人眾,現在看看她的親述,或可明瞭天乙住持的道場中安單的情況之一。依乙能的描述,在半天岩安單唯一與他人有別的是:安單者可以自己擁有一間寮房。此外,安單者仍需要領執與他人無別,這點與其他佛寺的安單不同。乙能說: 

我是第一個拿錢來半天岩安單的(那時是民國五十四年)。師父規定兩個人一個房間,那時房間很小,我心想我年輕,有一些時間還可以看書,不能吃飽就睡,便與師父商量:「是不是可以一人一間房間?」在當時大家都是兩人一間,若只有我一個人一間,這樣會對大眾不好意思;而且我那時又瘦、又蒼白,師父以為我外表軟弱, 一些粗重的執事領不起來,便請我母親拿兩萬元 (2) 幫我安單,我就做一些較輕鬆的事。 

安單並不表示我不要工作,主要是希望自己有一間房間,而執事仍然照領,像大家撿柴尾(台語)、鋸材等粗重的工作,我也都跟大家一起做。我未去讀書前也領了三年書記。 

當時半天岩只有幾個人安單,她們也都是一人一間房間,執事也都照領。既然發心來出家,就是三寶的弟子,什麼都要學,要為佛祖做事情,要福慧雙修。所以,安單唯一的差別是一人可以有一間房間。 

在其他佛寺,安單則不用領執事,而在半天岩安單,還是要領執事。像我們認識字的,我們會領書記,領完書記領副寺,領完副寺便可領當家。 

這是乙能敘述半天岩的安單情況,而悟因的敘述則是: 

興隆寺和半天岩的住眾,有一些人是要領執的,有一些人則是安單、不必領執事的。安單的人仍然可以領一份執事,那就叫「發心」,也有安單的人發心領很重的執事。換句話說,領執有兩種,一種是「必然的領執」,一種是「發心的領執」。 

身為天乙弟子的悟因,對其師住持的道場仍保有「安單」的看法是: 

那時我很不認同寺院的這種分類,而且有一種深刻的感覺:「佛寺叫人拿錢來安單,造成住眾有等級之分。」尤其有些安單的人會說:「我是安單的,怎麼要跟不拿錢來的人領一樣執事?」這樣會使人有「次等公民」的感覺。我那時很不舒服,覺得這種陋習要去掉。 

其實那時候安單只要三萬,可是以民國五十幾年台灣的生活水準來講,三萬元不算少。三萬元可以免費吃住一輩子,領執或不領執都可以,當時台灣寺院普遍有這種作法。他們可以不受拘束地到處參學,或往返於寺院與俗家間,彈性很大,尤其是上了年紀的老人家。 

很多老人家在寺院安單,可以在寺院與俗家間往返,偶爾四處去聽聽講經、打打佛七、禪七,或常回俗家陪兒子、孫子,照顧這人、那人,他們無法在佛寺領執事。 

但是這些住眾的好處,是她們的社會人脈網絡較廣,因為她們不是一直住在寺院。而一般寺院喜歡這種人,因為只要住持一說:「常住要蓋了,你去化緣。」她就到女兒媳婦家、到隔壁鄰居家,或去禪七與佛七道場、講經的地方說一下,然後就會化緣回來了。大家還是滿喜歡她回來的,因為她可以化緣回來,這是一種「互惠關係」。 

當時我對這種制度很不滿,曾經向師父反應過,為什麼要有這種制度?其實就是為了遷就比較特殊的人,她們到寺院不願做粗重工作,如下田等。可是常住又不願失掉這群人,因為信眾需要她們去聯絡、張羅。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只有下田、作早晚課、老老實實誦經,對常住來說,常住的緣是拓展不開的。 

至於寺院有寺院的立場,師父說:「人眾要安心修行為道、安心領執,也要有人安心護法,這些人構成寺院實際運作的循環。」我那時雖然不以為然,卻也說不出所以然來。……現在想想寺院運作的軌則,執事不可能單一化,安單是網羅信眾、人脈的途徑之一。 

事實上,「經濟」是寺院的基本問題之一。我除了會誦經拜佛外,就是執事,既不化緣,也不會化緣,師父個人也從來不化緣,若需要化緣常由安單的人眾去。所以這些安單的人常是寺院不願意輕易放棄的。縱使規約不接受安單,但也因怕失去她們而改變規約了。當時很多寺院普遍有安單的現象存在;到目前為止,台灣寺院仍有接受安單的作法。 

在上文裡,悟因表示起初她很不認同安單所衍生出來的「住眾分等級」的作法,也曾向天乙反應過為什麼要有這種制度,而天乙的反應是寺眾需要安心修行,執事除日常運作外,化緣也是執事,這樣才能構成寺院實際運作的循環。最後悟因自己合理化:寺院也可以有安單這樣的制度,只因寺院的運作不可能單一化。事實也是如此,寺院的基本問題之一「經濟」的維持,也需仰賴這些安單者的化緣、護持。 

安單制始於何時,筆者目前無所考,但它普遍存於光復後的台灣寺院,有人認為它是一種陋規需革除,如釋達進說安單費的價碼,與出家後在寺廟分配工作職務的輕重有關,她說: 

從前出家人皈依佛門,按例必須附上一筆錢,……叫「安單費」,安單的多寡,和將來在寺廟分配工作職務有關,出的少或無法出的,就做粗重工作,出的多做輕鬆工作,最多的甚至不必工作。(3) 

當達進自創慈雲岩後,則廢止安單的制度,凡是入寺的出家眾,一律不需要安單,大家一視同仁,不分職位高低,都看能力分擔。(4) 

以上是半天岩與興隆寺在一般的請執之外的例外入眾法。

 

福利
安眾的另一方面就是提供福利,其實對寺院的人眾而言,根本談不上有所謂福利,一方面是常住的經濟有限,和當時台灣社會的經濟相應,只能在宗教及人力方面提供,另一方面是當時人眾單純、道心強,並不太計較物資方面的提供。

 

〔日常生活的照顧〕
當人眾的確無法自我照顧時,天乙就以個人財物幫助人眾。就福利而言,寺院提供食(三餐)、住等,此外生病看醫生、讀書、寫信等其他生活所需則要自理。每人每月發幾十元的單金,(5) 以及一包衛生紙、一塊洗衣肥皂;過年的時候,發一條牙膏、一支牙刷、一條毛巾和一塊香皂,不夠則自己再買。此外,一年發兩套衣服,冬天一套、夏天一套,有時天乙還會掏腰包為住眾添加禦寒衣物。
 
乙德說: 
那時半天岩的單金好像十塊或二十塊 (6)。一年發兩套衣服,夏天一套,冬天一套。其他東西自己買,生病自己出錢。 

乙純說: 
我們每個月的單金只有幾十元,人眾中有的因為寺裡經濟不好,就沒有領單金。常住一年發一套冬天的衣服、一套夏天的衣服,有時師父還會另外買較禦寒的衣服給我們穿。 

乙能說: 
寺眾只有三餐吃寺裡的,其他的生活費都是自己出,像房間外面遮陽的塑膠板,我就自己出錢買,因為家人每月會給我錢,我們自己的錢就由自己保管。 

過年的時候,每個人發一條牙膏、一支牙刷、一條毛巾和一塊香皂,不夠用再自己買。一個月分一包衛生紙、一塊洗衣服的肥皂給人眾。……個人費用要自己出,讀書是自費的,如果生病,寺裡則出一半費用。 

大部分的費用都要自理,當常住發給的單金不夠用時怎麼辦?單金只是個人零用金的來源之一,有時零用金是俗眷供給,有時是接經懺佛事所得的,悟因說: 

個人零用金有時靠家裡的俗眷供給,常住年終時給壓歲錢,法會結束後,常住也給一點錢,但這些錢只夠買牙膏、洗衣粉等日用品。若要買書、做衣襪就得接經懺佛事,有「念經」就有「零用錢」,而且經懺佛事跟護持寺院的信眾結合,所以台灣的經懺佛事是很難抽離的。 

在此,悟因提及台灣的經懺佛事很難根除之由,除信眾需求之外,還有僧人的需要,因為僧人如果要有「零用金」來買書、做衣襪等等所需,大多得接經懺佛事。 

住眾生活及福利方面除三餐供給外,生病了得自己想辦法,寺中備有成藥,看醫生自己付費。此外,連棉被、下田用的雨鞋、手臂套、斗笠等也需自己購買。悟因說: 

興隆寺的住眾非常刻苦節儉,根本談不上什麼福利,除吃三餐、一個床位、死亡入塔、入功德堂外,生病了得自己想辦法,常住備有成藥,直到民國五十七年或五十八年,發僧服夏布一套、冬布一套,而棉被、雨鞋、手臂套、斗笠等,都要自己籌措。住寺院就是要「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當時寮房是兩人一間,吃大鍋菜。 

那時一間寮房住兩人,讀書、睡覺、做執事都在那裡,有時寮房還充當招待信眾用,我常說那是「多功能」寮房。早期興隆寺的住眾生病,先喝大悲水,大悲水無效再去田裡或山上採草木、樹皮熬水吃,再無效就改用刮痧、推拿之類的方法,住眾彼此互助,都無效才去看西醫。如果生大病、住院,醫療費也都要自己想辦法。人眾開刀、住院,剛開始是大家發心輪流照顧,如果時間一久,就排人照顧,也有的住眾去開刀會自己拜託人來照顧,這種情況師父也是答應的。

 

〔年老住眾的照顧〕
至於對年老住眾的照顧,悟因說: 

在興隆寺,老人的飲食也都由執事人照料。如果執事人比較發心、有耐心,就會在大眾的菜盛起來後,讓老人家的菜繼續煮爛一點,還是同一道菜,只是煮久了比較爛而已,師父希望從大寮方面去改善,不希望個人再用小鍋子煮。

 

〔往生住眾的處理〕
如果住眾往生了,悟因說:興隆寺的住眾往生,一定火化,骨灰入塔,牌位安於功德堂。往生後的佛事,常住也有一定的規矩,規定由寺院幫她入殮,早晚課打三天普佛,然後就出殯、火化、做七。我在那裡的期間,從來沒有一個出家人在危急時要在醫院去世的,……寺裡的同修們幫她擦澡、餵食、煎藥,她家裏的親屬偶爾也會幫忙。去世者留下的遺物,當時都讓其親屬第一優先拿去。這種作法與戒律是有些出入,當時我想,這是中國文化中親情照顧的傳統吧!若亡者在去世前就立遺囑要求拜梁皇懺或放焰口幾堂,通常是生前存了錢留下來的。 

住眾領執就是在寺院修行,如果去世了,常住會為她們念經九天、做七幾次、立牌位、放骨灰,這些都有一定的規定。台灣光復後,出家人住在寺院道場,只要有得住、有執事做、可以修行拜佛、侍奉佛陀、死後功德堂上有個牌位,大家就很知足了。 

這樣看來,天乙道場的人眾的確是很刻苦的,大概當時整個佛教寺院都是如此。一般來說,常住只照顧住眾基本的食、住等生活所需,其他需要則得自己想辦法。早期寺院經濟差,有時連住眾的基本生活需求都無法照顧周到,更不用說是生病、讀書等的照顧了。然而,住眾的老、病、死,是寺院必須面對的問題,生病時住眾彼此互相照顧,死後為亡者做佛事、安頓骨灰,多少能彌補常住在金錢上無力提供的缺憾。 

天乙的人事管理大概如上所述,本文最後還要引白雲寺釋一慈(天乙弟子)的事例,雖然它十分特殊,也是天乙一生中單一的例子,但可以看出天乙在請執方面考慮點的蛛絲馬跡。一慈說: 

我任白雲寺的當家,卻一直沒有去受戒,因為我擔心如果我不在寺裡,不曉得寺裡會變成怎樣?可是師父認為我是當家,沒有受戒怎麼領眾?她一直為這件事感到苦惱。民國五十九年,老師往生,我決定要為老師守墓三年;民國六十二年台中佛教會館傳戒,師父覺得我應該受戒,可是我還在禁足中,師父便很慈悲地為我去頂禮三師和尚,請他們來白雲寺為我受戒。三師和尚來到白雲寺,師父就叫我出關房下來受戒。這件事是師父在白雲寺所做非常大的事,讓我非常感恩。 

由上窺知,在天乙的觀念中,領眾者必須是受過具足戒的比丘尼。所以擔負領眾之責,身為白雲寺當家的一慈無法依當時的常軌去受戒時,天乙的處理則是「方便」地請三師和尚由台中佛教會館移駕到白雲寺為一慈受具足戒。 

總括而言,天乙能全權處理的半天岩和興隆寺,其人事管理方面,入眾資格並沒有具體的規定,重在考慮當事人身家清白、是否真要修行,而不是對整個佛教的影響,所以只要符合這原則,大抵都能入寺修行,包括安單與非安單者,而且除了興隆寺的原住眾會剃度自己的弟子外,圓頂者都以天乙為剃度和尚尼。入眾之後的安眾,則先以領執令人眾護持道場、與人相處、在其中自我修行安頓身心。安單眾雖因不領執而令非安單者有次等公民的感覺,但她們對常住經濟有實質作用,在困苦的當時反而有護持經濟的功能。此外,天乙因行程緊湊忙碌,寺院管理殆多委託一位負責人總籌,她用此方法掌握寺院的一切。 

另一種通常用來安眾的管道是提供住眾福利,關於這方面的設想,天乙的作為幾乎等於零,住眾都得自己想辦法。天乙的人眾卻並不因此而多流動,這或許是當時整個佛教寺院大多如此,出家以後能住在寺院道場,只要有得住、有三餐可吃、有執事做、可以修行拜佛、死後功德堂上有個牌位,大家就很知足了。此外,或許也與她能以「法」育眾有關。 

(編者按:本期專輯編著者釋見曄畢業於中正大學歷史研究所博士班。專輯文題及文內標題為編者所加) 

【註釋】 
(1) 悟因對「安單」的說明:「安單」是指在常住買一個房間住,領執與否由個人決定。原本「安單」並非此意,而是「你來掛單,幫你安一個休息的地方」之意。但後來變成用錢買一個位置,不必領執工作。 

(2) 據乙能說民國五十四年的安單費是三萬元。 

(3) 劉春城:《達進法師八十自述》(台北,慈雲圖書館, 一九九八),頁 14。 

(4) 同上,頁 170。 

(5) 悟因表示:「直到民國五十幾年以後,每人每月才發幾十元單金。」 

(6) 乙堅補充:「我去時單金是三十塊,一個月發一塊肥皂,一年發兩套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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