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光四十特輯(下) —佛學研讀班
佛學研讀班教學方式



這種教導佛法的方式在當時相當創新,創辦這樣的課程在當時的台灣也是非比尋常的。向一般大眾弘法一直是所有佛教法師的目標,傳統上都是在寺院中以開示佛法的形式進行。但1980年代,已有許多方式可以接觸到大眾,佛教組織經營不少每日播出的廣播和電視節目,民眾可以取得法師的錄音帶,或參加公開講座,知名法師的講座通常能吸引數百甚至數千聽眾。過去幾十年,這類弘法活動引起台灣民眾對佛教廣泛的興趣和關注。但根據悟因表示,這種講座形式的主要缺點是無法得知聽眾的反應。講座是單向的溝通,聽眾只能被動地聽講,不見得有效率。講者無從得知聽眾或觀眾了解的情況,假如聽眾有疑問,也無法當場立即提出。反之,課堂形式是雙向的溝通。悟因將佛學研讀班的佛法教學方式與其他方式比較如下:
 
佛學研讀班的研讀方式,乃是採小班的上課方式,而不是一般的大堂演講。大堂的演講會,一場可以容納三、五千個聽眾,只需要一位法師、講師演講,散場後大家回去就沒事了。但是在這裡,每個人有屬於自己的班級和同學,有時由授課法師上課,有時是小組研討或報告,上完課後,更有考試、作業、報告等方法幫助教學,刺激學習,考得大家都哇哇叫,這就是研讀班多元化的教學。(釋悟因 1995b, p.97)
 
課程的結構確實是一項重要特色。即使一堂課有超過40名學生,每一次上課也都要分組討論,每小組的學生不超過10人。學生要討論剛剛上課的內容,通常是提出問題,在經過小組討論後,派出一位學生在全班面前報告。授課法師會去每個小組提供指導,也會有助教法師協助。同樣的,小組討論形式也廣泛運用在香光尼眾佛學院中,因為佛學院的授課法師也受過這種教學方式的訓練。我們會在後面的章節看到,佛學院的許多教學方式也都運用在佛學研讀班的課程中。
 
佛學研讀班,一年一學期,一學期18週,學生每週上課兩小時,要做功課、考期末考。課程分為三級―初級班、中級班和高級班,每班有班長和幹部協助授課法師關照學生的課業,組織校外參訪、趣味競賽、歌唱和戲劇表演、烹飪比賽等課外活動。這類活動可以打開與人合作的可能,加強上課所學到的價值觀。例如,烹飪比賽要進行各種準備工作和試吃菜餚,學生可以學到素食的好處。以佛教為主題的歌唱和短劇表演,以及體能團康比賽,都是在透過僧俗同學間的互助合作強調個人與他人間的關係等佛教價值觀。這類活動也讓之前上課過的學生參加,讓他們能回來與香光尼僧團保持聯絡。佛學研讀班的畢業生會在尼僧團所規畫的活動中擔任志工,也會捐款護持尼僧團的志業。因此,佛學研讀班不只為尼僧團提供經濟基礎,也提高了佛教徒的社會參與形象。第一個佛學研讀班是在1984年於嘉義佛教會館開辦,高雄於1985年開辦。很快地,苗栗、台北和台中也跟進。嚴格來說,開課的地方不能說是香光尼僧團的分院,因為它們在法律上都是獨立的個體。香光寺、紫竹林精舍以及香光山寺是由地方政府監督,養慧學苑、印儀學苑屬於財團法人伽耶山基金會,歸內政部管理,而安慧學苑屬於嘉義市教育事務基金會,歸教育部管理。儘管它們在法律和結構上是分開分別獨立的,仍共用相同的資源和人力,而香光寺實際上是佛學院的開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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