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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0
于君方
香光四十特輯(下) —香光尼僧團的導引之光加入興隆寺
1963年,中國佛教三藏學院停辦時,悟因決定前往興隆寺。興隆寺之所以吸引悟因,是因為它只收尼眾,且實行叢林的傳統制度,讓住眾輪執。悟因向天乙寫信,請求加入興隆寺。當她們在台北見面時,天乙問的第一個問題是,悟因是否能下田耕作,因為這對從未種過田的人來說,是辛苦的體力勞動。悟因回答,寺院的人做什麼,她也都能做。悟因從1963年至1971年在興隆寺住了八年,一直擔任書記,這是項非常重要的執事。
興隆寺是台灣歷史悠久的古剎。據國立中央圖書館台灣分館的台灣碑碣拓片所載①,興隆寺草創於康熙廿八年(西元1689年),原址在高雄市內。日治時期,因為原址的左營地區被改做海軍駐地,整個社區都遷至郊區,寺院當然也不例外。1948年,信眾在社區內另擇一塊地重建;1961年,由天乙擔任住持。在那段時期,興隆寺是一座傳統寺院,住眾約有四十多位,其中幾位老尼入住時支付了一筆費用(稱為「安單費」),可免除勞動,其餘則必須在寺院所擁有的稻田耕作。最繁重的工作是耕田和收割,但每天仍須灌溉和除草。賣稻穀的收入用於住眾的生活費,還能繳納田租和水電費。
由於收入不足,住眾必須為信徒做佛事以貼補收入。這些佛事又稱為「經懺」,收入占寺院總收入的三分之一。佛事有三種:薦亡、消災和喜慶(例如婚嫁、開業或喬遷之喜)。悟因有一副好嗓子,並知道如何教導信眾契合佛陀的教法,因此她非常受歡迎。做佛事時,最常被念誦的經典是《金剛經》、《地藏菩薩本願經》和《梁皇寶懺》。不論是在白天或晚上,都會被請到臨終者家中誦經;在亡者過世後49日內的每一個七日,也會被請去誦經。費用依各家的預算多寡而定,多則會請九或11位,少則會請三、五、或七位,人數必須是奇數,但從不會只請一位。
興隆寺常住的生活是清苦的。住眾一開始加入寺院時,必須攜帶自己的棉被、木屐、澡桶、僧衣和課誦本。因此,在進入興隆寺前,必須先有積蓄,才能購買這些個人用品。每間寮房住兩個人,因為天乙認為不可一個人獨宿,兩個人可以互相照顧。雖然房間很小,但所有日常活動都在房間裡,包括睡覺、工作和讀書。寺院會提供食物,偶爾會分發僧服一兩套,但個人必須添購到田裡工作時所穿戴的雨鞋、手臂套和斗笠。身體不適時,會先喝寺裡經過《大悲懺》加持的大悲水。若是無效,會到田裡或山上採草藥熬水來喝。假如這樣仍然無效,她們會試著用推拿或其他中國傳統療法。在各種方式都失效後,才會去醫院,但醫藥費必須自己負擔(釋見曄 1999, p.111)。
1970年以前,住眾每個月有20元零用錢,這相當於為信眾做一場佛事的收入。因此,為了供應寺院和住眾個人的開銷,做佛事是必須的。寺院每日的作息相當規律,上午四點半起床,五點做早課,六點早齋,十一點佛前供養,傍晚五點半或六點用藥石(晚餐)。夏季和冬季的晚課時間不同,冬季是下午四點半,夏季是晚上七點。所有的人於晚上九點就寢。每個月初一、十五日中午上供,為信眾祈福。一年有七次法會:農曆正月初一至初五日拜千佛;四月初八日浴佛法會;七月廿七至廿九日地藏王法會;十二月初一日則是全年點燈法會的總回向;還有三天皆為觀音菩薩的法會,分別是二月十九日、六月十九日和九月十九日。在這些日子,她們必須要上早、午供。
寺院裡有兩棟建築是為當地居民提供喪事服務的地方,這也是寺院的另一個收入來源。第一棟是納骨塔,安放死者火葬後的骨灰。收費依照骨灰放置的位置各有不同,位置較低、愈靠近供桌的費用愈高。每天早晚在靈前上香、供水;遇到節日時,則會另外供菜、供果和誦經。在中元節時,家屬可以前來祭拜先人,請僧人為亡者誦經和進行焰口儀式。另一棟建築是功德堂,用來安放牌位。牌位的主人多半是信眾,或捐款建寺的施主,也有未嫁而亡的少女,或遭意外橫死者,或無子嗣者,或兒女生活在遠方者。
悟因在興隆寺的第一天,就對「安單」的傳統作法感到不認同,也就是只要付一筆費用就可以終生住在寺院裡,不必領執。她也認為納骨塔和功德堂會影響尼僧的宗教生活,雖然這麼做是為了維持寺院的經濟來源,但帶來的負面影響大於優點。這些在台灣其他寺院常見的慣例,而香光尼僧團並沒有的原因,就在於此。
【編註】
①臺灣記憶,〈興隆寺產業示告碑記〉https://tm.ncl.edu.tw/article?u=014_001_0000007025&lang=c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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