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光四十特輯(上) -中國佛教比丘尼的發展
根深柢固的偏見與傳統觀念



類似這樣的偏見在廿世紀並未消減,下面這個事件尤其引人注意。1989年,國立台灣藝術大學舞蹈系計畫表演一齣知名的中國戲曲《思凡》。這齣戲曲是元朝(1206-1368)開始盛行的南方崑曲,作者不詳。全曲只須20分鐘就能演完,自西元1700年以來廣受喜愛,通常放在規模較長、較正式的作品前,以序曲的形式演出(Goldman 2001),是訓練年輕男演員扮演女性角色的重要戲曲。電影《霸王別姬》中也有這一段,戲中主角必須扮演好尼僧這個角色,才能獲得師父的認可。他後來受到嚴厲的懲罰,因為他將台詞「小尼姑,年方二八」,唱成「我本是男兒郎,年方二八」。
 
林語堂在《吾國與吾民》(1935, p.128)中提到,《思凡》「其文辭堪當中國第一流作品之稱而無愧色,深刻刻畫了出家眾的性的煩
悶」。開篇的內容如下:
 
小尼姑年方二八,
正青春被師父削去了頭髮。……
只因俺父好看經,俺娘親愛念佛。
暮禮朝參,每日裡在佛殿上燒香供佛。
生下我來疾病多,因此上,把奴家捨入在空門。……
不住口地念著彌陀,只聽得鐘聲法號;不住手地擊磐搖鈴。
擊磐搖鈴,擂鼓吹螺,
平白地與那地府陰司做功課。
《多心經》都念過,《孔雀經》參不破,
惟有《蓮經》七卷是最難學。
咱師父在眠裡夢裡都教過。
念幾聲南無佛哆呾哆薩摩訶的般若波羅。
念幾聲彌陀,咿!恨一聲媒婆;念幾聲娑婆訶,哎叫,叫一聲沒
奈何;
念幾聲哆呾哆,唉,怎知我感歎還多。
越思越想,反添愁悶,不免到回廊下散步一回,多少是好。
 
下一段,她在五百羅漢殿嘲弄五百羅漢。
 
哎呀!天啊!不由人心熱如火!不由人心熱如火。……
我把袈裟扯破,埋了藏經,棄了木魚,丟了鐃鈸。……
哪裡有枝枝葉葉光明佛,哪裡有江湖兩岸流沙佛,哪裡有八萬
四千彌陀佛。
從今後,把鐘樓佛殿遠離卻,下山去尋一個年少哥哥。
憑他打我罵我,說我笑我,
一心不願成佛,不念彌陀般若波羅。(p.130-131)
 
這齣戲曲不僅描述身為凡夫俗子的年輕尼僧為情欲所苦,也將佛教戒律演繹為壓抑情欲和不人道,與一般人所謂的「食色性也」相悖。以佛教的觀點來看,這兩者都是嚴重扭曲的,因為出家生活若是無法堅持下去,還是可以選擇還俗的。然而,幾百年來,佛教徒只能忍受這樣的誹謗,難以有所作為。
 
作為傳統戲曲的主流曲目,在1979年,台灣也不免俗地表演了這齣戲曲。終於在十年後,情況有所改變。1989年,一位年輕並積極參與社會活動的比丘尼昭慧(1957–)成立「中國佛教會護教組」,在她的領導下,佛教徒的地位開始有所改善。在得知這齣戲曲要在1月27日到29日演出時,昭慧在1月14日向教育部寫信抗議,因為教育部有權管制表演內容。她同時也去信國立台灣藝術大學的行政部門,以及報紙和媒體,並得到眾多佛教徒和市民的支持。在抗議聲浪愈演愈烈之際,一位自稱是虔誠佛教徒的男子,揚言若是這部戲曲如期表演,他將在戲院前自焚。最後,雙方達成和解,雖然佛教界並不完全滿意,但在當時,已是最好的解決辦法。這齣戲曲仍如期表演,但修改了兩處:第一,女主角的身分不設定為佛教尼僧,讓她手持拂塵,暗示她的身分是道姑。但這其實非常牽強,因為劇本中所有的歌詞內容都和佛教有關。第二,教育部保證會修改劇本。從那時起,這齣戲曲就未再上演過(杯葛思凡專輯 1989;陶五柳 1995, p.144-160)
 
我要引用的另一個例子,是所謂的「中台事件」。1996年九月,暑假結束之際,約一百位女大學生參加位於南投埔里中台禪寺的「佛學夏令營」後,不願回家,這件事驚動了她們的父母。由寺院主辦的夏令營,自1980年代開始在台灣變得非常流行,除了參加佛學社以外,這是讓大專學生接觸佛教的最普遍方式之一。當時大專院校沒有提供佛學課程,而且法律明文禁止法師到校園演講。這群女大學生後來集體在中台禪寺出家,她們的父母不相信女兒是出於自願,極力譴責寺院灌輸信仰給這群年輕女子,並透過媒體發動攻勢,抨擊寺院。
 
有些父母甚至強行將女兒帶出寺院,理由是為了拯救她們不被「洗腦」。這起眾所周知的事件,並非唯一的個案。1987年,一位文化大學法律系學生選擇加入香光尼僧團,在當時也造成轟動,她的家人譴責寺院逼迫她加入,整起事件被稱為「學士尼事件」。民眾對這類事件意見紛歧,大部分人批評這位年輕女子不孝,白費了父母辛苦工作供她上大學的苦心;有些人則較開明,呼籲兩代之間要好好溝通,父母才能瞭解孩子的想法。輿論的一片嘩然,反映出一個根深柢固的傳統觀念:「受過教育的女子應該要嫁個好丈夫,成為職業婦女,怎麼會想要出家為尼?」在在暗指成為尼僧是代表著某種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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