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光四十特輯(上) -中國佛教比丘尼的發展
漢地比丘尼受戒的源起



寶唱的《比丘尼傳》中,第一位介紹的是竺淨檢(292-361),西元313至317年間,她與其他24位女子一起從比丘法始受十戒。西元357年,外國比丘曇摩羯多計劃於二月八日(佛涅槃日)在洛陽為淨檢的尼僧團建立戒壇,以比丘身分授比丘尼戒,但卻受到保守派比丘道場的反對,他認為此戒壇違反佛教戒律的規定。曇摩羯多為消除爭端,在浮於泗水的舟上,為淨檢等四人傳授比丘尼戒,淨檢是漢地的第一位比丘尼。竺淨檢雖然並未根據戒律的規定而受具足戒,但她仍為其他想出家為尼的女子傳授戒律,如隨佛圖澄(231-348)出家的安令首尼,跟著淨檢受戒。不過,二部受戒一直到晉朝後才正式制定。儘管在此之前已有尼僧團,但早期比丘尼多數只接受比丘授戒,一直到80年後的南朝劉宋元嘉時期(424-453),斯里蘭卡的比丘尼來到中國後,才建立起二部受戒。西元429年,有八位斯里蘭卡的比丘尼來到中國;西元434年,另有11位比丘尼和贊助她們的斯里蘭卡商隊一起來到中國。到西元434年,較早來的尼僧已學會中文,而且滿足至少十位已受具足戒的比丘尼授戒的要求,終於可以執行二部受戒了。根據《比丘尼傳》記載,有幾位比丘尼參與了這次重要的歷史盛事。慧果(364-433)和僧果(生於408年)完成二部受戒,慧果是與其他五位弟子一起受戒,僧果與另外300位沙彌尼一起受戒。
 
雖然有《四分律》和《十誦律》可供研究,但根據《比丘尼傳》所述,後者在南方更為盛行,我們發現有一些比丘尼是這部戒律的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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