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錄自105 期
2011.06.20
宋滌姬、簡伊伶、編輯組:整理撰述
耳根圓通觀自在:《楞嚴經.觀世音菩薩耳根圓通章》佛陀給我們的四種生活指導
在佛陀向阿難及與會大眾宣講偏重慧學的如來密因後,又請了廿五位修行者報告自己如何因定生慧修習證得圓通,其後佛陀因阿難啟請而宣講戒律,也就是四清淨明誨。
「世尊!此諸眾生,去佛漸遠,邪師說法,如恆河沙,欲攝其心,入三摩地,云何令其安立道場,遠諸魔事,於菩提心,得無退屈?」這是阿難代眾生啟請的緣由。佛陀的回答中,點出了三無漏學的修學:「所謂攝心為戒,因戒生定,因定發慧。」所謂「攝心」,是將心從貪瞋痴中,收攝回來,然後在生活中,自然表現出合宜的舉止。
「阿難!汝問攝心,我今先說入三摩地,修學妙門,求菩薩道,要先持此四種律儀……。」四種律儀,就是戒律中的四根本戒:不淫、不殺、不偷、不妄語。
不淫戒
「若諸世界六道眾生,其心不淫,則不隨其生死相續。汝修三昧,本出塵勞;淫心不除,塵不可出。」一般的經論,都以「不殺生戒」為首,但因為《楞嚴經》的主旨,在使眾生能脫離生死,得證菩提。所以,佛陀在本經對戒律的指導中,以持守「不淫戒」為最先的指導。
對於淫,一般人直接想到的就是男女的情色;但是淫,還可以指的是一般人對「我」的愛與對「我所」的愛。對「我所」的愛,其實只是表相;更內在的主宰者其實是對「自我」的愛。世間人,有的醉心於男女的情色,有的忙碌於名利的增長,這些都是自我的別相。我所愛,有些是非常微細的,有的人於修行過程中,因有一些超凡的體驗,而對自己產生了肯定,卻對生命有了更隱微的執著。因此,對任何境界,不管是外在的或內在的,如果產生貪愛執著,便可以說是生起了淫心。
不殺戒
在此處,戒殺重於心,不但身不做殺生的行為,心中也不起殺念。「汝負我命,我還汝債;以是因緣,經百千劫,常在生死。」殺生的人隨受惡業的牽引,而輪迴六道,所以,若要出離生死,就要戒殺。
「清淨比丘及諸菩薩,於歧路行,不踏生草,況以手拔!云何大悲?取諸眾生血肉充食!」《楞嚴經》於不殺戒中,特別提出素食的必要。除了避免殺生引業,而無法出離六道輪迴外,也著重慈悲心。
不偷戒
第三是不偷戒。一般人可能不會無故偷取別人的物品,但卻有可能無意中就貪取了公眾的財物,包括了轉借名目,假公濟私或走私漏稅。要完全地做到不偷,不是想像中那麼容易。「是故阿難,若不斷偷,修禪定者,譬如有人,水灌漏巵,欲求其滿,縱經塵劫,終無平復。」佛陀在經中以譬喻說明了偷盜的過患。若是不斷偷心而修禪定,就像拿了一個有漏洞的容器乘水一般,不管經過多久,都是無法成就的。
不妄語戒
第四是「不妄語」戒,尤其是不能大妄語。而大妄語,主要是跟佛法的修證有關。「未得謂得,未證言證,或求世間尊勝第一。」一些人為了得到世間的名、利,沒有入禪,說已入禪;未曾開悟,卻說開悟。而事實上他們的言行,卻使人對佛法失去信心,或是誤解。所以修行者應該謹守不妄語戒。
修習禪定與開發智慧,都要以持戒作為基礎。學佛的人,若能在持戒清淨的基礎上,修行禪定,必然引發無漏智慧,就可以降伏煩惱,解脫生死,超出三界。
這四條清淨明確的教誨,應該是學佛者必修的根本,日常的生活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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