悟因法師談菩薩戒(一):以菩薩戒莊嚴自身
6菩薩戒概說



六部解釋菩薩戒的經典
菩薩戒是大乘的戒法,是行菩薩道的行者應當持守的戒律。在許多大乘經典中,佛陀都宣講過菩薩戒,在《大智度論》中有:「佛總相說六波羅蜜,十善為總相戒,別相有無量戒。」而大乘律典中詳細解釋菩薩戒的經典有:《梵網經》、《瑜伽師地論.菩薩地戒品》、《菩薩地持經》、《菩薩善戒經》、《菩薩瓔珞本業經》、《優婆塞戒經》等六部。
 
《梵網經》所載的菩薩戒有十條重戒與四十八條輕戒。經中說釋迦牟尼佛於第四禪見蓮花台藏世界盧舍那佛,請示眾生成就菩薩十地的因緣與所成就佛果的相狀,於是盧舍那佛宣說其修行成佛所經歷的四十個階位。釋迦牟尼佛受教之後,便下生南閻浮提,示現降生、出家、成道、十處說法,在菩提樹下宣講菩薩戒。
 
《瑜伽師地論.菩薩地戒品》曾被玄奘法師單獨摘譯為《菩薩戒本》,所以,又稱為《瑜伽菩薩戒本》。《瑜伽菩薩戒本》記載了四條他勝罪(波羅夷罪)與四十三條惡作罪,其中四十二條惡作罪,即是依據「六度」與「四攝」而分類。
 
《菩薩地持經》與《菩薩善戒經》是自《瑜伽師地論.菩薩地》抽拔異譯而成,其所含戒律內容與《瑜伽菩薩戒本》所說基本相同。
 
《菩薩瓔珞本業經》所記載與《梵網經》十條重戒相同,而且一切眾生都可受持。
 
《優婆塞戒經》記載了優婆塞善生長者的請問,佛陀因而講說了在家菩薩戒,其中包含六條重罪與廿八條失意罪。此經也記載了發菩提心、行六度等菩薩道的內容。
 
三聚淨戒能斷煩惱,饒益眾生
大乘菩薩戒法又稱為「三聚淨戒」、「三聚戒」與「三聚圓戒」。「聚」意指「總攝」,「三聚」即包括攝律儀戒、攝善法戒、攝眾生戒。菩薩戒以三心總攝諸行,以三戒通攝一切菩薩戒法。攝律儀戒即誓斷一切惡,遮止惡業,斷除煩惱惑,是「止行」;攝善法戒即誓修一切善,修行大、小二乘一切法門,是「作行」;攝眾生戒即誓度一切眾生,以四攝法攝化一切眾生,是「饒益眾生行」。《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裡提到:
 
聚即總攝為義,小乘七聚從教以論,菩薩三聚攝行斯盡。一攝律儀戒(律儀禁惡,結業煩惱究竟斷故,即止行也),二攝善法戒(世出世間大小修證究竟修故,即作行也),三攝眾生戒(一切含識究竟度故,即四攝行,謂布施、愛語、利行、同事,亦名饒益有情戒。此三須配三脫、四弘、三身、三德,如別所明)。「三解脫」者雖是觀慧非定不發,即定、慧二學,絕縛證真由此得入,故號「三解脫門」。然名通小教,今對三聚,須局大乘。一空解脫門(即性空也),二無相解脫門(即相空也),三無作解脫門(即唯識也,亦名無願)。
 
菩薩三聚淨戒有梵網部與瑜伽部兩個系統,這兩部受持的對象都包括出家眾與在家眾,只是兩部在漸受、頓受方面有不同。
 
梵網部的菩薩戒既可漸受,也可頓受。瑜伽部的菩薩戒只能漸受,同時要求在家菩薩必須先受在家五戒,出家菩薩必須先依次受十戒、具足戒,然後才能再受菩薩戒。
 
三聚凈戒與別解脫戒的關係
依據《瑜伽師地論》,菩薩戒分為在家戒與出家戒,而且七眾別解脫戒即為三聚淨戒中的攝律儀戒。
 
三聚淨戒與別解脫戒的差異在於,三聚淨戒是從「心」而制,別解脫戒則是從「境」而制。因眾生根機有大、小之別,大乘根機的眾生能了知一切的境界皆是唯心所造,所以,三聚淨戒是從「心」而制的。小乘根機的眾生則認為「境」就是「境」,「心」即是「心」,所以才會從「境」而制別解脫戒。別解脫戒雖然是從「境」而制,其最終的目的還是為了調伏內心。
 
三聚淨戒中的攝律儀戒與別解脫戒在行相上相同,但根本區別在於動機的不同—聲聞行者重在自利,而菩薩行者則是為自利利他,意即受三聚淨戒必須要發菩提心,受別解脫戒則發出離心;受別解脫戒以證得聲聞果位為目標,但還是可以進一步以取得佛果為究竟。
 
由於發心的差異,菩薩乘與聲聞乘對持戒的判別,也就有些不同,因此,《大寶積經》中記載了某些情況,來說明兩者的不同。有些情況就聲聞乘行者而言是持戒,但就菩薩乘行者而言,則是犯戒,當然也有相反的情況。
 
例如,聲聞乘行者以出離三界為目標,因此,不起一念再生後有的心就是清淨持戒;菩薩乘行者若起此念就是破戒。又如菩薩乘行者為救度眾生,能於無量劫中堪忍受生,留惑潤生,就是清淨持戒;但就聲聞乘行者而言就是破戒。又如菩薩乘行者雖然要清淨持戒,但為了隨順眾生,可以視情況而開緣,只要不捨離成佛之心、菩提之心,菩薩戒體就不會壞失;但聲聞乘行者則必須全部清淨持守。
 
當人受別解脫戒時,雖說受持的是聲聞戒,是以利益眾生與取得佛果為發心,那麼,他所受的別解脫戒就是大乘之戒,是三聚淨戒的前方便。因此,受別解脫戒時,應發上品心,以菩薩三聚淨戒的大乘願心來受持,才是契合佛陀的本懷。因此,現在各地開壇傳戒,一般傳授出家戒都是先傳授比丘(尼)戒,再傳授出家菩薩戒;傳授在家戒也是先傳授五戒,再傳授在家菩薩戒,就是因為前者兼為後者的方便與基礎,兩者是有其具體持守的前後次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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