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觀的態度 ――對現代性的一個挑戰(1)
默觀與生命的目的有關



默觀(contemplation)的態度向現代西方社會的一些基本假設提出了根本的挑戰,由於它強調自發性、無欲和當下的快樂,漠視財富、聲望和成功,而使得它與現代勞動的情感相衝突。確實,在當今成為一個默觀者,無異就是成為一個格格不入的「反叛者」。儘管如此,近年來人們對默觀生活的興趣有所復蘇,默觀的生活甚至進入了現代大學的課程。在西方,可能由於受到東方的影響,「默觀」似乎正獲得一種肯定性的價值。
 
「默觀」能跨越對立的事物
 
自第一次世界大戰以來,就已有人預言和分析西方社會神聖者的回歸,二戰以後再度引起人們的關注。然而,默觀的研究(contemplative studies)是危險的,它是一匹特洛伊木馬,它的腹中隱藏著至少五個反對當代(一般的)學術和現代生活的勁敵。這些敵人僅僅是解毒劑抑或可能是現代文化的救星,並非我們這裡所關心的課題。有關默觀的研究是否有助於大學再次成為真正的學園,這也是一個懸而未決的問題。默觀的研究正如傳統靈修大師們已肯定的,是一項冒險的事業;或許那些最抵制默觀研究的人,對於「默觀」實際上包含的內容,本能地比那些僅僅因其新穎性而受其吸引的人懂得多。
 
「默觀」是一個含混不清的詞。它跨越了諸多對立的事物─其外延既包含那些最高貴的人類活動,也包含其他不那麼高尚的一些態度,這其中也包括可能會被明確地稱為人類邪惡精神的事物。
 
儘管我們並不試圖說「默觀」是什麼,或可以如何加以定義,但有個特徵是恆定的─默觀是一種最終的事物,它與生命的目的有關;它不是其他任何事物的手段,默觀的行動是出於其自身的緣故而做的。它依靠其自身,我們不可能利用默觀去獲取另外的事物,它不是在這一意義上的一個步驟,因為它沒有進一步的意向性。它要求純真,在這種純真中,要達到默觀的意志成了通向它的一個障礙。默觀的行動是自由的,是單純的自發性行動,除了它自己的衝動或如《梨俱吠陀》(Rg veda )所說的祭祀(svadhā)之外,它不受任何制約。(2) 默觀者只是「坐著」(sit),只是「是」(is)。
 
默觀的態度令人想到一些意象,例如蘇格拉底在臨死前的那天晚上,興致勃勃地學習一支新的笛子曲;路德(Luther)決定在世界末日來臨的那天早上栽種一棵蘋果樹;聖路易斯.岡薩紮(St. Louis Gonzaga)在休假期間即便知道有天晚上死神將至,他仍繼續遊戲;禪師儘管懸掛在深淵上,吊著的繩子很快會被割斷,他依然興味盎然地觀看一隻螞蟻艱難地爬行。這些都是默觀態度的實例,不論稱之為「正念」、「覺知」、「覺悟」、「專注」或「默觀」。
 
「默觀」對現代文明的挑戰
 
這種態度與現代文明的傾向背道而馳,無論它們是「宗教的」或「世俗的」;儘管我不是在這一意義上使用這兩個語詞,因為世俗的事物與宗教的事物都可以是神聖的,也都可以是鄙俗的。
 
事實上,當代社會似乎有五大動力:
(一)信徒頭上的天堂;
(二)進步主義者前頭的歷史;
(三)現實主義者所從事的勞動;
(四)征服理智者的「大者」;
(五)幾乎每個人都有想要獲得成功的渴望。
 
這五個動力從根本上受到了默觀態度的質疑。因為默觀強調「此處」、「現在」、「行動」、「隱秘的中心」和「內在的和平」,而不是「別處」、「以後」、「結果」、「外在活動的重要性」和「多數人的肯定」。那位拿撒勒的拉比[3] 在十字架上說:「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23:43)。
 
在本文裡,我嘗試對這一難題給出一幅跨文化的圖景,即以這五點概括幾種關鍵的方式,默觀即以這些方式向現代人的基本假設提出挑戰,並對它們造成了威脅。(4)
 
第一點是向傳統的宗教性提出挑戰,傳統的宗教性常常太滿足於將真正的生活價值拖延到另一世界。
 
第二點是對某種世俗主義的主要教條提出異議,這種世俗主義僅僅將第一精神的諸多理念轉移到時間中的未來。
 
第三點是一種實踐,它直接推翻了現代社會主要是泛經濟社會的支柱性價值。
 
第四點是對技術世界的內在迫切需要,表現為一種外在的和不受歡迎的干預。
 
第五點是直接質疑流行的人類學觀念,即人的實現包含戰勝他人,以致對一個人的成就感而言,受害者是必不可少的條件。
 
 
[1] 本文是同名論文的修定稿,原論文首次發表於CrossCurrents , 3(1981 年秋, 頁261-272)。該文最初是為於一九八○年九月在美國肯塔基州路易斯維爾(Louisville)召開的「默頓─馬利研討會」而撰寫的,研討會的主題是「世俗化社會中的靈性」。
(2) 參見聖山(Mount Athos)的長老、修士,贊瑟泊洛斯的聖卡利斯都斯(Blessed Callistus of Xanthopoulos)的祈禱文。參見Writings from the Philokalia on Prayer of the Heart , E. Kadloubovsky and G. E. H. Palmer 譯自俄文“Dobrotolubiye”(London: Faber, 1951, 1977),p.272。
[3] 指耶穌。
(4) 「Man」一詞字母「M」大寫表示人自身(anthropos,purusa, person, Mensch),因為我想避免因稱婦女為「women」而使其成為另類的人這一男性壟斷現象。使用複數的形容詞和代詞以避免涉及性別是不管用的,把「Man」(人)分裂成「男人」和「女人」、「他」和「她」,也不能令人信服,因為性別差異不是人僅有的可能區分,或許甚至不是最重要的區分。無疑地,整體(人)大於其組成的部分(男人和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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