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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0
釋悟因
佛教羯磨法概說—6 捨墮與修道以兩種淨施捨除貪執
受戒時,四依法都得全受。但在現實生活裡,需要的當然不只有這四法,也可從這四種項度擴展延伸。就衣而言,不是只有穿的衣服—冬衣、夏衣,還有棉被、墊被、坐墊、披風、枕頭、僧袋、帽子、鞋子、襪子。僧眾安住在一處後,不再處於四處遊方的情況,有時因惜福而捨不得丟,有時是接受新的供養,物品幾乎都會愈來愈多。飲食餐具也不會只有一個缽,還要茶杯等器具,光是茶杯也分保溫杯、熱水杯、玻璃杯、泡茶專用杯,真是不少。
因此,對於生活用具要「捨」的相對就很多。如果想要捨除貪執,就要進行淨施,淨施(又稱為「說淨」)有兩種—「真實淨施」與「展轉淨施」。「真實淨施」是作淨法之後,將物品付與另一人保管,然後物主需要的時候再取回使用。「展轉淨施」是作淨法之後,名義上屬於另外一人,但物品仍然保管在自己的身邊,隨時取用,不必再經過對方同意。(2) 所以,「淨施」的「淨」並非指不乾淨、不衛生,而是經過作法後,此人再使用這些物品就是一個正當、如法的行為。
如果作了「說淨」,多餘的衣物就不會成為犯戒的因緣。如果沒有說淨,就有可能違背相關的捨墮戒,就需要進行公開的捨墮懺悔羯磨。這個公開的羯磨,要找一位具五德的上座當淨施主,向他表白要捨與僧。不論捨給一個人或捨給眾多人,都是「捨與僧」,但這不是私下進行,而是公開作法。此處最重要的原則就是「公開」,公開以後,其他條件也相應,這個「捨」才能成就。
戒律的五篇七聚中,第一篇波羅夷、第二篇僧伽婆尸沙是最重要的,對僧伽身分的維持影響最大。第三篇尼薩耆波逸提、第四篇波逸提則包含了生活的衣、食、住、行,這些部分會隨著地域、文化、當地的氣候等因素而有調整。我常常想,我所穿用的海青、長衫、羅漢掛、襪子、鞋子與僧袋等都是經過漢化的,是佛教融合了中國的氣候、文化與習俗而調整的。在僧團裡生活,還是要表白自己確實需要這些冬衣、帽子或其他,並不是要隨意更改律制或貪心蓄積長物。所以,僧團有大家共同約定好的制服—袈裟、長衫、海青、短褂等,這是漢傳佛教僧人的共同制服,既不要囤積太多;同時,其他不是佛教界共同約定的服裝款式,也不要亂套在身上,這是大家應該要堅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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