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門果經》業的六問:業報因果說什麼?
2人死後,業可消嗎?生命會永遠消失嗎?死後又去哪?



業會隨死亡消失嗎?
 
業,並不會因我們死亡而消失,因為我們還有來生。佛陀說,一切還沒有解脫生死輪迴的有情眾生,即使一期生命結束,仍會墮於六道中的某一類再生。死後肉體腐敗,化為塵土,雖然人死不能復生,但生命並非永遠的消失,而有來生的「結生相續」。(有情眾生依據自己所作的善惡行為的牽引力(業力),前往六道之一,開始下一期新生命。死亡至受生的過程,前一生命與後一生命連接,在佛教中稱為「結生」或「結生相續」。請參見《瑜伽師地論》(《大正藏》卷30,頁283)生命在死後絕非完全斷滅無存,所以佛陀破除了斷見(又作「斷滅論」)。
 
佛世有異教思想家認為人死後完全滅盡,沒有心念之流。所以人的業報死後就沒了,根本沒有來世、沒有業的果報。如阿耆多翅舍欽婆羅就否定善惡業力及輪迴的存在,認為只有地水火風等物質元素是實在的,而主張不論智愚,命終後皆悉壞敗的「斷滅論」。佛教完全不贊同這種說法。
 
人死為鬼,還是永處於天堂或地獄?
 
有情眾生是生而又死,死而又生,生生不已的。一旦生命結束,很快的又轉為另一新的生命。然而,並非人者恆為人、犬者恆為犬,也不會永遠處於天堂或永久墮在地獄,更不必然成為陰魂不散的鬼,而是在六道裡起起落落,不斷的輪迴。甚至並非「死後肉體趨於毀滅,但靈魂不滅,輪迴轉生」,亦無「梵我合一、天人合一的無限永恆的自我」。
 
世間並沒有一個恆常不變、獨立實存的「我」(靈魂)常住不滅。(「無我」是佛教的核心教理,也是區別佛教與印度其他解脫思想的準繩。生命並非恆常不變,不能自己獨存,無法完全自主,而只是眾多因緣聚合的存在。輪迴中的「識」,並非靈魂,也不是一個不變的實體,而在不斷地變化與生滅。所以雖然有業有果,有前生後世,但其中並沒有常一主宰的「我」。人是由五蘊和合而成,離開五蘊,就沒有精神和肉體的存在,也就談不上人的生命了。佛教否定靈魂的存在,「這一世的我」與「上一世的我」間只是由業力聯結,不斷生滅變化的五蘊生命之流。)
 
所以,佛陀破除了「常見」。佛陀基於緣起的真理而否定生命具有永遠存續(常)、自主獨立存在(一),或支配一切(主宰)等性質,但肯定我們可以藉由自身的努力,轉化自己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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