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個你不可不知的太虛大師
自利利他的現代僧團(1)—僧伽新制度



民國四年,年方27歲的太虛於普陀山閉關中,立下了生平的志願—志在整理僧伽制度。有鑑於當時僧團的組織制度,已在歷史的堆積中走向陳腐,普遍流於家族化、法派化,應該順應中國社會所需而有所調整。憑著一股革新的熱情,太虛寫下了「整理僧伽制度論」,自此致力於僧伽制度的研發與改革,試圖為新中國的佛教尋求一條與社會脈動緊緊相扣的救世之路。
 
太虛對僧制的改革,在不同的階段提出主要的四種論述:
 
◎民國四年《整理僧伽制度論》:以當時全國80萬僧眾作規劃,這部論主要提出4個方向:
主題內容 概要
僧依品 設立住持部。以僧眾為主,研修律儀,樹立僧人形象。
宗依品 僧人的學習以佛法為主(大乘八宗),不能偏於世俗知識。
整理制度品 建立包括個人的剃度、受戒及教團、教產、教規等制度,並依制度行事。
籌備進行品 建立法苑(主經懺)、蓮社(念佛專修淨業)、佛教正信會(在家信眾)等。
 
◎民國十六年<僧制今論>:認為僧人在精不在多,而將規劃中的80萬僧眾縮減為20萬。這20萬僧眾主要分為二部分:
僧眾分工 內容概要
生產作務 16-18萬僧眾投入農、工、商等生產,自食其力。
弘法 2-4萬僧人修學並弘揚佛法
 
◎民國十九年<建設現代中國僧制大綱>:以3 萬5 千僧眾為主,再提出三級僧制:
三級僧制 內容概要
學僧制
(比丘僧制)

約1萬人。主要在學習。

(律儀院2年、普通教理院4年、高等教理院3年、禪觀參學等3年,共為12年的學程。)

職僧制

(菩薩僧制)

約2萬5千人。主要在辦理佛教慈善事業,及教育、文化等事業。

德僧制

(長老僧制)

戒齡久、年歲亦長的僧人。在本寺或山林專主修持,亦可作為指導師。

另設立養老院等,照護老弱病殘的寺僧。

 

◎民國廿九年<建立菩薩學處>:此為太虛大師建設現代僧團的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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