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風化雨_四取:愛的追尋
愛與取

「取」是煩惱的異名,抓取的對象有四方面—欲取、見取、戒禁取、我語取。 不論所抓取的對象是物質的還是精神的,有所取著就有煩惱。 了解四取,看清實相,當下即是流轉的止息、綑綁的解放。



梵語trsnA或priya(巴利語piya)在中國佛教譯為「愛」。然而中文的「愛」字詞義範疇很廣,比英語的love和德語的liebe還要豐富,包括染污義和法性義。若使用在四諦法和十二因緣的相應說法,是以染污義為主。在原始佛教的教典則常用「嗜」、「味」、「著」、「渴」、「縛」、「結」等各個面向來形容「愛」。 
 
十二因緣的「取」,梵語是upAdAna。字義是持、捉,作用是「能取自身相續不絕」。例如有一個愛的意念在心中產生,如果這意念被捕捉到了,就會一直在心中旋繞,如飢似渴。需要攀附、倚附本是有情生命的妄情,由此產生相續的依附黏著,這就是「取」。是盲目衝動下的產物,一直在流轉打滾之中,卻讓人樂此不疲。所以,「取」也是煩惱的異名。 
 
「愛」與「取」的關係相當密切,有愛就有取,取來自於愛的行動。美籍阿姜蘇美多比丘有一個傳神的說明:「對我所愛的就想要取。」(見《香光莊嚴》第81期)。本文特從「取」的方面切入探究。 
 
取的對象很多,有人執取「物」;有人執取「財」;有人貪戀「色」;有人貪戀「名」;有人講究「吃」;有人對「睡」無法抗拒。每個人著重的部分不一樣,儘管不一樣,也只是輕重緩急之別而已。佛教總括各種「取」的對象說有「四取」:「欲取」、「見取」、「戒禁取」、「我語取」,總稱為「四取」,即四種取著的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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