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之味:善根栽培
尸羅

漸進式的修煉分三個階段:善性的培養、定力的修習、智慧的增長。 只要行為品德與戒律相應,便能鍛鍊心靈,在善德根性扎穩之後,大道的不同階段,便自然會按著心靈提昇的法則漸次出現,直至最後達到安然自在的解脫。



尸羅(sīla)這個巴利文,原先的意思只解釋作品行。但以佛教在心靈部分的修煉而言,尸羅的意思就是特指某一種品行,而那就是善良的品行。從這個意思再延伸,這種善良的品行也代表著某一類性格,而那就是善良的性格。因此,尸羅除了解釋作道德的品行或以道德為規範的慣性行為之外,同時也指善性,即行持道德原則所要引生的內在質素。
 
要明白尸羅在佛教修行範疇上的重要性,需要知道以上的兩種意思。尸羅的第一重意思,涵蓋了「不犯身口二業來守持道德生活」的根本戒規。這是身體與言行的道德修習。從約束不道德的念頭來防止其表現於身口的行為,繼而將這種約束性的鍛鍊發展成正確行為的慣性原則。
 
但是,尸羅的整體並不止於外在行為表現的約束,實際上是有其在心理上的深層影響,即是尸羅表達道德清淨的第二重意思——從持守與道德相應的生活所獲得的內在淨化。這一方面的尸羅非常著重行為背後的驅動性,它並不單只看形於外的「行為表現」,還要審視驅使良好行為背後的「發心」是否正確。
 
經過以上一番審察之後,尸羅顯現了它的二元特質:外在行為與內在性格的淨化。在佛陀的教義裡,這內與外兩方面的體驗,並不是分成兩片而各有領域、互不相關的。它們其實被認定是一體的兩面,如同一個磁場的兩極,相輔相承、互為映照、彼此相容,各自所產生的影響都是互通的。佛教認為身體和語言上的行為,並非是依附在某種精神特質,同時又可以被分拆出來的東西,它們其實是顯示著背後推動這些行為的心態。而這些心態並不純粹源自精神的領域,同時也受到外界各種不同的情況與環境變化所影響著。它們從心識生起,通過身、口、意三個渠道,展現出這個世界上,人與人之間必然互為影響的各種事情。我們從每一個行動,都可以推斷出一種心境狀態,而從這種心態,又可以預測接下來的行為舉動。這兩者之間的關係是那麼密切,就像演奏台上那份樂章曲譜與樂團合奏表演之間的微妙互動。
 
正因為道德的行為和品格的清淨彼此互依,它倆之間便形成了一種含蓄卻又複雜的關係。要達到德行的全面淨化,就必須實現尸羅的雙層意義:一方面讓身體的行為及言行,與道德理念相符;另一方面則要滌除思想和意念上的污染,使其清淨無瑕。沒有後者,只有前者是不足夠的;只有後者,而沒有前者也不可能。從精神和心靈發展的立足點來說,內外兩者之間,內在的一面是較為重要的,因為身口二業的道德意義,基本上是發自相應的內心狀況。但從心靈修煉而言,道德的規範則是首先要著重的,因為在修行之始,品格的淨化,是我們立意要達到的理想目標,而不是起始便已在眼前的現存條件。
 
根據佛教所說的因緣法則,每一情況都只可以在某些適當條件之下才能成就。這個原則不單只是一般與心物有關現象所立足的法則,也同樣運行在次第的修行。無始以來,意識之流已被貪、瞋、癡等不善根性所污損腐蝕,這些染污所產生的作用,不僅成為我們思想的源頭和習氣的溫床,更成了我們對待他人乃至整個世界的行為和觀感的導引。要一下子連根拔除這些煩惱,直達完美的精神境界,這幾乎是異想天開。若要實實在在、有系統地作出心靈方面的修煉,就必須從「人的本性」開始著手。在實行這種訓練的過程中,我們雖然不應該認為「只要知道什麼是人類優良的典範」便已足夠,但同時也不應該在「尚未懂得如何去實現這個理想」之前,便要求有所成就。
 

以法轉化心識

 
佛陀的教化,基本上認為:我們只要透過正確的方法,便應該有能力去改變和轉化自己。我們並不是注定永遠都要擔負長久積聚的習氣和傾向,而是可以靠自己的努力去除這些傾向,繼而達到全面清淨和自由自主的。當從正見中獲得適當的啟發時,我們便會在意識的運作上,產生徹底的改革,而那些看似無法變更的心識內容,便得以重整更新。
 
在這條道路上踏出的第一步,就是品格的淨化,而佛陀提供我們重整品格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專為幫助我們能在言行上遵循尸羅,而訂定的一系列戒條。換言之,作為「道德規範」的尸羅,就變成「引生善性」尸羅的手段了。這種方法的功效,來自於前面提及的關乎內與外這兩重緊密體驗的互相呼應。由於內外彼此的相連互印,任何一方面都可導致另一方面產生深遠和持久的變更。
 
正如心內的狀況會表現於外在的行為動作——無論是身體或言語——我們避免或表現的某些行為,也同樣會迴轉到我們的心識,從而改變我們的思想模式。充滿貪欲和瞋恚的思想和心態會衍生出殺、盜、妄語等業行;守持戒殺、戒盜、戒妄語等原則,可以讓我們的心傾向於慈愛、滿足、忠實與真誠。因此,就算尸羅作為道德上的清淨,未必是心靈修行的起點,但在品德上依循正確的準則,真的可以讓我們最終達到這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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