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人記得你:六可念法
第四可念——與人分享

《念可品》 諸比丘!此等,是六可念法。以何為六耶? 諸比丘!世間有比丘,於同梵行者中,或顯、或隱,現起慈之身業,是可念法。 復次,諸比丘!有比丘,於同梵行者中,或顯、或隱,現起慈之語業,是可念法。 復次,諸比丘!有比丘,於同梵行者中,或顯、或隱,現起慈之意業,是可念法。 復次,諸比丘!有比丘,於一切法得如法之利養,下於缽中所受之量,如是之利養,皆與有戒同梵行者共受用,無不分而受用,是可念法。 復次,諸比丘!有比丘,於一切無缺、無隙、無雜、無穢、自在、智者稱讚、無執、能發三摩地之戒,以其戒,或顯、或隱,遵同戒律,與同梵行者共住,是可念法。 復次,諸比丘!有比丘,於所謂令出離之聖見,令起彼正見而至於苦盡,以其見,或顯、或隱,具同見解,與同梵行者共住,是可念法。 諸比丘!此等六者,是可念法。



 
「那些依照戒法正當獲取的東西,縱使是殘羹剩飯,他都樂意無差別地與人分享,和僧團中那些品格崇高的同修共享這些東西。」
 
六項特質中的第四項是針對比丘來說的。這部經的開示大多是針對比丘而來,所以大多數是比丘生活中的實踐。但是這些教導也能適用於在家眾的生活。
 
「那些依照戒法正當獲取的東西。」比丘所得到任何東西都必須依照律法,他不能以不適當的方法得到東西。對比丘而言,最適當的方法是:出外托缽獲得食物或其 他東西。當人們向比丘靠近時,以他們的自由意志決定是否提供他一些東西,而比丘可以坦然接受,這就是所謂的「以適當方式獲取」。
 
但是,如果一位比丘幫人醫病給藥或算命並收取回報,這就會被說成是不適當的獲取。在這我們所說的「依照法規而得」,指的是依照戒律的戒法得到。
 
「他都樂意無差別地與人分享,和僧團中那些品格崇高的同修共享這些東西。」比丘被鼓勵不論得到什麼,都能與團體中的成員共享。
 
有一個可念法的修行方式非常困難,或許時下已無人練習實踐。若有僧侶要修習這種可念法,他在外出托缽返回僧團時,不論獲得什麼,都必須無條件地奉獻給生病 的僧侶;或給年紀較輕還未完全適應出家生活的僧侶。當還有剩下的食物,他必須與其他僧眾分享,只能在其他人都吃過了還有剩下時,他才能吃。如果完全沒有剩 餘的食物,就得再回到村莊,進行另一次的托缽。所以,這種修鍊的目的就是─不論得到什麼,他都必須先提供給其他僧眾。當其他僧眾從他的缽碗中取走食物時, 他必須滿懷歡喜心,無論如何,任何時候都不能表現沮喪失望,這點真的非常困難。
 
分享時必須毫無分別心,「毫無分別心」表示他不能說:「這樣食物我願意分享,那樣食物我不願意分享。」或者「我將分享給這種人,而不願分享給那種人。」必 須做到沒有差別對待,與所有僧眾分享自己所有的食物。這也意指他所分享的所有僧眾都是品德高尚,或是經由正當受持戒律,能達到持戒清淨。
 
據說這項修鍊必須修行12年。如果在第12年的最後一天,當其他僧眾拿取他的食物時,他卻在最後關鍵的一天顯露出失望的表情,那麼,他的誓言就失敗了,他 必須再一次重新開始另一個12年的修鍊。所以,這是一項非常困難的修行。如果有人成功地完成了這項修行,那麼,無論任何事物將永不匱乏。甚至在飢荒或糧食 短缺時,他仍舊可以得到豐富的東西。甚至當進入無人的森林中修行,他也能獲得豐富的衣服,因為諸神會照護他。
 
這裡所強調的精神是「分享」,不論你得到什麼東西,都必須與團體中的成員分享。這是個非常好的修行方式。如果你想讓這項修行更上一層樓,你可以練習讓其他人先使用事物,然後你再使用。
 
不論得到什麼都能和他人分享,是善待他人。如果你與人們分享,他們在未來的美好回憶中也會永遠記得你。分享是僧團生活和合的重要因素。
 
在現今,人們不願意彼此分享,他們認為:「我努力工作不就是為了這個,為什麼我應該跟人分享呢?我好不容易才掙得那麼多,我自己享受就好了,我不要與其他人分享。」我們必須教導年輕人「分享」的觀念,我們必須教孩子們「分享」,讓他們從小就能養成樂於與人分享的習慣。
 
分享也能使人們的心柔軟,他人自然地就會喜歡你,在這分享的修行上,充滿人與人之間的和諧。如果比丘想在既有的僧團中,被他人喜愛和融洽無間地生活,「分享」或布施是比丘第四項必要的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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