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情參與社會
以僧人角色參與社會運動的困難

減少傷害,也是公義。從「持戒減害」的生活先做起,培養多為他人及環境設想的心態。日後有因緣參與社會其他公共議題,都從無私、無我,這一點出發 。



佛教僧人,可以帶頭做社會運動嗎?
 
我認為:若僧人確切關懷、認同這個議題,對整體社會來說,有正面的助益,就可以參與。但為何佛教僧人參與社會運動的情況很少見?以我個人為例,當有個公共議題需要參與時,我會先考慮:自己不只是代表我個人,還代表我的僧團。那麼,僧團大眾是不是都認同這個議題?我可以代表團體參與這個議題的運動嗎?
 
我以前有個同學,他也是出家眾,為了參與社會運動,到後來選擇離開他的道場,自己一人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剛開始,他以某某法師的角色被社會認識,關懷動物電動屠宰的問題。若我們沒有深入了解,根本就不知道動物在被宰殺過程的痛苦。他們因此要求立法,以減少動物在死亡過程所受的苦。他也反對澎湖設立賭場。為了反對賭場設立,他幾乎每禮拜都飛到澎湖與居民溝通,爭取居民的認同。他到澎湖時,便有對立者罵他:「你這出家人,出來管人家什麼事情呀!」
 
他剛開始去抗爭時,還帶著帽子。後來,他覺得常常以出家人的形象出現而被罵,對佛教很不好,因此,他決定還俗。還俗後的現在,他還繼續在這個領域裡奉獻。
 
或許有些人會覺得:這對僧人來說是本末倒置,是忘了原來出家的本意。在社會一般人的概念裡,也會認為出家人應該不管世事。但管不管事,我認為都應該對世間的苦難,有更深的悲憫及參與才對。所以,對我那位同學來講,做這樣的選擇,也是行菩薩道。
 
這裡談到出家人的限制,可能有歷史包袱或是既定印象——出家人應該不理世事,六根清淨,甚至四大皆空;最好是待在寺廟裡,青燈古佛就好。
 
有些時候,如果你真的站出來了,你的對立面——世間都是對立、相對的——他們就用這種說法來攻擊你,變成了:不好好在山上修行,卻來管人間凡情俗事的僧人!
 
所以要參與,還是有一些社會既定、刻板印象的限制。要參與社會運動,被僧人的身分限制住了。
 
我認為:以出家人的身分,適不適合參與社會運動?就看自己的本意及所屬團體的性質。
 
所謂的公眾事務,是需要長遠的關懷。它不是一、二次的活動就會有結果,絕對不是短時間「插花性質」的工作,只是出席一下。
 
它是對某個議題的長時間關懷,幾乎也是與修行一樣的全心投入。這過程當中,不是每件事情都會成功,更多時候是挫折。如果沒有堅強的信念,怎麼支撐自己走下去?
 
又假設他隸屬某個團體,沒有團體的支持,個人又怎麼能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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