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論看板
「交通」與「從事」是何義?



 

「交通」與「從事」非指性行為

 

施嘉信 

 

〔「交通」指來往〕

 

貴季刊第四十八期〈論佛經語言學的重要性〉在「澄清幾個佛經用語」中,將「交通」與「從事」解釋為「性行為」(頁一二五)反而讓人覺得愈澄愈不清。 

父母窮乏,妻子祼凍,家室內外,不與交通,各自兩隨。 

這句經文的意思是,有一人家父母很窮,妻子沒衣服穿,親戚都不跟這家人來往(「交通」指來往之義),好像互相不認識一般。「內外」是指內親(父親的兄弟姊妹)和外戚(母親的兄弟姊妹),中國的歷史皇室經常有外戚當政。 

 

〔「從事」指自從被指責之事〕

 

中夜時來到德光太子所,語之,言太子不當為放逸之行。於是德光太子從事已來,具足萬歲之中,初不睡眠,亦不調戲。 

這段經文中的「從事」是指「自從被指責之事」,也就是說以前的德光太子行為放縱不當,自從被指責之後就改過自新了。「具足……不調戲」,是說明改過自新之後的精進情形。 

 

〔「從事」指親近〕

 

使作種種異色,已被服之。迷亂道德,不親賢眾。達者覺知,不與從事也。 

這句話很明顯是指有人不重道德,不親近善知識,明白事理的人,就不和他在一起。「不與從事」是指「遠離他」。 

何謂菩薩?捨比丘尼,彈指之頃,不與從事,於彼因緣,心無所起故。 

這句經文是說:菩薩除了比丘尼之外,不論時間再短也不親近女人。 

《四十二章經》第二十九佛言:「慎勿視女色,亦莫共言語,若與語者,正心思念,我為沙門,處於濁世,當如蓮花不為泥污,想其老者如母,長者如姊,少者如妹,稚者如子,生度脫心,息滅惡念。」 

所以這裡的「從事」是指「親近」。因為頃刻都不親近女人的因緣,使心意不亂,所以稱為菩薩。 

 

「交通」與「從事」皆為男女同房之義

 

竺家寧 

拙稿〈論佛經語言學的重要性〉能得同道的批評指教,的確是件值得欣慰的事。佛經詞彙的研究向來是被忽略的一環,因拙稿之拋磚引玉,激起有志者的重視與討論,正是拙稿的初衷。 

 

〔「交通」可解為來往及男女同房之義〕

 

關於「交通」一詞,《漢語大詞典》第二冊列出七個義項,其中第五義明言「指性交」,而此義僅見於佛經,其他六義皆未引佛經,獨此義引自《百喻經》: 

昔有一人,與他婦通,交通未盡,夫從外來,即便覺之。 

著名的佛經語言學家李維琦先生《佛經釋詞》一書(岳麓書社出版,長沙市,1993 年)第二五一頁指出,佛經大多數情況, 「交通」表示男女間發生性行為。他舉出了十個早期佛經(唐以前)的例子: 

昔有婦人,富有金銀,與男子交通。(吳‧《舊雜譬喻經》) 

雖和其音,而不見形,既不交通奸淫之事,幸愿垂憐,原其性命。(吳‧《撰集百緣經》) 

吾無遠慮,遭遇惡緣,與咒術女人交通,意識欲歸,便化為驢。(姚秦‧《出曜經》) 

有淫逸之人,意專女人,不能去離。覺悟思女姿顏,欲與言語交通;眠寐夢想容貌,攜手共遊。(同上) 

時婢便言:欲得大家與我共通,若不見違,當從我志。長者不逆,即遂其願。交通已竟,便覺有身。(元魏‧《賢愚經》) 

於時,淫女與王家兒,而共交通。(同上) 

即便謗言:彼比丘者,必與此女共為交通。(元魏‧《雜寶藏經》) 

便於其家而設大會,集婆羅門,爾時少婦,便共交通。(同上) 

拙稿引《生經》「不與交通」一語,固可解為「所有親人都不與那位有財富而不能布施的人來往,各走各的路。」(如此則「交通」為「來往」之義);也可解為「妻子與丈夫,互不同床,各自兩隨。」(如此則「交通」為「男女同房」之義),拙稿取後者,是因為一代有一代的用語習慣,訓詁問題必須有精確嚴格的斷代,在同時代的材料中,大量取材觀察,才能客觀掌握詞義,而不致憑自我的主觀語感下判斷。 

 

〔「從事」指男女縱慾之事〕

 

至於「從事」一詞,四川大學教授朱慶之的《佛典與中古漢語詞彙研究》(文津出版社發行台灣版)第一○四、一○五頁論及,佛經中除「相互往來,打交道」之外,常用作「交媾」之義。例如: 

比丘尼言:「尊者,為我辦酥油粳米諸飲食具,修治房舍,並求佐產人。我產時至。是長老答言:「姊妹,汝自知之,我無此事!」比丘尼復言:「奇怪!奇怪!汝是丈夫,晨去夜來,共我從事。」(佛陀跋陀羅共法顯譯《摩訶僧祇律》) 

有三人各各聞人讚三女人端正無比,晝夜專念,心著不捨,便於夢中夢與從事,覺已心念:彼女不來,我亦不往,而婬事得辦。(姚秦.鳩摩羅什譯《大智度論》) 

拙稿《德光太子經》一段,來函釋「從事」為「自從此事」,恐係增文解經,歷來文章從無作如是解者。若與上句「放逸之行」,下句「調戲作樂」連貫讀之,應指男女之慾無疑。此句可譯為:「德光太子沈湎於男女之慾以來,在他整個一生中,初次開始改變,遠離床第戲樂之事。」 

《普門經》重點在討論人性之慾,各種誘惑。由「色如水沫不可得」,進而論「音聲、臭香、眾味」而至「細滑之慾」。經文中云「明智之士,不與從事」、「達者不與從事」,皆指不沈湎於男女歡愛之中,而致「迷亂道德」。下文更指出「意遊女人……女人如幻,起色欲意,癡者所惑,意者從欲,……明者達之,分別如空。」若能貫串融通,文意便不難了解。 

「不與從事」不應釋為「不和他在一起」,因上下文並未指出「他」這個人,而是描述「一種行為」,因此,「不與從事」應指「不做這種男女縱慾之事」。 

《光讚經》一段,來函也認為「不與從事」是「不親近女人」的意思。當然,所謂「不親近女人」,不是指遠離一切女性,而是指和女人產生不應有的慾望和行為。如此則來函之觀點正與筆者相同。 
Facebook
觀看本期目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