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典語文瑣談
巴利語posatha

巴利語posatha〈uposatha〉,梵文posadha,藏文gso-sbyong-ba,中譯「布薩」。 「布薩」是佛教徒誦戒與齋戒的日子,既指活動日子也指活動本身, 本文將從posatha一字,探討布薩的緣起及其發展為布薩說戒的演變



前言

Posatha〈布薩〉是今日佛教僧俗於農曆每月十五與二九〈三十〉誦波羅提木叉戒與齋戒的日子,它既是指活動本身,也是活動日子的名稱。佛教的布薩雖原是承襲古印度傳統的一個習俗,但至今布薩的舉行仍可發揮僧團和合與清淨的功能。本文想從介紹posatha一字,來探討此制度的源起與其發展成布薩說戒的演變。
 
布薩的原意

布薩源於吠陀的制度。在吠陀時代,新月〈初一〉與滿月〈十五〉被認為是祭祀的吉祥日子,天神將會在新月與滿月日的前夕,來到祭祀者的家裡。所以,人們要在此時守齋戒,就稱為uposatha〈the Observance Day, the fast-day,當今斯里蘭卡稱Poya day〉。Uposatha來自吠陀梵語upavasatha。Upavasatha 的動詞 upavasati, upa 意為 near〈近〉,字根vas,意為to abide or dwell with 〈住〉,是在一種禁戒的狀況 〈to abide in a state ofabstinence〉(1),也是指祭祀前的淨身與淨心的齋戒準備。

在漢譯的阿含經(2)中提到,在每月八日與十四日,四大天王分別派遣大臣與太子下降世間,四大天王則於十五日親自下世間,他們觀察眾生是否供養父母、尊重沙門婆羅門、宗親,行施作福與受持齋戒。《大般若經》卷十二〈大正八‧三一○下〉也記載每月八日、二十三日、十四日、二十九日、十五日、三十日,諸天眾會。這些日子在當時的印度被視為行善作福的吉祥日,各種沙門外道的修行者也在這些日子持齋禁戒,並集眾為弟子們說法。
 
依據律藏的記載,佛陀開始注重印度此一傳統習俗,緣起於摩竭陀國國王頻毘沙王的建議。他發現沙門外道於布薩日對人們說法,因而贏得信眾的尊敬、信心與供養,乃向佛陀建議僧團亦可如此,能令眾得福,並使正法久住。佛陀便制定比丘們在每半月的第八、十四、十五日集會布薩。(3)
 
《巴利律》詳細記載著佛教布薩內容的發展過程。首先制定比丘們共聚一處,比丘們遵照佛陀的指示而集會,但卻靜默而坐,人們聽不到佛法,乃輕視並譏嫌比丘們像啞豬般;遭受譏嫌後,佛陀便規定比丘們集會說法、說戒;最後發展為於布薩日說波羅提木叉戒。至此,佛教的「布薩」便專指「說戒」一事了。
 
布薩源於吠陀祭祀前的齋戒準備,印度的沙門外道乃以此作為集會說法的日子,而佛教沿用此制度,也在發展中成為今日僧俗的誦戒與齋戒。由此可知,佛教應是先沿用設定布薩日的集會,而後才有布薩日與說戒結合的規定,且後來發展出「布薩即是說戒」之意。
 
布薩日的日期

有關沙門外道的布薩日,大部分的律藏都提到月八,十四與十五日。(4)剛開始佛陀也隨順習俗要弟子們於此三日集會。當佛教布薩的內容為說戒時,如果依當時習俗想必也是月八,十四與十五日布薩說戒。但是佛陀開始制定說戒時,並沒有規定比丘們什麼時候說戒,因此《五分律》、《四分律》與《巴利律》記載,由於弟子天天說戒,疲累不堪,而後有布薩日說戒的規定〈《巴利律》明確規定第十五日是布薩日〉。如此看來,說戒與布薩日可能是後來的結合。《五分律》〈大正二二‧一二一中〉記載佛陀允許月八日、十四日兩天說法,十五日布薩;《十誦律》〈大正二三‧一五八中〉佛陀允許十四日、十五日二種布薩。二種布薩是十四日與十五日,還是十四日或十五日呢?依據律藏中,有關十四日〈或十五〉布薩的客比丘,與十五日〈十四〉布薩的舊比丘,要如何決定布薩日子的資料看來,可推測二種布薩應可於其中擇一日〈十四或十五〉。《巴利律》〈Bookof the Discipline VI p. 136〉也是記載佛陀允許在第十四日或第十五日說戒。

律藏的「半月半月布薩」是怎麼算的呢?這或許與印度曆法的計算方式有關。當時印度將一個月分為二月,稱為白月與黑月,每月只有十五天,這就符合律藏月十四〈五〉說戒的記載。半月半月布薩之說,也許是後來將一個月以三十天計,如《巴利律》所提到的,在每半月的第十四或十五日,亦即現今每月的第十四〈五〉與二九〈或三十〉日。《四分律》、《巴利律》與《十誦律》還提到月初日或十六日,這是佛陀所允許布薩的彈性時間。也就是說,白月十四、十五或黑月初日〈今十六日〉,以及黑月十四、十五或白月初日〈今初一日〉,都是可以布薩的時間,《四分律》〈大正二二.九九八中〉記載,有十四、十五日與月初日三種布薩。所以,如果直接說布薩日是初一與十五,是有待商榷的。(5)
 
佛教的布薩
﹝布薩即八戒、布薩即清淨﹞

《根有律》〈大正二四.五二九上〉中,「布薩」漢音譯為褒灑陀、逋沙他、優波婆沙,義譯為淨住或長養。「褒灑」是長養的意思,而「陀」有持或淨除的意思,因此「褒灑陀」意為:長養善法,攝持自心,淨除不善。《毘尼母經》〈大正二四.八一四中〉解釋布薩有斷與清淨的意思,能斷除所犯之過,及一切煩惱不善法,而獲得清淨。
 
《增支部》中的〈布薩本質經〉Muluposatha Sutta〈AN III.70〉記載,佛陀為毘舍佉詳細解釋牧牛者的布薩、尼乾外道的布薩、聖者的布薩〈the Uposatha of the NobleOnes〉三種布薩的不同。佛陀於此經開示,聖者的布薩是要藉由隨念如來、法、僧伽、戒、與天的修持,而使心清淨且斷煩惱。另外,在〈布薩本質經〉、〈布薩經〉Uposatha Sutta〈AN VIII.41〉與〈佛為毘舍佉說布薩經〉VisakhuposathaSutta〈VIII.43〉,佛陀又為比丘與毘舍佉解釋,聖弟子如何成就八分布薩,而得大果與利益。佛陀開示:阿羅漢們盡形壽斷殺生、斷不與取、斷虛誑語、斷榖酒、離非時食、背馳歌舞唱伎、離持華鬘塗香、斷高大床等八事,即成就聖者布薩,而獲大利益,佛弟子亦應學習阿羅漢盡形壽受持此八事而行布薩。

從以上經典,我們發現聖者布薩所受持的八事與八戒相同,由此可知,與布薩日息息相關的戒法是八戒。《大智度論》卷十三〈大正二五‧一五九中〉也提到:「受行八戒,是則布薩。」佛陀於不同的經典分別對比丘與居士們開示,在布薩日受持八戒的功德與利益。今日,八戒是在家居士所受持的出家戒法,但根據經典資料,也許我們可以假設,在波羅提木叉學處未建立前,八戒是比丘們受持的基本戒條。佛陀在布薩日向比丘們與信眾說八戒的功德與利益,而信眾也在此日受持八戒,過一日清淨的離欲生活。
 
﹝布薩與說戒﹞

依據《五分律》、《四分律》,佛陀考慮有些比丘沒有聽聞戒法,不能誦學、不能憶持,因而制定布薩的內容為說戒,而後因弟子日日說戒過於疲累,才制定於布薩日說戒。因此,布薩日說波羅提木叉戒,或布薩即是說戒之意,可以推測皆是後來的解釋。英國語源學家羅門〈Norman〉認為uposatha是佛陀引用自婆羅門,而轉化其意義的用語之一。布薩原是吠陀為了準備祭祀的齋戒行為,但在佛教,它轉化成僧尼說戒與信眾聽法、受八戒的日子。它不再只是屬於為了舉行祭祀的清淨儀式,而是依據布薩的清淨意,演變成僧眾違犯戒律的發露與懺悔的機會。(6)

說戒,依波羅提木叉的意思有不同的發展階段。佛陀成道後的前十二年,他以「善護其口言,自淨其志意,身莫作諸惡,此三業道淨,能得如是行,是大仙人道。」偈頌為比丘說波羅提木叉。而後,因有比丘犯不淨行,從此佛陀開始制定學處,不再說戒偈,而廣分別說。後來,佛陀於布薩時,發現眾中有不淨比丘,決定不再為弟子們說戒,此後由比丘們自行說戒。
 
﹝布薩與懺悔﹞

《四分律》 〈大正二二‧八二四中〉與《巴利律》〈Vin II 241〉記載,比丘們自行說戒後,規定犯戒者不得聽戒,或不得向有罪者說戒。若犯戒比丘出席,其它比丘應遮說戒。因此,犯戒者若要參加說戒,則要在說戒前先懺悔清淨。換句話說,只有清淨者才能參加說戒。印順導師解釋,布薩的主要意義在於比丘們的清淨,而不是著重於誦說《波羅提木叉戒經》。〈《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頁216-219〉所以在誦波羅提木叉以前,如沒有來參加的要「與清淨」,向僧伽表示自己是清淨的,沒有犯過失;有罪的則要先懺除清淨才說戒,因為「眾不清淨,不得為說波羅提木叉故」。但是,這種事先懺悔清淨後再說戒的方式,是否是後來的演變呢?

西方學者JotiyaDhirasekera認為,最早的說戒,懺悔與處罰皆是在說戒過程中進行的。(7)無論有無犯戒,只要在同一界內〈《四分律》大正二二‧八一九中〉均須出席說戒,當說戒者問:「是中清淨否?」犯戒者應當於此時發露與懺悔。有無犯戒者均參加說戒,經由說戒的儀式,在說戒過程中接受檢核,以沉默或表白來表示自己的情況;若犯戒,僧團將給予該有的處置。這可能是較早階段的情況,而整個過程就是布薩。

戒律規定犯戒者不可參加說戒〈大正二二.一二四下〉,這可能又與「同一界內都要出席布薩」產生衝突。為了考慮有罪者不能參加,但又要同一界內所有人都出席說戒,除了生病與特殊情況之外,犯戒者在說戒前先懺悔,就可兼顧前述二項考慮。說戒前先懺悔的作法,就是先對犯戒者(8)舉行處置的羯磨,或犯戒者到某比丘前表白懺悔〈較輕的波逸提罪〉,然後大眾才可開始說戒。但若在誦戒中憶念有罪,說戒時仍可表白,方式是先向鄰近比丘說。假設此時,大眾並沒有給予該有的處罰,例如行「別住羯磨」等,那此羯磨必定要在下一次說戒前完成。布薩的意思,在此時似乎除了說戒之意,還包括說戒前的懺悔儀式,或處理僧團種種爭議之事〈大正二三.一六四下〉。大部分律藏可以看到,說戒、布薩、布薩羯磨一起並列出現之字詞,由此可知,凡於布薩日所做的,可令僧團清淨與和合的,都可說是布薩的內容。
 
結語

布薩日是古印度的一個習俗,在吠陀時代,它與祭祀有關,其他外道雖不主張祭祀,他們也以為信眾說法為布薩日。佛陀雖後來也接納此習俗,但它是個白衣受持八關齋戒與比丘們聚會,並向信眾說法的日子。

與布薩有關的是說戒。說戒本身有其不同的發展階段,從說偈頌作為結合僧團的方式,到學處開始建立後的廣說分別學處,到最後的半月誦《波羅提木叉戒經》。經過此發展,波羅提木叉的意義也從一切善法的依止處,到變成專有名詞的戒經〈各別戒法可趨向解脫〉。在佛陀制定說戒後,每半月的第十四或十五日成為說戒的日子。而此時用在佛教的「布薩」一詞,從其內容而言意指說戒、或包含各種羯磨的舉行,從其意義而言乃指清淨與和合。
 
儘管大部分波羅提木叉之戒條,與現今時代環境有些距離,但半月半月布薩的意義,一方面可強化僧團的和合,另一方面更提供個人反思自己身行是否與教法一致的機會。佛陀制定布薩的意義是從僧眾個人身心淨化,到僧團清淨和合的維繫,當今僧眾雖有布薩的舉行,更應警覺避免在形式下,失去了布薩的真正精神與意義。
 
【註釋】
(1) Monier-Williams, A Sanskrit-English Dictionary, 〈Oxford, 1899, Revised edition. Delhi, 1963〉, 206.

(2)《大正藏》,冊一,頁四九五中;冊一,頁一三四中;冊二,六二四中。
 
(3)I. B. Horner, Book of the Discipline IV, 〈Oxford, PTS, 1996〉, p.130;有關布薩的日期詳見後面的討論。
 
(4)《根有律》的算法是將月八、十四、十五日意指為每半月的第八與第十四或第十五日,因此,有四齋日: 八、十四〈十五〉、廿三、廿九〈三十〉日 。《巴利律》記載是指半月的第八、十四日與十五日〈Book of Discipline IV p. 130〉,此算法一個月就有六日,白月的八、十四、十五日與黑月的廿三、廿八〈廿九〉、廿九〈三十〉日。
 
(5)羅因〈佛教布薩制度的研究〉《華梵大學 第六次儒佛會通學術研討會論文集∣下》〈頁 412〉一文中說:正式的布薩,應該是指初一、十五日比丘們聚集在一起說波羅提木叉〈prAimokSa〉的集會,才算是正式的布薩。
 
(6) Norman, 'TheravAda Buddhism and brahmanical Hinduism', in CollectedPapers IV, 278.

(7) Jotiya Dhirasekera, Buddhist Monastic Discipline, 〈Colombo 1981〉.

(8) 這裡所說的有罪者,可能是在上一次說戒完,到另一次說戒前,有犯戒而尚未被處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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