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止天乙法師
在興隆寺的生活



 

悟因常說,她是到興隆寺以後,才真正開始過台灣佛教寺院的生活。
 
興隆寺的住眾完全是女眾,所有的事都由住眾自己動手做。悟因到興隆寺時,住眾有四十多位,除了少數「安單」的菩薩,所有的人都必須下田耕作。每當春耕秋收,大家都要下田,平日也必須常到田裡看顧引水通暢否。每年的收成在繳田租和水電費以後,才是住眾的生活費,這些是不夠的。經懺佛事、納骨塔和功德堂是主要的經費來源。
 
興隆寺常住的生活是很清苦的,如果有人想來出家,棉被、木屐、澡桶、衣服和課誦本,必須自己準備齊全。所以,出家前要先有積蓄。
 
每個寮房住兩個人,睡覺、工作和讀書都在那裡。安排兩個人一間,是因為天乙認為比丘尼不可獨宿,兩人共住可以彼此照顧,即使寮房面積小(不超過兩坪),仍然要這麼做。興隆寺的住眾不分比丘尼和沙彌尼,也不分出家和在家的安單人眾,大家都在同一區住宿。
 
興隆寺的作息很有規律。早上四點半起板、敲鐘鼓,五點早課,六點早齋,十一點佛前供養,然後午齋。用齋時,僧眾一起在齋堂個別進食但沒有過堂,下午五點半或六點藥石(晚餐)。冬天和夏天的晚課時間不同,冬天是下午四點半,夏天是晚上七點。晚上九點安板休息。
 
興隆寺的年度行事也非常固定。農曆十二月上旬做一年一度的請執。每月初一、十五前一晚要拜願,當天早上也要禮祖、拜願,中午上供,為信眾祈福。一年有七次法會。
 
興隆寺位於高雄市的郊外,也不是觀光區,除了法會或骨灰進塔,平常信眾很少來,即使初一、十五,來的人也不多,因此無法單靠香火錢維持生活,做經懺佛事才是主要的收入,約佔總收入的三分之一。經懺佛事有薦亡、消災、喜慶。住眾念一堂經,一天可以領到20元;在1970 年以前,單銀一個月也是20 元;因此念一天經的收入等同於一個月的單銀。這20 元對當時的住眾是很需要的,因為興隆寺提供住眾三餐,不定期會發僧服;不過,每人必須自己買棉被、雨鞋、手臂套和斗笠等日用品;生病時,「先喝大悲水,大悲水無效再去田裡或山上採草木、樹皮熬水吃,再無效就改用刮痧、推拿之類的方法;住眾彼此互助,都無效才去看西醫。如果生大病、住院,醫療費也都要自己想辦法。」念經所得在僧眾收入中所佔的份量可想而知。
 
雖然住眾得自費看病、買生活必需品,一旦病重,寺裡的同修會互相照顧,幫病人餵食、煎藥、洗澡,不會讓她在醫院過世。往生後,寺院會在早晚課打三天普佛,然後出殯、火化、做七,骨灰入骨灰塔,牌位安放功德堂,使人得到善終,即所謂「生歸常住,死歸塔」。
 
骨灰塔和功德堂是興隆寺經濟的主要來源。平日骨灰塔得早晚上香、供水,遇到節日則要供菜、供果和念經;七月放燄口;如果家人來塔祭拜先人,往往會要求住眾念經。會在功德堂或納骨塔立位的,多半是僧人或信眾,或建寺的施主,寺院為紀念他而立;也有未嫁而亡的少女;遭意外橫死者;沒有子嗣者;或兒女不在身邊者;外出遠遊者。
 
經過在興隆寺這八年的觀察,悟因覺得安單、設骨灰塔和功德堂,對社會雖然有安頓作用,也能幫助寺院的經濟,但對出家眾的修學卻弊多於利。因此日後她住持香光寺時,堅持暫緩提供這些服務。
 
在興隆寺,悟因相當被天乙賞識,這從兩方面可以看到。一是雖然依照慣例應該是每年換執,她擔任書記,卻從來沒有調換過。二是天乙會接受她的良好建議—這有兩個例子:第一是在興隆寺誦戒;第二是改變每季所收成的稻穀的處理方式。
 
誦戒是出家人必行的儀軌,每半個月全體僧眾要一同誦戒、布薩。興隆寺沒有辦佛學院,悟因常建議請法師來寺講課或主持禪七。1963年,對比丘尼戒很有研究的佛瑩法師從香港來台,到興隆寺開示。那天正好逢臘月初八,佛瑩在開示以後問大家有沒有誦戒,她們說沒有,只有受戒時在戒壇中誦過而已。佛瑩走後,大家就請天乙教導誦戒和作布薩。
 
興隆寺從此開始,每個月全體僧眾一起誦比丘尼戒和菩薩戒各兩次。比丘尼戒由悟因帶著結界、誦戒,菩薩戒由心志負責誦。天乙在寺時,會與大眾一同誦。
 
至於改變一年兩季收成的稻穀的處理方式,則顯示出悟因的辦事能力。原先穀子收成後,都存放在寺內的大穀倉,需要時就拿布袋裝著,用腳踏車載到碾米廠,請廠工碾米。碾好、付了碾米費,再載回來。穀子在倉庫裡面放久了,老鼠進來,不但吃了,還拉屎拉尿。悟因覺得這個方法很不合理,她記得以前家裡需要米,都是叫碾米廠送來,從來不需要把穀子抬過去變成米再扛回來。悟因因此建議:稻穀收割完不再進庫,就直接交給碾米廠秤重、記下重量後收回保管。寺裡需要米時,就通知廠家送米,而把每次的米量登記在簿子上,過了一段日子,雙方對帳,多退少補,就可結清了。

除了負責書記的工作,悟因也必須跟大家一同下田

耕作。稻子收割是農曆四、五月,正值梅雨季節。曬穀子最忌陣雨,雨一來,要馬上搶收,常常一天之內又收又曬好幾次,工作很是粗重,搞得上上下下人仰馬翻。
 
她因此體會到農家的辛勞,但也開始疑惑出家所為何來,跟在家有什麼不同。但是,令她決心再度求學,則是因為1968年,她廿九歲,出家已十一年,所見的一幕景象。
 
這個人生的轉捩點是悟因始終銘刻在心的。
 
有一天,她和平常一樣,跟大眾下田工作,那天陽光很猛烈,把人曬得頭昏腦脹,汗如雨下。當悟因擦汗猛一抬頭,看見稻田隔鄰的文藻語專校舍工地,正有一群修女站在樓上的欄杆邊,她們雪白的長裙在微風中飄動著。悟因說:「我趕緊收回視線,低頭再看看自己,斗笠、毛巾、圍裙、手臂套,還打著赤腳!」她不禁心酸難過,淚水跟著汗水一起流下來。「同樣是宗教師,為什麼她們可以透過教育來傳遞教法,而我們呢?難道佛教僧人僅止於個人的苦修和經懺佛事嗎?僧人住持正法的管道可以開拓嗎?不,決不是目前這樣的!」。
 
做了這個決定後,同年悟因就到夜間部重新讀完她輟讀的高中。每天做完寺院的執事、經懺佛事、或農田的工作後,就自己一個人躲到清靜的納骨塔裡讀書,並準備大專聯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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