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錄自146 期
2023.12.20
文喜尊者 譯
毘舍佉女首飾遺落在寺院
在舍衛城,鹿母毘舍佉因多子多孫,且其兒孫都無病,因此,她被認定為特別吉祥的人,兒孫都健全健在。所以,每到吉慶的日子,舍衛城的居民第一個要宴請的就是毘舍佉。
有一個節慶的日子,人們都盛裝打扮,前往寺院聽法,毘舍佉也在受邀之處用餐。用餐後,毘舍佉穿戴好大藤首飾和大眾一起前往寺院。到寺院後,將首飾脫下,用上衣包裹好交給婢女。關於這段(《律藏・尼薩耆波逸提》第503段)記載:
【毘舍佉女的貴重物品遺落在寺院】
「某個時候,在舍衛城有一個節日,人們盛裝打扮後去往園林(寺院),鹿母毘舍佉也盛裝打扮前往寺院。然後,鹿母毘舍佉脫下首飾用上衣包裹後,交給婢女:『來,丫頭,你拿著這包裹。』」
據說她前往寺院時,心想:「用如此般昂貴的首飾戴在頭上,一直裝飾到腳背,進入寺院是不合適的。」因此,將其脫下捆好,交給一位因其自身福德而擁有五頭大象力量的婢女手中。這位婢女是拿得動的。因此, [ 毘舍佉] 對她說:「阿媽,妳拿著這件首飾。我從導師那裡回來的時候,會再戴上它。」遞交後, [ 毘舍佉] 就戴上「雅致」的首飾,前往佛陀那裡聽法。毘舍佉聽法後,禮敬了佛陀後起身離開,而她的婢女卻忘記帶走首飾了。
當時,聽法結束後離去的人們忘記帶走的東西,阿難尊者就會將其收起,[ 暫為保管] 。當天,阿難尊者看到遺落在現場的「大藤首飾」,告訴導師:「尊者,毘舍佉忘記帶走首飾。」「你放在一旁吧,阿難。」長老就將其撿起,掛在樓梯旁。
「我要看看可以為來訪者、遠行者和病者等做些什麼。」毘舍佉和須毘耶女居士(Suppiyā) [ 時常] 一起在寺院行走。當想要酥油、蜂蜜、油等的年輕[ 比丘] 或沙彌,看到她們[ 兩位] 優婆夷在寺院時,就會拿著碗等[ 容器] 過來。
那一天,當她們正在這麼布施時,看到一位病比丘。須毘耶就問1 :
「尊者,需要什麼?」
「肉湯。」
「好的,尊者,我會叫人送來。」
第二天,因為找不到適合的肉(三淨肉),她就用自己大腿的肉,製作成[ 湯] 。她的腿傷,因為對佛陀的信心,身體恢復如初。
毘舍佉則在照看所有的病者[ 比丘] 、年輕的[ 比丘] 、沙彌後,從另一扇門離開。
【尊者碰觸過就不取回】
站在寺院的近郊處[ 對她的婢女] 說:「阿媽,把首飾拿來,我要戴。」
此時婢女才發現出來時,忘記[ 帶走首飾] ,說:「夫人,我給忘了。」
「那妳去取來。如果我尊敬的阿難長老,已經收在某個地方,妳就不要拿,我就供養給尊者。」
這是因為她知道「長老會把人們遺留的物品收起來。」才會這麼說。
阿難尊者看到那婢女後,就問:「你怎麼回來了?」
「我把夫人的首飾忘了, [ 因此] 我回來。」她回答道。
「我放在那個樓梯旁,去拿吧!」[ 長老] 說道。
「尊者,我夫人說,如果東西被您的手碰觸過,就不帶走。」說完,她就空著手走離開。
「怎麼樣,阿媽?」毘舍佉詢問, [ 婢女] 告知該事經過。
「阿媽,我不會穿戴我的尊者碰觸過的物品,我捨棄它。但對尊者們而言,保存[ 它] 是不便的,我要把它變賣成如法物品後供養。去!把它拿來吧。」
【以等值的金錢供養寺院】
婢女拿回首飾,毘舍佉並沒有穿戴,命人叫來工匠,讓他們估價。他們說:「價值九千萬,工錢十萬。」毘舍佉命人將首飾放在一輛車上,說:「那你們賣掉它吧。」[ 結果] 沒有人能支付這麼大筆的費用。能夠佩戴該首飾的女士是難得的,整個地球,也只有三位女士擁有「大藤」首飾—大優婆夷毘舍佉、末羅族班荼喇將軍的妻子瑪莉卡、波羅奈斯財主之女。
後來,毘舍佉自己拿出錢,命人將九千零十萬的錢,放在車上,運到寺院。禮敬導師後, [ 說:]「尊者,阿難長老碰觸了我的首飾,從碰觸那刻起,我就不可再佩戴它了。[ 我就想著] 『我要將其變賣成如法物品後供養。』由於出售時,找不到買得起它的人,所以,我就命人帶上[ 購買] 它的錢來到寺院。
我應供養四資具中的哪些資具呢,尊者?」
「妳宜在東門為僧團建立住所,毘舍佉。」
「[ 這是] 適合的,尊者。」毘舍佉滿心歡喜地用九千萬購買了土地,又用另外的九千萬開始建寺院。
1. 見《律藏.大品》第280 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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