禪門規式
佛制、祖制、王制



提及戒律,可先分為「別解脫戒」與「三聚淨戒」。其中的「三聚淨戒」就是常說的菩薩戒。「別解脫戒」可分為在家戒與出家戒,在家戒有三皈、五戒、十戒、八關齋戒、在家菩薩戒;出家戒則有沙彌沙彌尼十戒、式叉摩那、比丘比丘尼戒。另外,還有一些僧團組織的生活規則,記載在律藏中的犍度篇。以上所提的戒與律,是佛陀所制定的,是「佛制」。
 
但是,隨著佛教從印度本土向世界傳播,在各地也要因應當地的自然環境、氣候、社會風俗民情、政治情勢、經濟特色等的挑戰,佛教僧人的生活與相關弘化方式必須隨之調整。因此,當佛教傳入漢地後,面對中國文化與社會的挑戰與衝擊,中國的高僧大德不僅在思想義理上不斷調整,發展出許多修行宗派;同時也在不斷探索中,發展建立適合中國國情的佛教組織制度,例如東晉道安法師的「僧尼規範」,廬山慧遠法師對其僧眾制定的規制,乃至禪宗的清規,都是中土佛教大師為了佛教的生存發展而在戒律制度上所做出的努力,為佛教僧團的存續發展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制度保障。這些清規是「祖制」,也是必須遵守的。
 
除了「佛制」、「祖制」的戒律規矩之外,僧人個人乃至僧團還必須遵守順應當地的法律,如中國朝廷歷來都有限制佛教的出家、受戒的年齡、人數與資格,甚至藉由「度牒」、「戒牒」的發放來管理僧人,規制佛教的發展。正如東晉道安法師所說:「不依國主(法),佛法難立。」這些國主法,我稱之為「王制」。
 
佛教要能立足世間並永續,是不能離於「佛制」、「祖制」與「王制」。但是,這三者都能相互融攝,毫不衝突嗎?要怎麼來看待其中的不同呢?近年常有「中國傳統叢林清規是錯誤的、不合佛制」的批評,這樣的判定,在某種程度上來說,是過當了。縱然在歷史的發展過程中,有些作法產生流弊,但也不能貿然判定,全部推翻,而是要認真探討並體察祖師大德的良苦用心及其效用。因此,我們先來探討清規的源流,也是著名的百丈懷海禪師的《禪門規式》,汲取「祖制」的精神,作為佛教面對廿一世紀全球化挑戰的借鑒與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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