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薩戒六重戒:不殺生戒



破戒者無法成就佛道

菩薩戒中六重戒的戒文,皆有一段共同的戒文:
 
一、是人即失優婆塞(夷)戒。是人尚不能得煖法,況須陀洹至阿那含。是名破戒優婆塞(夷)、臭優婆塞(夷)、旃陀羅優婆塞(夷)、垢優婆塞(夷)、結優婆塞(夷)。是名初重。
 
二、是人即失優婆塞、優婆夷戒。是人尚不能得煖法,況須陀洹至阿那含。是名破戒優婆塞、優婆夷,臭、旃陀羅、垢、結優婆塞、優婆夷。是名二重。
 
三、是人即失優婆塞、優婆夷戒。是人尚不能得煖法,況須陀洹至阿那含。是名破戒優婆塞、優婆夷,臭、旃陀羅、垢、結優婆塞、優婆夷。是名三重。
 
四、是人即失優婆塞、優婆夷戒。是人尚不能得煖法,況須陀洹至阿那含。是名破戒優婆塞、優婆夷,臭、旃陀羅、垢、結優婆塞、優婆夷。是名四重。
 
五、是人即失優婆塞、優婆夷戒。是人尚不能得煖法,況須陀洹至阿那含。是名破戒優婆塞、優婆夷,臭、旃陀羅、垢、結優婆塞、優婆夷。是名五重。
 
六、是人即失優婆塞、優婆夷戒。是人尚不能得煖法,況須陀洹至阿那含。是名破戒優婆塞、優婆夷,臭、旃陀羅、垢、結優婆塞、優婆夷。是名六重。
 
這段文是在說明若優婆塞(夷)犯了六種重戒—殺生、偷盜、大妄語、邪淫、說四眾過、酤酒的過失,此人將失去優婆塞(夷)戒,將不能得到世間四加行(煖、頂、忍、世第一法)中最低階的修行境界—煖法,更遑論要證入須陀洹(初果),乃至斯陀洹(二果)、阿那含(三果)了。所以,他(她)就會被稱為是破戒(與戒法相違)、臭(臭穢)、旃陀羅(屠夫)、垢(煩惱垢)、結(結縛)優婆
塞、優婆夷。
 
在修學中的菩薩有初善、中善、後善,我們目前都未獲得成就,而誰才是已成就者?只有佛陀、登地菩薩、三賢位菩薩,我們應儘量努力精進地邁向佛道。在這佛道上,有菩薩可以做我們的楷範,我們要發願向觀世音菩薩、大勢至菩薩、地藏菩薩、常不輕菩薩等學習,還有無量無邊的菩薩都是我們的老師,他們都如是行過。
 
我們也可看到身邊的為大眾服務的菩薩,例如那些頂著驕陽,在烈日下舖路、造橋的菩薩們,他們不邀功,也不說他人過,照顧著身旁的職員、同伴與路人的安全,他們是菩薩道的踐行者,用技術創造更多的便捷,不只是解決眼前的交通問題,甚至擴及未來的行路安全。世間能生生不息、厚土養生,不就是這樣走過來的嗎?
 
所以,修學菩薩道不是一蹴可幾的,佛道非常長遠,我們有佛陀、菩薩、祖師大德的指引,有經、律、論三藏可修學,有楷範可見證,這是最大的福報。我以為如是,願相互共勉!

一切眾生皆有佛性,不可殺

善男子!優婆塞(夷)戒,雖為身命,乃至蟻子,悉不應殺。若受戒已,若口教授,若身自殺,是人即失優婆塞(夷)戒。是人尚不能得煖法,況須陀洹至阿那含。是名破戒優婆塞(夷)、臭優婆塞(夷)、旃陀羅優婆塞(夷)、垢優婆塞(夷)、結優婆塞(夷)。是名初重。

 
第一條重戒是「不殺生戒」。為什麼不殺生呢?「一切眾生皆有佛性」,都可以修習佛法而成佛,我們這個身心即是修學佛法的法器,不可以輕易毀掉,若是以各種手段使之毀壞,即是犯了重罪。
 
《大智度論》中說:「若人捨身,勝過閻浮提滿中珍寶。」這就是說假使滿閻浮提所有的無價珍寶,其價值都無法勝於人的壽命,可見壽命的珍貴。人身是無價的珍寶,它既是修法的法器,又是成佛的法器,千萬不可輕易毀掉,我們要立基於此角度來看待眾生。所以,菩薩戒第一條就是「不殺生戒」。
 
「不殺生戒」開宗明義就告誡持戒者,即使為了自身的壽命,雖小如螞蟻,我們也不得殺害。如果從眾生相互的依存關係來說,每一條生命都應該給予尊重。
 
至於「殺」是指斷絕生命,其方法有「口教授」與「身自殺」兩種:
 
一、「口教授」:「教」意指「言說」,「授」意指「示意」。所以,「口教授」是指自己雖不親手殺害,卻以言說的方式來示意、唆使他人去殺害,如此即犯殺生罪。
 
二、「身自殺」:自身去行殺,自己不但生起殺害眾生的動機,而且親自動手去斷絕眾生的命根,如此即犯殺生罪。所以,《大智度論》中便說:「若實是眾生,知是眾生,發心欲殺而奪其命,……是名殺生罪。」
 
 
不殺生戒的制戒因緣
為什麼不能殺生呢?就是要很珍惜自己可以修學的身命這個法器,不可輕易地毀損它。佛陀制定這條戒的緣起,是由比丘開始的。當時有個比丘修不淨觀,他深覺自己這個四大集合的身體是不淨的,而希望捨掉生命。於是就跟另外一個比丘說:「你幫我殺了我自己,我就把衣缽、器具都送給你。」
 
結果那個比丘經不起他的請求,就殺了他。後來相繼有人效法,佛陀聽聞此事,就說:「要修不淨觀,是更要珍惜生命,不可毀掉這個身體。如果毀掉身體,修法的法器不就毀壞了嗎?」就因為此事的緣故,佛陀於是制定了「不殺生戒」。
 
 
生命應該被尊重
大家要注意佛法的修學重點在哪裡?身體是苦、空、無常的,佛陀常告誡我們要以正確的知見來觀修這些,不可因為厭惡而捨棄身體,以至於輕易地毀掉自己或別人的身命,這樣修學佛法的方式都是不正確的。
 
我們常說要發慈悲心,慈心是「予樂」,悲心能「拔苦」,尤其菩薩戒,更要重視的是「悲」。上文所說是因修法而厭棄身體,但也有因彼此怨親而感到痛苦。人生有很多怨懟、冤仇、不如意,行菩薩道的人就要學習同理心,要比對方更多一點耐心,持戒就從耐煩、看清事實開始,不可因為一時難忍的憤恨、瞋怒而傷人、殺人,這是更不允許的。
 
在聲聞戒裡,對於殺生有分出「輕罪」與「重罪」。所謂的「重罪」,就是指殺父、殺母、殺阿羅漢、出佛身血與破和合僧,破和合僧即是指破轉法輪僧或殺阿闍梨。這個是聲聞戒的五逆罪,比一般殺人的罪更重。
 
那菩薩戒呢?我們不僅要珍惜有恩於我的父母、聖人的生命,更要珍惜每個人的生命,每一生類的生命,乃至一隻螞蟻或蒼蠅,我們都要珍惜牠們。眾生還是有恩於我們,例如早期製造牛痘,還是要靠牛隻身上培養的細菌,才能製造出治病的疫苗。人類的很多發明,都以動物做實驗,動物的貢獻實在不少。所以,眾生都還是相互依存的。而我們在修行時,就要看到這個相互依存的關係,進而生起利他的悲心。
 
「悲」能拔苦,換句話說,彼類如人一般,也是有生、老、病、死等物理、生理、心理之苦的限制,要相互依存的生態,不可能不適切地照顧牠們的生、老、病、死。
 
 
略說淨水戒
菩薩戒的輕戒裡有一條與殺戒有關,就是第十八條「作田不求淨水陸種處戒」:
 
若優婆塞(夷)受持戒已,若為身命須田作者,不求淨水及陸種處,是優婆塞(夷)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
 
「田作」就是耕種田地,耕種田地是為植物提供助緣—地、水、火、風、空、時,「地」是土壤;「水」是濕度;「時」是時日,是適合種植的季節;「空」是空間,也是植物間成長所需的距離;「火」是陽光、溫度;「風」是地、水、火的調節、變化,也是傳播花粉的媒介。
 
現在菩薩戒提出澆灌的水與種植的處所,認為要引進來灌溉的水最好是用淨水。什麼是「淨水」呢?我個人認為符合這種植物需要的、適合的溫度就是淨水,這是有因緣觀、科技觀的。菩薩種植時,若不從這條戒律來思惟作法,這位菩薩就違犯失意罪,沒有增上的,是向下的,是不淨的、有過失的、遺憾的行為。
 
最近看到台灣生產的米,有的受到污染變成鎘米、汞米,有人或說是因為農藥、肥料含礦物質使用過失,也有人說是因為耕作時的用水是從田間溝渠引進來的工業用的廢水,那些含有汞、鎘礦物質與化學廢棄物的水被農作物吸收,然後被人吃進肚子。又例如工業用水、生活廢棄物直接排入水溝,進入大海或埋入土地中,造成海生動物、魚、蝦等飛禽走獸都遭殃,化學毒素與塑膠製品的殘留,都將間接地進入人體,這真是製造共業啊!更何況有人竟以甲醇工業酒精泡中藥做成藥酒在販賣,或將中藥材種在有毒的土壤中,再讓人食用此中藥來治病,雖得重利,但害人傷殘,罪真不淺!
 
修學菩薩道其實還要配合知識、知能的長養。《瑜伽師地論》中說:「菩薩求法,當於何求?當於五明處求。」菩薩求法應先學習五明,「五明」即是指內明、因明、工巧明、醫方明、聲明。我們在初學菩薩行時,可能還處在一個無知的狀態,難免會有過失。例如過去科技尚未發展到如今的這個地步,很多情況都不是淺薄的知識就可判斷,現在藉由科技的查驗,知道食用鎘米、汞米的後果,就應該懺悔,不應再做。如果知道後,仍然為了獲取厚利而繼續種植或販賣鎘米、汞米,如此不但危害他人的身體健康,自己也有違背良心與悲心,這就遠離菩薩道了。
 
 
犯輕戒得失意罪
菩薩戒廿八輕戒的戒文中,每一條戒的最後皆有一段共同的戒文:
 
是優婆塞、優婆夷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
 
這是標示戒罪的犯相,「失意罪」是在說明例如孝順父母、師長是優婆塞修無上菩提道的路徑,若非如此,則違反了學法求道的正意念—有違反或有失意念方向了。當然這是遺憾的過失,要說「孝順父母、師長」是世間倫理法則, 也是世間秩序的善業,若不如此,當然也是世法上、人道上的「失意罪」。
 
這「失意罪」在《梵網經菩薩戒本》裡歸為「輕垢罪」,「輕」是相對於前所說的「重戒」、「重罪」而言;「垢」是指污染、有憾、可待洗淨的。對菩薩戒來說,就是可懺悔而改過自新的戒。
 
「不起」是向下的,應改過自新。「不起」與「墮落」應都是指修行的力道向下墮落,乃至落入畜生、餓鬼、地獄的下三道。
 
「不淨」是指「不清淨」,常持菩薩戒,能讓人生起善念,身心獲得清淨,而趨向於光明。所以,若有瑕疵應速懺悔,才不會受到染污。
 
「有作」是印度的概念,善法、惡法都有分「有作」、「無作」兩種業行。依照印度的語言習慣,受善戒的人受持善法,在未受戒前作善事不算本份事,稱為「有作善」;受過戒後,作善是本份事,應稱為「無作善」。但受了善戒就不應造作惡法,若造作惡法,就稱為「有作惡」。
 
因此,此處的「不淨、有作」的「有作」是指「有作惡」,即持善戒,却在惡法上「有作惡」,因此是「不淨、有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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