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與「默觀」 作為宗教理解的範疇(1)
「行動」的優先性

如其為者,則處所為中矣。(yathākārī yathākārī tathā bhavati)—《大林間奧義書》(Bṛhadāraṇyaka Upaniṣad )Ⅳ, 5 除非你們…… 接受割禮, 你們不能得救。(ean mē perimēthēte… oudynasthe sōthēnai)—《使徒行傳》15:1 (3)



「行動」的方法和最近的歷史
 
今天人們已愈來愈彼此靠近,這不只是外在的,而且也涉及世界不同文化和宗教的深層理解。這是一些現代事件的結果,如隨著技術(它使大眾傳播成為現實)的興起而來的「科學」精神的傳播,以及歷史上一個特定的殖民時期的終結,也就是廣泛的歷史與文化行動的成果。每個人都生活在一個屬人(4) 的環境中,且依賴於它而生活,我們可以將這環境稱為「傳統」、「文化」或「宗教」。
 
總而言之,那些過去曾使任何宗教對話和文化理解,都幾乎無以可能的極其傲慢自大的態度,都已成為過去。敵意(甚至厭惡)在文化間和宗教間關係的領域也日漸消彌;另一方面,真誠的尊重和對寬容的真心渴望,則日漸增強。所有這一切都是由這一歷史事實所帶來的─世界不同民族不可避免地需要交往,人們已不再可能孤立地生活。當前人類在地理上、歷史上(很大程度)的統一,是消除諸文化和宗教傳統之間隔閡的積極要素。我們幾乎被迫以種種方式慎重處理我們與鄰人的問題─男人和女人、黑人和白人、窮人和富人、印度教徒、佛教徒、基督徒、馬克思主義者和古今不同類型的社團,都是彼此互動的,並實際上共居於同一民族的、經濟的、語言的或甚至文化的框架之中。理解「他者」的問題,不論在東方和西方的當代社會,都已成了一個熱門的話題。
 
這一全球規模的開放,也已帶來伴生的苦難、衝突和混亂。但在我們這個扭曲的卻又豐富多彩的現實之中,有一個非常積極的特徵是,我們感覺到需要一種真正屬人的文化,它能為無數具有各自形式的亞文化留出生存的空間。我們總有一種渴望,不是渴望單純的意識型態,而是渴望人性的出現,那是種讓我們處處感受到寬容、相互尊重、同情和自由的渴望。我們不會再輕易地認為,開除教籍、聖戰、不分青紅皂白地定罪以及公然的精英主義立場等,都是正當的。確實,哪方面的自由有意義,我們就可以在那裡找到自由,甚至以合適的方式通向這些價值。對於這些問題,我們雖然有不同理解,然而,對於共同語言的渴望卻愈來愈明顯了。
 
然而,這些結果絕大部分都是近乎強迫性的處境的果實,在這種處境中,人發現自己取決於某種歷史的動力,不論我們持何種理論來解釋這世界似乎要成為一體的這一事實。學者、思想家、作家、博學者以及宗教人士,都以政客和商人為榜樣,只是緊跟在時代的後面。學者們忙於解釋正在發生的驚人變遷(社會學已成了諸科學的皇后),幾乎沒有時間做別的事,也談不上左右事件的過程,更遑論能產生一種默觀的和創造性的觀點去影響它們了。各個領域的絕大部分先知,都是「行動」的人。
 
簡而言之,行動和行動的傾向主宰了現代的局面。誠然,在特別的群體或「新宗教」之中,甚至在全世界,許多人都願意把默觀的態度或直覺看作是更高一籌的態度;但「默觀」本身通常是為少數選民保留的,它幾乎不能給決策機構留下值得注意的印象,而這些機構似乎在許多不同的層次操縱了這世界的事件。人們在這些機構裡不太可能找到許多理論家、「聖人」、修士或默觀者,因為他們更喜歡平靜和獨處,並且輕視甚至鄙視行動者的勞心費神。在諸文化和宗教的「相遇」中,諸事件自身和主宰事件的那些人起著重要的作用。儘管人類已走了很長的路,並且可以朝正確方向邁進,但仍有一艱巨而基本的任務尚待完成,它可能要留待更加默觀的方法來解決。
 
「行動」方法的諸限制
 
儘管人類關係有改善的希望,但我們不能忽視這樣的事實─我們遠遠未達成彼此之間持久、真實的理解。儘管善良的意志和同情心等要素很重要,但再多也是不夠的,其他還有潛在的、不可迴避的理論因素需要考慮。頭腦的改變,必須跟從心靈的原初改變。
 
例如,當希特勒被說成受洗的基督徒時,基督徒就感到憤慨;每當想起甘地為正統印度教徒所刺殺,印度教徒就感到不自在;當面對印度教徒和穆斯林一旦可自由行動就互相殘殺這一事時,印度人就感到厭倦。愛爾蘭、以色列、黎巴嫩、南非、越南、薩爾瓦多、瓜地馬拉、烏干達和其他地方的難題,遠遠不是「有些人想要控制其他人」這樣的話,就能解釋得了的。
 
我們願意接受以下這些的說法嗎?例如:(一)一億多美國公民全都是罪犯,因為他們都支持越戰,並繼續(至少暗中)支持薩爾瓦多、瓜地馬拉政府的鎮壓,或針對尼加拉瓜的秘密活動。(二)所有南非白人都是沒人性的,因為他們容忍種族隔離政策。(三)所有猶太人、阿拉伯人、愛爾蘭人、俄羅斯人和西班牙人,都應該對他們所容忍的各自處境負責。(四)不論是宗教的、文化的或歷史的人類群體,沒有一個群體在其歷史中只有「白頁」(white pages)。[5] 這些並非全都是個人怨恨或個體貪婪的問題。
 
似乎有一種內在的雙重標準在評判自我與他人。首先,我們從內部評判自己群體(無論何種)的處境─出於一種參與和關切的態度,對我們所屬的特定共同體的啟發性源泉深有洞見(一種默觀性的見解)。但我們從外部評判他人─依據他們混雜的果實而不加區分地進行評判。我們從他們的所作所為推斷他們是如何的(當然是依據我們自己的評判標準),並把他們的行為歸於其特定的群體、文化或宗教。在評判自己的群體或傳統時,我們把它的肯定性價值視為解釋的決定性標準;我們不是從自己的所作所為,而是從自己應該所「是」的樣子來評判自己。
 
但對諸教義的誤解甚至更深。穆斯林能確信基督教的「三位一體」不是三神論(tri-theism)嗎?基督徒能贊成印度教的不二論不是一元論嗎?人文主義者能接受伊斯蘭教不只是神權政治嗎?或佛教徒能承認猶太教的「選民」觀念不只是宗教種姓主義嗎?印度教徒願意承認他的寬容觀念可能是一個非常不寬容的觀念嗎?這些隨手拈來的例子,都在在表明前方的任務十分艱巨。這難題超越了善良意志、渴望理解、彼此尊重和同情的領域。這些因素儘管重要且是必要的,但並不充分。
 
如人所理解的,諸如不顧及後果,獻身真理;或忠於一個人的共同體,忠於一個人自身的命運、業報、責任、自身的「法」、歷史的使命;或恐懼無政府主義的折衷主義和無益的混合主義;或不信任普遍原則,痛恨抽象的、毫無生氣的陳述;或避免不加區別的、放任的有害影響,等等,所有這一切都代表了這一絕不應該被輕視的問題的另一面。事實上,並非所有的問題都能得到解決。
 
「行動」傾向的特徵
 
然而,如果我們只強調「行動」方法的不足,這將會矯枉過正。因為如果沒有這種方法的介入,世人依然生活在被分隔的和自戀性之自我滿足的一個個小盒子裡,每個都認為它本身就是整個世界,擁有整個的真理。若非歷史的諸多壓力和人的行動精神,婆羅門、梵文學者、文士、祭司、教授等等,會依然確信他們掌握了解決每個人類難題的鑰匙,擁有任何持久的和超驗的價值的產權。
 
只有一個群體入侵另一個群體,才能產生折衷主義和混合主義的態度,不同文化世界和宗教之間走向更持久的共生而綜合的出發點,就是這種態度。如果沒有人身上的行動精神,我們將依然處於部落狀態。實際上,部落是一個小宇宙,正如人是整個宇宙的肖像和鏡子;但一個正合需要的事物不應消除另一個事物,人的內在維度也不應致使我們忘卻其外在的構成。
 
在「宗教相遇」中,以「行動」的方法尋求完美,並不是通過深入自身(這樣做可能發生的危險是,到頭來只找到先前投射出去的東西),而是在我們自身之外,更確切地說,是在超越於我們自身之上尋求實現。我們寧願依賴鄰人也不願正視自己的心靈,其假設就是我們自己根本上的不足。實際上,行動的人比默觀精神更傾向於對話,以及向他人學習;但默觀精神本能地不信任這類方法,而向內尋求真理。這意味著「行動」的傾向,常常傾向於謙卑地承認他人也可能貢獻出重要的東西─我不假定我可獲得所有的人類經驗。
 
這的確激勵了「行動」的精神,激發起它的好奇心,去探索未知的領域。「行動」的精神肯定要處於支配的地位,但為此它既需要理解又需要妥協。人的歷史,尤其諸宗教的歷史充分證實了這一事實,我們無須作進一步的論證。
 
 
(3) “… nisi circumcidamini…, non potestis salvari. ”
(4) 我寫到「Man」(人)時也指「woman」(女人),就如我使用陽性的「he」(他)時也指「she」(她)一樣。我不想分裂人之存在雌雄同體的特徵,所以不將語法上的陽性用作男性或中性的標誌,而是用作人類的、男女同體的象徵。順便一提,這曾是那些最「陽性的」詞的最初意義。語法上的「性」指的是功能而不是指性別。
[5] 「白頁」(white pages)是指清白的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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