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對話的特性】諸宗教的真正相遇
特性四:宗教對話具有語言性



「人即是語言人」(homo loquens),語言是我們的天賦,言說是我們的任務。但是,屬人的語詞不止是符號或我們的感情、概念的標記。語言世界是一個象徵的世界,語言是那個參與在活生生的、象徵的「實在」中的人的主要能力。在此我也作三層區分:
(一)對話承載著「邏各斯」;
(二)對話也是對白;
(三)對話意味著使用雙語。
 
對話承載著「邏各斯」
如果沒有言說者(發送者)、向說者(接收者)、言說內容(資訊)、言說中介(媒介)這四元(quaternitas),就沒有「話語」(word)。話語是由某人就某事對聽者說出的一種聲音,人們也可以說它是主體、客體、內容和工具,或可說是人、意識、觀念和物質。(24) 在此,我們集中於「邏各斯」的理智這一層面。
 
對話是人的「邏各斯」活動,它與觀念、思想、解釋、教義、觀點和洞見有關。我們每個人都有意或無意地成為整個傳統的載體,傳達著整個世界,對話使得這一點明朗化。真正的對話並不只是在說我們猜測的或碰巧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它事實上承載著言說者所具有的傳統重擔和尊嚴。在對話中,我表達我的思想,儘管這些思想是我的所想,但它們卻揭示著一個過去(或傳統)和我幾乎未意識到的環境。對話夥伴發現我帶著默示的前設生活說話,而我們的言說也揭示了未說者。
 
當非洲村莊的一個長者在談判中閉言不語時,談判對方的首領就會說:「我們理解你已經說的,也理解你沒有說的!」這裡,我們應該特別強調,任何真正的宗教對話都難以避免「以概念作鬥爭」(Anstrengung des Begriffes)的情況。我們都在處理種種事態,但在處理中不能犧牲掉它們的可理解性。讓某個人就某個宗教觀捲入對話,但卻不能完全精通那個觀點,這是不負責任的。例如,對於「上帝」、「地獄」、「業」或「空性」(sûnyatâ)等這些概念,如果只支持這些概念可笑的、諷刺性的一面,那麼,我們就不太可能就這些概念達成對話的果實。
 
我們說話,話語有它自己的意義,甚至擁有自身的力量。任何一個負責任的言說者,都不會忽視這一意義或力量。我們在話語面前的「敬畏」之感,就是明白其內容的通道。
 
人們談論某樣事物,但所說的內容並不能完全「涵蓋」它,因為它本身不只擁有可理解的核心。人不僅僅只有理性或只是明白道理而已,如果沒有理性,就不可能有人性。在超越個人的規範(nomos)中,理性本身即是分享。
 
對話也是對白
對話需要兩個對話者相遇,甚至需要他們的對峙;而「對白」並不意味著兩人獨白,而是一個人向另一人(沒有屈尊地)說出真正「相遇」的觀念、思想、洞見、經驗和生活。這些(觀念等)都來自遠處的資源,並且這些資源相互之間可能具有衝突性,所以,這就是為何要求對話從一開始就得走上雙行道的原因。
 
對話不是一條單行道,「想要理解他人」的這種想法只是構成真正對話的一半平台。我自己必須準備被對方所理解,並且也作好可能被誤解的備準。對於另一方的情況也是如此,另一方既不是一堵牆,也不是我自己的投射。他(她)是一個真實的「我」(I)——一個自我意識(self-consciousness)的自發的源泉,這個自我意識在「我─你」和「你─我」的相互關係中,對「我」自發地作出反應。但是,為了認識到他人也是一個「你」,一定會在「我們之間」發生許多風險。在緩步走向一個「你」時,費爾巴哈(Feuerbach)寫道:「真正的對話不是一個孤獨的思想家與自己的獨白。」(25)
 
吠檀多傳統把聆聽(sravana)、反思(manana)和主動的默觀(nidihyasana)視為對白的三層方法。基督徒可能會問佛教徒為什麼不承認上帝,但他也應該讓對方問問為什麼自己不承認空性。印度教徒可能問穆斯林如何避開神權政治,但他反過來也必須讓對方問問自己如何克服無政府狀態,尤其是道德的無政府狀態。換言之,對話實際上必須雙向進行,它必須是文化上和宗教間的對話。而對白的目的並不是在於就一組給定的問題引出恰當的回答,這些問題其實也是面向我們的,儘管它們有可能不是我們自己最初詢問的問題。
 
「對白」一詞也包含另一個重要的、常常被遺忘的意義,請注意,我說的是「(兩人)對白」(duologue),不是說「多人對白」(multilogue)。如果我們能夠確立一個共同場所,而在這個場所中的討論是具有意義的,那麼,才有可能進行對白。每一種語言都是對話的,因為它指向聽者或理解那種語言的人。例如,「印度教——基督教」的對話所建立的語言,就不適合「猶太教——基督教」的對話。
 
在此,我們必須抵擋一種源於自然科學的現代誘惑,這種現代誘惑試圖將一切現象歸於科學參數,並使這種作法普遍化。但各民族和各文化皆具有不同的特質,完全不能將它們自己化約成任何一個共同的標準(即便那是屬於特質的)
 
對話意味著使用雙語
相信通過單一的語言,我們就能獲得普遍的思維和人類的整體經驗,這不只是(通常意識不到的)一種殖民主義態度的殘餘。真正的對話不僅要求每一方表達他(她)自己,而且要每一方以他(她)自己的語言來說話。畢竟並非一切事物都能以英語表達─這無須考慮只有百分之十的人是以英語來思考,嚴格地說,甚至印歐語言也並非是萬物的尺度。句法屬於人類的思維,改變一個句子的排列,這一簡單的變動就有可能改變成另一種思維的結構。「宗教」(religion)一詞在印度語言中有十多個「形式相似的等價詞」(homeomorphic equivalent),就如同「法」(dharma)擁有許多英語的「形式相似的等價詞」一樣。
 
語言並不容易讓它們自己被分割成單詞,因為每一種語言都是一種生活方式,一種存在於世的方式,並且反映了一種總體的世界觀。如果所有的人都只說一種所謂的「普世語言」(lingua universalis),那麼,這將成為一種摧毀性的文化,並導致人類的貧乏。
 
如今,世界上每年正失去一百種語言,這些都是文化大屠殺!我要重申,對話至少需要兩種語言的參與。如果「你」不在語言中表現「你」自己,就不可能發生真正的對話。對話發生在兩個人之間,而不是在兩個觀念之間,更不是在兩部問答機器之間。但是,為了發現「你」,人們必須直達對話之源。人們必須真正知道對話夥伴,而不僅僅只是聽到他(她)所說的話。
 
文本解釋學是不夠的,人們必須理解,文本中隱含著真正的溝通、同情和愛。我們需要知道語境(context),並意識到這個語境是文本表達的前文本(pretext)
 
每個人都說著他自己的語言,這不僅僅意味著每個人使用他自己的語法或帶來他自己關於世界的感覺;它也意味著每個人需要被視為自我理解(self-understanding)的獨特源泉。確切地說,人類對話和「相遇」的重要空間,就在於純粹的主觀性和純粹的客觀性之間,「人是相遇中的人」。
 
(24) R. Panikkar, “Words and Terms,” M. M. Olivetti (ed.) , Esistenza, mito, ermeneutica, in Archivo de Filosofia , vol. 51, 1980, pp. 117-133.
 
(25) L. Feuerbach, Sämtliche Werke , W. Bolin & F. Jodl (eds.), vol. 2, Stuttgart, 1959, p. 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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