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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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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輯寺院運作的推動者—住持
「晉山典禮」是佛教重要的一項典禮,典禮中寺院更替了「住持」。「住持」在寺院裡扮演著什麼樣的角色呢?他如何推動寺院的運作?有那些運作?相信是身為佛子的你、我所關心的問題。
「住持」,原指「住持正法,續佛慧命」的意思,是每一位僧人的使命,也是僧人盡形壽,乃至生生世世的願望;「住持」有時也指「長老」,是具道眼,有可尊之德的人,如佛世時的須菩提、舍利弗等。
佛教初傳中國時,僧人或住山洞、或住園林,以道相授,代代相傳,沒有「住持」這個職稱。到了唐朝,馬祖禪師創立叢林,百丈懷海禪師時,禪宗大盛,上自王公卿相,下至婦孺百姓,都一心向道,不斷到叢林裡請益。隨著,僧人增多,叢林漸趨龐大,百丈禪師遂依著佛陀制戒的精神,參照中國民情,創設「百丈清規」,也就是叢林中的組織制度、生活規範,讓寺院的有機體能運作靈活、僧人的修學能有所依循。「百丈清規」後來成為中國寺院制度的典範。而寺院有了組織制度之後,還要推出齒德俱尊的負責人,讓人人都能崇其位而師其法,於是就有「住持」職位的制度。從此「住持」又指一寺之主僧,或稱為「住職」、「方丈」、「堂頭和尚」。
雖然,「百丈清規」已因年代久遠,散逸無存,今日能見到的只是元朝末年,德輝法師所編的「敕修百丈清規」,但從中我們不難見到古時寺院組織的梗概(註一):
住持 | ||||||||||||||
西序 | 東序 | |||||||||||||
知殿 | 知藏 | 知客 | 知浴 | 書記 | 首座 | 監院 | 那維 | 典座 | ||||||
後堂首座 | 前堂首座 | 副寺 | 各僧堂寮元 | 炭頭 | 水頭 | |||||||||
化主 | 直歲 | 莊主 | ||||||||||||
磨王 | 園王 |
司掌功能 | |
照顧僧眾色身 | 典座:司理維持僧眾生理健全的一切必要供給 |
水頭:司理用水供給 | |
炭頭:司理燃料供給 | |
維持『網紀』 | 維那:是眾僧的指導(註二) |
掌管寺院經濟 | 監院:監理全院,主計寺院經濟(註三) |
副寺:全院之助理(註四) | |
莊主:管理莊佃(註五) | |
化主:勸募施主(註六) | |
直歲:職責猶似庫司(註七) | |
園主:掌管菜園(註八) | |
磨主:掌管舂磨(註九) | |
首座:幫助住持教授之職 | |
書記:掌寺院記錄告示等文件 | |
知客:負責招待賓客 | |
知浴:浴場管理 | |
知藏:主管經藏圖書 | |
知殿:佛殿管理 |
在「敕修百丈清規」中,寺院組織分成兩序:西序有七個執事——前堂首座、後堂首座、書記、知浴、知客、知藏、知殿,職責各不相同;東序則設有三部——典座、維那、監院,是寺院主要行政與事務所在。這些執務有文有武、有內務有外務、有執綱紀有執勞務、有任教育也有任幕僚,各執均屬寺院的一份子,接受職位要忠於職守,盡心為眾服務,對住持負責。而住持則在聽取各職意見之餘,負有決策、督核各職的責任,是寺院運作的主要推動者,有謂「若住持得人,法道尊重,寺門有光」,住持實關係著一寺法務的興衰。
在觀照寺院事務運作外,住持還承擔些什麼工作呢?從「敕修百丈清規住持章」所記載的「住持日用」十六事,我們可以有進一步的了解。「住持日用」十六事是:
(1).上堂——上法堂為眾說法。
(2).晚參——晚上在法堂為眾說法垂示。
(3).小參——隨時之垂說,無固定處所,說法內容包括法語、宗要及日常生活等事。
(4).告香——對前來請求掛單者說法。
(5).普說——大眾或居士請法時,為其說法。
(6).入室——允許弟子進入室中參學問道。
(7).念誦——帶領大眾唱誦。
(8).巡寮——巡視寺內諸寮,用以咨問老病、點檢寮舍是否缺乏。
(9).肅眾——處分違犯清規者。
(10).訓童行——對於尚未得度之年少行者訓示。
(11).為行者普說——寺內弟子請法,為其說法。
(12).受法衣——接受專使所送法衣。
(13).迎待尊宿——迎接來訪的長老或大德尊宿。
(14).施主請陞座齋僧——接受居士設齋供養,並登座為其說法。
(15).受嗣法人煎點——受法嗣弟子供養。
(16).嗣法師遣書至——即接到嗣法師父圓寂的信函時,於法堂設祭座,拈香、誦經迴向。
從這十六日用,我們可以得知住持的主要作務有:
一、說法——住持是為「住持佛法」,是傳法的人,因此他在各種因緣中,或上堂、或普說、或小參、或入室,都以引導僧眾或信眾,建立正知見,修學佛法為主,也以此引導道場的宗風。
二、安眾——僧眾能安心修學,寺院運作才能順暢,也才能達到正法久住的目的。因此,無論在僧眾色身日常所需的維持、疾病時的照料,在法身上給與佛法的引導、提攜道心等,無非都是要令僧眾能安心修學。
三、督導大眾、維持紀律——大眾和樂共住、共學、彼此增上,維繫於綱紀,而綱紀建立在每人都遵守的基礎上,因此住持還要以身作則,若有人犯過,也要秉公處理;上行下效,互相砥礪,僧團方能成為陶賢鑄聖的地方。
四、代表寺院——住持是一寺的代表,在寺院需要面對教界大德、信眾,乃至政府機關、社會大眾時,就要代表寺院。因此接受信眾供養、主持典禮或法會、酬對教界往來、或回應社會都是住持的重要事務。
雖然時至今日,時代已不同於往昔,僧眾內修外弘的內涵、僧團的生活型態、志業發展也因應著時代有所調整,而住持所負的責任、處事的原則卻是不變的,若要有所增減則是在於執作內容和重點上。以近四十年來臺灣佛教的發展狀況,住持作務未來急需用力的方向有:
一、養育僧才、安住奉獻——現今教界佛學院林立,僧人初步接受教義董修的機緣已粗具,佛學院教育的持續深化自是不容置疑,如何調整寺院運作步伐、引導學僧自佛學院畢業之後,安住寺院奉獻所學、繼續修學,是急需設想的。寺院生活好比一個大冶爐,「所謂叢林,陶鑄聖凡,養育才器之地,教化之所從出。」在今日的意義更應是提供僧人落實所學,從安住奉獻中長進、完成道業的所在。
二、分層負責、互動合作——在社會日趨複雜,人心對宗教的需求越高的同時,寺院運作更需透過群策群力,才足以因應。因此寺院各執的執掌需更加清晰,才能分層負責,猶如大齒輪帶動小齒輪運轉無礙。若無法群策群力,不但無法培育人才,寺院運作也將遲緩、滯礙。而在僧眾領執以相互護持的理念下各司其職時,相對的住持須付出更多的信任,具備更大的心靈空間,接受、轉化、融合各種意見,帶動大家將其奉獻佛門的理想,實際化做僧團的志業回饋社會。
三、和合僧伽、尊重個人——僧伽是僧眾的和合體,佛陀以「六和敬」的原則,告誡僧眾要和合共住,並不表示要相互依賴,而是獨立自主的思考體;也不表示為了團體存在,泯滅各人的獨特性,而是在尊重每個人意志力的決定下,大眾和合共處,可以有其奉獻、努力的方式。所以住持所扮演的角色,不是一統的權威,也不是眾人依賴的對象。他要努力的是在不違背佛陀戒律的根本精神下,使僧眾保有其思考與情感特質,養具才華,開發潛能,深具道心,年老也能有所安養,如此僧團的力量才能真正地生生不息。
四、謹慎因果、明辨緩急——住在法王家、奉持三寶事,莫不關係著僧團,乃至社會大眾,因此公私分明、謹慎因果,是不變的原則。住持身為一寺楷範,主導一寺風格、僧眾修學,若以一己私利來「經營」寺院,或以邪見來指引大眾,如此將辜負一心奉獻佛門的僧眾,也將辜負信眾的期望,更與「住持佛法」背道而馳,如何使正法久住世間?再則,寺院運作必有大小事務,而其緩、急、輕、重的次第、可行性,都需加以判斷、抉擇,所謂「住持之要,莫先審取捨。」在社會脚步快速、人多事繁的今日,更有其必要。
環視我們所處的社會,當政界資深國代結束漫長問政生涯,邁下政治舞台;企界大集團紛紛將棒子移交新生代的同時,佛教界晉山典禮的更替住持,讓我們重新審視了傳統住持所扮演的角色、所擔負的責任,進而描繪現在、展望未來,希望為寺院運作的推動,提供新藍圖。
【附註】
註一:李瑞爽在「禪院生活和中國社會」中說:「據日本佛教學者山田(Yamada)氏之一文研究說:改訂本的『敕修百丈清規』,德輝並未依原本作為最初資料,但比較『崇寧』、『咸淳』、『至大』各本作為基本參考。但據佛經所載,禪師書謂『崇寧』、『咸淳』與『至大』各本之參考,定能保持『百丈清規』的原形。
註二:寄歸傳云:「維那,華梵兼舉也。『維』是綱維,華言也。『那』是梵語『羯摩陀那』刪去三字從略」。十誦律云:「羯摩陀那是眾僧之指導」。
註三:大藏經四十八冊,一一三三頁,「兩序章」稱:古規日庫頭,今諸寺稱櫃頭,北方稱財帛,掌常住金穀財帛,米麥出入。
註四:大藏經四十八冊,一一三三頁,「兩序章」稱:會計簿書,出納錢穀,常令歲計有餘。
註五:大藏經四十八冊,一一三三頁,「兩序章」稱:提督農務,撫安莊佃。
註六:大藏經四十八冊,一一三三頁,「兩序章」稱:勸化檀越,隨力施與。
註七:大藏經四十八冊,一一三三頁,「兩序章」稱:一切作務,整葺損漏。
註八:大藏經四十八冊,一一三三頁,「兩序章」稱:栽種菜蔬,及時灌溉。
註九:大藏經四十八冊,一一三三頁,「兩序章」稱:兼主卻坊,諳曉舂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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