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犀牛無辜,懷「角」其罪?——論犀牛角風波



一隻小小的犀牛角,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從去年開始,犀牛角風波即不斷上演,今年英國環境保護協會(EIA)在臺灣查獲犀牛角,並製成錄影帶,公佈於世後,臺灣受到國際保育團體交相指控,國人群情嘩然的同時,不免民族主義抬頭,指英美藉犀牛角仗勢凌人;中醫界更聲援證明犀牛角確有療效;而農委會一面指責 EIA 栽贓,擬控告、討回公道,一面又擔心華盛頓公約組織(CITES)如促請美國實施貿易制裁成立,到時外貿損失慘重,且國家形象不保,從事件發生的一連串的現象來看,可謂風聲鶴唳,步步為營。

 

 

長久以來國人相信「吃腦補腦」、「吃心補心」、吃什麼補什麼,越是珍禽異獸,越是滋補,於是乎各種飛禽走獸、昆蟲游魚,無一能逃其魔掌,各種令人不忍卒睹的吃法、殺法,不一而足。犀牛,不幸地長了一隻中國人認為能「退燒」、「壯陽」的角,因此陳屍在南非、肯亞草原上,角被截去,再經過商人轉售,成了國人藥店裡,一錢二百至五千元不等的「犀角粉」。只是國人萬萬沒想到,這用了千百年的犀牛角,今日竟然使得臺灣陷入兩難的地步,到底是犀牛角的錯,還是國人的偏方出了問題?

 

在整個處理過程中,我們看到農委會的努力:全面禁止並取締犀牛角買賣、捐款給國際保育單位、焚燒犀牛角、提高檢舉獎金、舉辦「我愛犀牛」等宣傳活動......確實煞費苦心,然而,一味地嚴格禁止、重法取締或焚毀就能解決問題嗎?最根本地還是要從國人的飲食用藥觀念建設起,今日醫學發達,退燒已有他物可以取代,何必殺犀牛取角不可。於此,也有人主張「兩全其美」之道——只取其角,不取其命,反正犀牛角會再長啊!這樣的論點實在令人啼笑皆非,犀牛被鋸角後可能會產生許多後遺症,對犀牛而言,還是一種傷害,如此怎與「保育」(Conservation)、「保護」(Protection)的觀念相符?可見國人對待動物的觀念實在有待建立

 

 

犀牛無辜,懷「角」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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