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法音
五蘊

我」即色、受、想、行和識,「我」只不過是五蘊而已。 沒有人真的擁有五蘊,這是佛法中最難的部分, 沒有實際的禪修,它只會停留在哲思的練習罷了!



簡單來說,五蘊是苦。五蘊如下: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識蘊。 

世尊在世時,為了讓弟子們充分了解五蘊,不斷地以此方式教導,以下是世尊於弟子中所作的教誨: 

色無常、受無常、想無常、行無常、識無常。 

色非我、受非我、想非我、行非我、識非我。 

—錄自佛陀法語 

人開始禪坐時都有份熱忱:「我現在決心要盡我所能地做好。」但幾天過後,一切都適應了,便開始心想:「這到底有完沒完啊?」我可以保證,絕對有。你看,一切都有其終了,沒有一樣可以常存。 

當心生此念時,看著就好,要保持覺醒,並對著它說:「你又再耍我了,是嗎?」心的話一句都不可信,它說的一切,只要是離開禪修的,一句皆不能當真。因此,我們又何以要相信它在禪修時所說的呢?它跟在禪修之外時一樣地難纏而且不斷地在耍我們罷了! 

每次當心這麼說:「我受夠了!我永遠不可能開悟的。」或說:「我做的很好啊!可以回家了吧!」你就回應它:「安靜點!我要打坐。」「決心」是關鍵的所在,它是十波羅蜜中的一項,沒有它是行不通的。 

心囉唆的不僅這些,它希望能自我滿足一切它所得不到的欲樂,它早已習慣激烈的感官刺激和娛樂,習慣閒聊、四處亂跑、看風景、去逛街和購物。它習慣去認識不同的人,但在這裡,我們一再地見到老面孔,了無生趣,沒什麼好談的;它也習慣每天有不同的菜色可以挑食,在這裡卻只有將就了。 

對心而言,這些是很苦惱的,因為它會想為所欲為,「自我」會說:「我要按照我的方法,其餘免談。」我們是如此地自以為是,不曾花時間來反省這種態度。如果去反省,就會很快覺知:這是欲望、貪著,只會導致痛苦罷了,除此之外,就沒有其他的了。 

當心如此妄想時,就要反駁它。擔任自己的母親,告訴心它的行為就像小孩子般,而你就是它的母親,所求的一切都是為了它好,要知道什麼對它有益。所以,做一位母親,也做一個小孩吧!平常,我們是五十乃至上百個不同的人,有好的念頭、壞的念頭,對他人有好感,也在內心裡製造破壞。我們扮演了種種不同的角色。在這裡,可以是母親和小孩,小孩會要一切都如其所願,而母親卻說:「不行!我們要做得最好,或許並非是最容易的,不過卻是最善巧的。」 

佛陀解釋這些困境都是因執著五蘊所引起的,五蘊是構成我們的因素。它們(五蘊)只是它們,只不過我們在它們當中虛構了一些不存在的事物。再說,心如此成功地耍了我們,使得大家都深信不移。

 

色蘊(身)

 

五蘊有其最大、最醒目的對象—身,沒有人能忘卻它。此外,每個人的身體多多少少都會有一些問題,雖然不一定時時有問題,倒是偶爾會發作,就是「我坐不下去,我的膝蓋很痛,我的背也痛、胃也痛,頭暈、覺得很累。」 

佛陀曾說,未開悟、未見法的弟子有兩枝箭刺痛著他們,而開悟見法的弟子只有一枝箭。兩枝箭是指身和心,而一枝箭,則只是指身。佛陀有時也會感到不適,不過,他仍繼續說法,絲毫不為所困。最後,他病倒了,在瀕臨死亡之際,他進入禪定而般涅槃,佛陀有嚴重的胃絞痛,但卻無法阻擾他。 

佛陀開悟見法的弟子們也有身體上的問題和困擾,這個身體就是這麼不完美,且不會滿足。當未開悟、未見法的弟子受此影響時,心裡就會有所反應,而說:「我覺得很不舒服,所以不能做這個、那個的,或因為我的身體狀況,我的身體疼痛,所以無法坐直或躺下,乃至站立。」或是種種不適的感覺等等。最糟的是,不斷地改變自己的行為去適應身體的需求。我們完全地配合,有可能讓身體感到百分之百的滿意嗎?可曾有人對自己的身體感到完全滿意過嗎?你可以從這兒到那兒,到另一個氣候區,從坐椅換到躺椅,再從躺椅移至地面,最後又跑回椅子上。結果如何?答案是:什麼也沒有!我們總是有問題,如此看來,就待在這坐墊上不動好了。 

這個身體(色),是構成人身的五種元素之首,它具備了變異的特質。這個真理無人能否定,不過,這變異的特質必然會給身體帶來痛苦,就算發現一個舒服的姿勢,我們都無法持續五至十分鐘不變。不適會再反覆地發生,即使在夜晚,躺在最好的床墊上,身體仍舊會不停地翻動。 

由於身體本身的變異性質,導致種種的磨擦不斷。諸如:血液的竄流,肺、心及呼吸的律動等等,皆是維持生存的必要條件,不過,每一個律動都會導致磨擦,而這些磨擦都是不可避免的。在這些律動中,挾帶著微細的不適(苦),一個覺醒力愈強的人,對這不適(苦)的認知就愈深刻,此外,此人亦更了解,只要身體還存在,它是不可能百分之百滿足的。到最後,必須將身體及其欲求置之度外。身體總是欲望不斷,當肚子吃飽時,就想去上廁所,上完廁所,又想吃,總是在追求,永遠不滿足。身體是不可能滿足的,因為它一直在改變,需要反覆不斷地輸入和排出,否則根本無法生存。 

佛陀再三地勸誡我們,解脫之道便是要正念地去觀照自己的色身,不以正念觀此色身的人,仍不見涅槃之道—他是這麼說的。如此一來,能促使我們以平常心面對色身無益的欲求,同時,也能對「這是我的身體」的妄見,有更加深入的領悟。假若它真是「我的身體」,假若我真是身體的主人,這色身為何不能如我所願地運行?它又為何不如我們所願地常保青春、美麗與健康呢?即使當它年輕、美麗又健康時,又為何總有一些無法滿足的欲求—永保舒適?即使如此,就連坐禪的姿勢都會變得不適,它為何這麼不聽話呢?它為何在我們不想死的時候死去?當我們希望別人活著的時候,他們偏偏要死去呢? 

這若不是內心對色身、自我、生命和死亡已完全錯亂,就是有些誤解。我們每個人的內心都有一種強烈的感覺,覺得這色身是我們所有的,然而除了不斷地隨順它的索求外,我們能做的實在很有限。當它累了,我們讓它去睡覺;肚子餓了,就送它上餐桌吃飯;口渴了,送點東西給它喝;不舒服時,就讓它動一動,我們只是在附和它的欲求,實在談不上什麼主宰。 

以正念全神專注在色身的律動和特性上,終究能看清,其實這色身不過是種種不同部分的聚合體,在它活著時,多少還能運作。這些身體的不同部位很少運作得很圓滿,否則就不致於有種種病痛了,此外,它們也不過只能持續運作幾年罷了! 

我們說此色身是「我所有」的,並製造一個「我」的假相。我們都認為:「我知道自己的長相如何。當我往鏡子裡看時,會看到『自己』,而且確信這就是『我』。」然而,我們若進一步地觀察時,就會發現上千個不同大小、形狀和色澤的「我」。有時較胖,有時則比較瘦;剛開始比較矮,後來長高了;本來烏溜溜的頭髮,如今轉白了;原本不戴眼鏡的,現在戴了眼鏡;一下子感到悲傷,一下子又興高采烈。於是,我們一定會問:「到底那一個才是我?」如果答案是:「這些都是我。」我們會看到不只一個我,而是上萬個「我」—誠如我們討論過的。在這上萬個「我」當中,我們可以選那一個作為真正的「我」呢?「我」若要持續不斷,這些人當中就必須有某人是真的才行,因為一個人同時又是上萬個人是不可能的,而且根本行不通,是不是? 

我們以為「我選擇當下的這個我」就好,可是,那下一秒的「我」又是誰呢?至於十年後呢?無論如何,只有當下的才是「我」。到最後我們的結論是,一個不停在變化中的「我」,有時難以辨認。可惜的是,我們卻認為這是我的色身,並且還執著它是非常重要的。當然啦!我們還是要妥善照顧我們的身體,不照顧它是很笨的。反之,讓這色身支配我們的生活也是無意義的,因為色身永遠不會感到滿足,即使在臨終的最後一刻,色身還是在渴求舒適。佛陀在《四念處經》中曾提到許多禪修法門,它能協助我們放下一些對色身的執著與我見。 

定與慧必須達到一種平衡。內觀是精髓,而且能不受牽制;而定則往往取決於專注的能力,如果身體發生任何狀況,沒辦法繼續坐禪,定便會消失,原因在於慧仍未產生。對這色身的內觀是修行道上重要且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佛陀在《四念處經》中倡導的禪修叫做「不淨觀」:觀自己屍體的九種不同方法。大家一定都會死,因此,乾脆現在就接受這個事實,別等到事發時才來作準備。每次心臟少跳一次,或覺得身體已不如十七歲時的健康時,我們就顫慄了起來。對於死亡的禪修方法之一,便是將自己視為一具骷髏,在禪坐中這樣來觀照這個色身,接著再將骷髏頭拆開來,把骨頭一支一支地攤開,然後讓骨頭粉碎歸於塵土。這麼做,多多少少能去除一些我見和對色身的執著。 

我們的障礙之一,便是對色身舒適的欲求。這色身不允許我們熬夜,是因為我們會太累。它叫我們要避免蚊蟲、蒼蠅,以及太冷或太熱的氣候,甚至任何潛在的痛苦。我們總是忙於保護自己,並在這上面浪費不少的寶貴光陰。 

知道我們會死是一回事,但是,內心確實地了解自己的死亡,並能以平常心去接受,則又是另一回事。在下一支香的禪坐中試幾分鐘看看,觀自己死去,再觀察自己的反應如何。第一個反應也許會是:「我辦不到,我也不想這麼做。」那就再試一次看看。《四念處經》非常著名,因為它提供了趨向不死的境界—也就是解脫之道。大多數的人參加禪坐是希望得到一些平靜,並想要逃避種種的一切,尋求一些在家裡找不到的快樂和愉悅。這是無妨的,但是它只是佛法的一小部分而已,佛陀稱此為「樂住」,它是仰賴於有利的外在條件。有些人已經驗過這個事實,諸如:他們的身體迫使他們無法禪坐,有些人躺了下來,有些人甚至回家去了,全是由於身體對不適的反應。我們都傾向這類的危機,要在危機發生前就認知它,並以看清身體的本然作為對治的方法。

 

受蘊

 

構成我們的五元素之第二項是「受(感受)」。它在自我妄見中也扮演著另一個重要的角色,原因在於我們深信「感受」是我們的。我覺得很好或不好,我覺得快樂或不快樂。既然如此,我們為何沒有駕馭它們的能力呢?我們為何無法時時感到美好、永遠感到快樂、警覺和舒適呢?事情為何不是如此呢?到底是誰在掌握這一切? 

自我的妄見之所以產生,是因為我們深信這色身和感覺都是我們的,但是,我們仔細觀察時,結果一定是對它們束手無策。這一切都只是現象,我們為何會認為這就是「我」呢?當痛苦、悲傷、倦怠、懊惱等感受現前時,我們就跟著痛苦、悲傷、倦怠、懊惱,而沒有認清感受已經生起,而且一定都會消失—所有的感受都一樣,反而卻深陷其中。 

我們只要將在悲傷、懊惱、倦怠或怨恨上的注意力轉移開來,它們就會消失的。然而,我們卻一再地相信感受是與我們同在的,而且還隨之起舞。當瞋怒現前時,人們會生氣,而不會說:「啊!是的,這是瞋怒的感覺,它終會消失的,所以我得將注意力轉移開來。」唯有相信「我是此身、我即此受」才會造就出我見。

 

想蘊

 

下一個構成我們的元素是讓我們辨識事物的「想」。當眼睛見到東西時,它只會辨識形狀和顏色。眼睛所能見的只是這是方形,前面是白色,背後是黑色,但是,由於我們以前就已見過許多次諸如此類的東西,所以你知道這是一個鐘。心會說這是個「鐘」,接著,它也許會繼續說:「這或許不是國產品,它大概是從澳洲帶回來的,不知道這個鐘在澳洲值多少錢?」這是心在自言自語。可是,假如是個三歲小孩來到這裡,看到這個時鐘,他或許會拿來當球玩。他並不知道這是個時鐘,因為他對球很熟悉,所以就以為這是一個球,或者以為這是個積木,想拿它來蓋房子。這是他所熟識的,也就是他對它的「想」。 

眼睛只見形狀和顏色,但「想」卻有記憶的能力。還沒有時鐘的人會想:「我也想要有個這樣的鐘。」或者,有的人有比這個還要好的鐘,就會想:「我的鐘有價值多了。」自我立刻生起,明白顯示它的欲望以及優越感。事實上,我們所見到的也只不過是個背後是黑色,前面是白色的小盒子罷了!因為自我妄見和習性,「想」於是造就了思考的過程,而我們理所當然地就相信了。由於我們從不曾去分析過它,所以沒有理由不去相信,因為深信它的緣故,使得我們的我見永恆不朽,我們之所以不斷地在思考,是為了護持我們的我見。除非我見受到護持,否則它是非常脆弱而且會崩潰的,我們一再地順從身體的需求,最後竟變成護持我見的感覺。如果我們只去看著感覺,然後說:「這只是個感覺而已。」那麼,自我意識便不會存在了。 

因為自我並不是真實的,所以才需要一再地護持。我們並不需要一直說:「這是棟房子,這是棟大房子,這是棟老房子。」因為很明顯地,房子是存在的。然而,自我卻不是,所以它才需要不斷地確認。這種護持來自於我們的思惟過程,再加上受到珍惜與鍾愛的助長,以及六根與外境接觸後所生的「想」所致。

 

行蘊

 

再下一個構成我們的元素是「行」。它們可稱作「業行」,因為它們便是業的造就者。思惟過程一旦開始的那一剎那起,我們就在造業了。如果有人看到這個時鐘說:「這是個鐘,我沒有,我也想要有一個。」這就已經造業了—貪婪的業。或是有人說:「這個鐘很好,我的還沒這個好。」這就是羨慕的業了。當思惟一開始,就立刻造業了。它們有些是無記(非善非惡)的,並無任何影響,當有人只是說:「那是個鐘」時,這是無記的。但是,大部分的時間我們不是在造善業,就是在造惡業。如果我們看到一個顏色,我們就說:「我的房子要漆成那種顏色。」這是無記的,但這動機的背後也許是想擁有比鄰居家還美的房子,這便成了不善的業了。 

一旦我們相信心裡的種種一切時,就已經是在護持我們所珍愛的自我了。這就是為什麼想在禪坐中停止思惟的困難所在,因為一旦這麼做,自我便得不到護持了。即使思惟只暫停了一會兒,讓心平靜專一,念頭仍是會馬上跑回來說:「噢!那是什麼?感覺滿好的。」那就前功盡棄,必須從頭再來了。我們的思惟過程中,不斷地在造業,它們(思惟、念頭)一直在批判、抉擇、執著及排斥。唯有剎那、剎那間的正念覺醒能夠做出正確的分析,如此一來,便能看清自己的所作所為,無須再去相信心所說的一切。在禪修中,修行人清楚地明瞭,心裡的東西大多是不能相信的,它們不是老掉牙的,就是早已不存在了,有的甚至都還沒發生,或者根本就只是幻想罷了。大部分在心中飛掠而過的念頭,都是無關緊要的,倒是心通常會去招惹一些事端,並利用它來自欺欺人。

 

識蘊

 

構成我們人身的第五元素是「(根)識」,這是指藉由感官所做的接觸。眼根對色(相),加上眼識,三者結合而得視覺。耳根對聲音,加上耳識,結合而生聽覺等等,我們時時都在利用自己的感官。此刻各位正在用你們的眼睛、耳朵、觸覺及心識。眼睛看你周遭的事物,耳朵聽我現在正在講的話,而知道坐姿的感覺是觸,心則試圖捕捉講演內容的涵意。我們想要製造能取悅我們感官接觸的環境,但這都是徒勞無功的,因為單要愉悅的感官接觸是不可能的。我們不斷受到經由感官而來的襲擊,在有情眾生是如此,在人類更是顯著。當聲音很大時,人們會受到驚嚇,有些音聲雖然聽來悅耳,然而若持續不停,則會令人難以忍受。一輩子光是放貝多芬的音樂,是行不通的。 

感官其實跟我們所認為的有所差異。事實上,大多數人都認為這些感官本就如此,甚至從來都不曾思惟過它們,他們要的只是愉快的感受。無疑地,樂受確實可以藉由感官而得,可是卻鮮有人會認為感官對我們而言其實是個不幸。它們不斷地把我們推向各個方向,企圖去尋求快樂。 

佛陀曾說過關於身體因貪求不斷而終得惡果的譬喻。一對父母帶著他們的小孩旅遊在沙漠中,後來他們的糧食用盡了,既飢又渴,無法繼續前進。最後,他們竟將自己的小孩殺來吃了。 

我們的「行」就好比被兩名男子拖入火坑中的囚犯一般。我們的思惟—無論善、惡,都將我們拖入輪迴的火焰當中。佛陀試圖藉這些譬喻來告知我們:一切構成人類的元素,本質皆是苦的,以此讓我們真勤精進,求脫生死輪迴。我們必須了解:沒有人真的擁有色、受、想、行和識,這是佛法中最難的部分,它要成為觀念並不容易,若要親身體驗就更難了。沒有實際的禪修,它只會停留在哲思的練習罷了! 

五蘊—是我們的全部。那麼問題又產生了:「如果我們只是如此而已,那麼精進為的又是什麼?」沒錯,五蘊是我們的全部,但我們卻不以為然。我們必須從我們所知的著手,但是我們卻不知道五蘊就是我們的全部。我們所認識的自己與實際的自己完全不同,我們知道「我」是與色、受、想、行、識在一起,因此,我們必須在這方面下功夫,並淨化我們的情感,最後才能真正地了悟「我」其實只不過是五蘊而已。一旦沒有「人」存在時,就不可能有問題了,因為問題只有「人」存在時,才可能產生。 

有為,但無為者; 

有苦,但無受苦者; 

有道,但無入道者; 

有解脫,但無解脫者。 

編者按:本文節錄自艾雅珂瑪(Ayya Khema)所著《無來無去》(BeingNobody, Going Nowhere — Meditations on The Buddhist Path)一書。法園編譯群譯,法耘出版社八月出版。艾雅(Ayya)在斯里蘭卡是對女眾出家人的尊稱。 
Facebook
觀看本期目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