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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審學校教材範本是誰的責任?



國小四年級下學期國語科第八冊的「生字、語詞標準字體習作範本」中,有個拆字猜字謎的單元,以三頁插畫描述一個富人與書生投宿寺院時,發生差別待遇的故事,最後以詩猜字:「一夕靈光透太虛,化身人去後何如;愁來不用心頭火,修得凡心一點無。」其謎底是「死禿」──一個罵人的語詞。 

此份教材經中國佛教會、台北市佛教會披文發露後,佛教界紛紛投書教育部,終於使出版此教材的華信文物出版社承認「因稿擠時匆,疏於審究,遂令前揭辱及和尚之圖文付梓」,為了補救這一缺失,出版社已將全部存書收回銷毀,承諾改編時將該不當圖文刪除,並刊登道歉啟事。 

這一教材事件雖已獲得處理,但當追究出版不當教材的責任時,只得到出版社的回應,而在版權頁掛著「母稿編訂者」的教育部,卻回函表示:「該套習作範本係由華信文物出版社出版,與本部無涉」。令人奇怪的是此教材的「審查者」中,有三位分別是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的主任委員、常務委員、委員,何以這些委員負責審查的身分竟在教育部的書函中蕩然無存!若與教育部無涉,其所編審的範本如何取信於國人?若是代表教育部審查,云何謂其無涉? 

僧人受辱當然是佛教關心的重點,但我們更關心教材審訂的疏忽問題,它已不再只限僧人受辱的層面,若教育部能對教材的教學目標作嚴格的審核,自然不會出現教導學生罵人的教材。培育身心健康的國家幼苗,是舉國上下關心的重點,在關心教育體制要健全之餘,我們更關懷教育的內容應符合教學的目標, 

適當的教材更是國民教育品質的基礎,我們肯定「德智體群美五育均衡發展」及「養成修己善群的基本品德」的教育目標,絕不是透過罵人或損人的教材來完成的。若教育部不負起教育品質把關的責任,又要誰負責呢?如果連所謂範本教材都無法審查,那麼,任何教材應都可以進入國民學校的課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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