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戒減害,生活自在
正當工作,取財合理:不偷盜



 

不偷盜保障你我的維生資源

 
「偷盜戒」:盜,不與取;別人沒給你,你就拿走了。偷盜是侵奪他人的資產,資產包括:動產、不動產,或無形的智慧財產權等。偷盜的行為包括偷竊、搶奪、掠奪、霸佔、吞沒、恐嚇、詐騙等。
 
「不偷盜」是優婆塞、優婆夷的第二條戒。為了維護自己的生命,凡是有主之物,包括有形的財物或無形的專利、權益,即使是不貴重的物品,未經對方許可,以偷竊、強盜、騙取等方式,擅自轉移權益,就是犯了偷盜戒,將失去受戒時所得的「戒體」。
 
不偷盜是人們經濟生活最重要的一條戒,關係私有財產的安全問題,這也是人權的基本條件。殺人是毀壞「內命」,斷人生命;而偷盜是非法侵佔「外命」,侵奪他人賴以維生的資產。一個人的生命要能得到保障,除了安全的需求,另外就是獲得並保障賴以維生的經濟資源。所以,將不偷盜列為第二條,強調佛弟子必須重視經濟生活中的合理性與正當性。
 

這東西是我的,還是你的?

 
要防範偷盜戒,很重要的一點,就是要分辨什麼是有主物、無主物,也就是物品的所有者。透過職場工作或各式利益交換的場合,來取得我們賴以維生的資財時,必須先理解:有主物,還是無主物。物有所屬,就是有主物。例如:國有林木或河川的砂石,屬於國家、全體國民所有,不可以私自盜採。
 
面對物品的主觀判斷,還有幾種情況:知道不是自己的東西,也不只是用一用就歸還,這叫「非暫用取」和「非同意取」。另外請人看守的物品,雖然這些東西不是他的,也算是有主物。有主物的概念包括:常說的物品、金錢、權益等,也包括人和動物。例如:你明知道那隻走失的狗是哪戶養的,但還是牽回家,也算是偷盜。
 
又如偷雞摸狗、順手牽羊、偷拐搶騙、公然勒索等行為;或惡意倒會、強劫運鈔車;或侵佔他人土地;或侵犯智慧財產權;甚至貪官污吏的貪贓枉法、行賄收賄;或謀取私利、徇私舞弊,這些都是偷盜。但其嚴重性,在戒律及國法的制裁上有輕重之分。
 

犯偷盜重罪的六項條件

 
如何判斷犯了偷盜重罪,要符合六項條件:
 
1.是有主物(無論主人是自然人或法人)。
 
2.自己知道那是有主物。
 
3.盜五錢以上。所偷盜的物品價值值五錢以上。多少是五錢以上,歷來律師大德的說法都不同。若就現代的情況而言,則以該社會法律的標準為主。
 
4.有盜心。
 
5.興方便。(無論是自己偷盜或教人偷盜)。
 
6.取離本處。字面的意思是將物品取離原處;縱使,你把偷的東西丟掉,也算是偷盜。而非法地將錢由他人的銀行帳戶轉到我的帳戶,這也是犯了偷盜罪。
 
六項未全部具備,犯較輕之罪;如果六項要件具備,即犯重罪。盜三寶、師長、父母或國營公有的財物, 罪比較重。所偷盜的財物價值越高,罪也越重。
 
即使沒有親自去偷盜,只要是同謀,或代為藏匿照顧、銷贓等,即成為共犯,一樣犯偷盜。
 

有份正當的職業最重要

 
就在家居士來說,這條戒不只是錢財的問題,更是要有如法的職業(正命)。
 
《善生經》裡說:優婆塞(夷)要讓自己的修學增上,得要先學技術,培養一技之長,然後再求財物。正命是讓自己生活安樂、修學增上的基礎。優婆塞(夷)對於自己的職業,要敬業樂業,產生歡喜,以正命安頓自己、安頓家人,也安頓自己的生涯,這些是所有善業的基礎。
 

從不偷盜說社會經濟情況

 

盜戒最不容易持。如何安心享用財物?持盜戒需要智慧。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用偷盜取得生活所需,是不會安心。錢滾錢,確實很快就能得到數倍於自己的所得,但理財的過程要合理,不可以透過不合法的管道,甚至鑽法律漏洞,大賺他人的血汗錢。以下就幾個社會現象討論︰
 
高利貸
 
借錢而依法收取合理利率的利息,這是可以接受的。但如地下錢莊乘著他人急迫、輕率或無經驗,貸以金錢或其他物品,取得與原本不相當的重利,雖然雙方都簽有本票,但這樣的行為還是犯法。還有之後所衍生的暴力討債及脅迫賣淫販毒等種種社會問題,這都違背佛法盜戒的精神—保障資生來源,再尋向上向善的發展。
 
經濟犯罪
 
為了謀取更多利益,濫用經濟交易所允許的經濟活動方式,結果卻造成足以危害、干擾正常的商品經濟活動及生活秩序。雖然經濟問題龐雜,但造成2007年美國第二次經濟大衰退原因的那些投資銀行家們,他們不顧或輕忽市場的風險與信用,透過輾轉貸放賺取暴利,壓垮的哪裡只是一兩家金融機構或企業所能抵銷!至於圖謀少數人或集團的利益,進行洗錢、掏空、轉移資金等經濟行為,涉及層面相當複雜。不偷盜的意涵,應更被提升為企業家或投資者,對自我經濟行為最高的檢測標準。
 
貧富差距及經濟結構
 
一個國家的穩定度,貧富差距是重要指標之一。而全球經濟長期存在的不公平與不公正的經濟機制,更加重某些國家面臨貧窮與飢餓的迫切苦難;產業的集中分配,也讓某些開發中或未開發國家必須面對高污染工業、低廉勞工,甚至氣候變遷帶來環境變化等問題。當全世界還有超過十億人,連最基本「足夠的糧食保障」都無法達到時,我們怎麼來思考自己與世界的關係?不偷盜更積極的持戒意涵,就是我們必須進一步關注全球人類的經濟生活,必須認知到自我社會公民的責任。佛法教導的,不是單純的只有內心的修煉,還包括整個法界眾生追求安樂生活的實踐。
 

Q1:室友常沒經過同意就穿我的衣服,也會擅自拿冰箱裡我買的東西,這樣有犯偷盜戒嗎?

 

盜戒也有開緣,大致有以下幾種:
 
「若無想」,就是沒有盜的念頭。比如本來不是送給你的,你錯以為是送給你的禮物,就拿走了,不犯。
 
「若己有想」,你當成是自己的。例如法會結束,離開大殿時,我們誤穿了別人的鞋,不犯。
 
「若糞掃」,認為是別人扔掉,不要。如從回收區找到還可以用的電腦,撿來用,這樣就不犯。
 
「若暫取」,我暫用一下,等會兒就還。自己真的是預定這樣,不犯。
 
「親厚意」,你認為對方跟你很熟,不會介意。如兒子借用父親的東西,就是不犯。你們是哥兒們,所以就取拿,不犯。
 
關於室友的行為,也許他不在乎,但確實造成你的不方便。最好能夠找機會跟他談談,讓他了解你的底線與感受。尊重他人的財物使用,也是一種重要的人際互動與學習。
 
 

Q2:隔壁同事每回都從公司帶走一盒迴紋針、橡皮擦等文具,或用公司影印機影印私人文件,這些都價錢不高,犯偷盜嗎?

 

關於價值的規定,就是所偷的東西值多少錢,戒律說等於五錢或超過五錢就是根本犯。這其中有很多複雜的情況,如果在中國偷了價值連城的古董,結果來到美國賣,卻發現是假貨或不值錢,算根本犯嗎?如果很多共犯,價值超過五錢,大家平攤,也算根本犯。
 
還有,一次偷五錢就是根本犯,是嚴重的;如果分幾次偷,前後的價值是會累計的,超過五錢就根本犯。不過,有一個細微的差別,如果第一次偷兩錢,過一段時間,又偷四錢,總價值超過五錢。但這不是持續的念頭,行為也是中斷,這就不算根本犯,而是兩個輕罪。如果剛開始就有想偷五錢,分幾次進行,就算根本犯。
 
損減對方的財物,可能沒有拿到手,結果將他人的東西弄壞,斷、壞、破、燒、埋等。例如:原本要偷摩托車,結果沒偷成,就將輪胎放氣。又例如:室友有一件很好的衣服,想拿走又沒有膽量,結果就偷偷將衣服剪破、弄髒,讓她穿不成,這是毀物令壞。這都是在日常生活中持偷盜戒,要注意的地方。讓物品離本處,是思考不偷盜的一個要點,包括:移動位置、變動形狀、顏色,從水中到水面,從水面到水底。如搖別人的果樹,讓樹上的果實掉下來,這就是移動地方,滿了五錢,也是犯。
 
偷盜之後,不管將這物品轉移作何用,或從何處來,只要是他人的物品,一樣是犯。例如:劫富濟貧;或偷水果去供佛,也不行。還有,哄騙他人在相關文件上簽字、蓋章、生效,雖沒有什麼離本處,一旦成立,就算犯戒。
 
關於取用公物,釘書機、計算機、信封等小文具,雖然不是重大惡行,但貪小便宜的微細心念及行為,仍要透過持戒逐漸修正。
 

Q3:在線上遊戲虛擬世界裡殺人、偷盜,算不算犯戒?

 

在線上遊戲殺人,如果按照五戒來看,所殺的對象不是人,只是個「人的模樣」—「做人想」,確是如此;「起殺心」,就看你玩遊戲時的心念了;「興方便」,透過按鍵或滑鼠讓動畫的人物消失。虛擬世界裡的殺生,是意識的殺業,沒有行為的殺業。但是,反覆在虛擬遊戲的世界裡,不斷透過這些遊戲來熏陶你的意識。殺!殺!殺!有可能在現實生活中,產生暴力的行為。這不是五戒裡的殺,但是很有可能會導致五戒裡的殺生。
 
虛擬世界裡的偷寶物,什麼開心農場裡偷挖菜,相同的,這都是「意的偷」,不能結成五戒裡的盜戒。但是,長時間熏陶「偷的心念」,同樣不利於人心的發展。
 
虛擬的網路世界是新發展的時代現象,網路遊戲正成為青少年接觸的主要文化、娛樂方式。儘管網路遊戲富有娛樂性,甚至含有教育性,人們從線上遊戲得到成就感、刺激,甚至滿足交友互動、自由發洩、表達意見。但是其中的暴力等不健康內容,也成為籠罩網路的陰影。長時間上網,也會影響孩子的學習或自制力,如何善用網路,這是現代社會都必須學習認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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