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光四十特輯(上) -戰後台灣佛教發展: 大專佛學社
1960 年代創辦大學佛學社



這些活動在當時備受推崇,但以我的觀點來看,他最大的貢獻是1960年代在大學校園創辦佛學社。他首先在台灣大學創辦「台大慈光學社」,由校方批准後,於1959年四月八日(佛誕日)正式開始運作。
 
不久,當時的台大校長錢思亮要求改名,因為這個名稱聽起來佛教意味太濃,在校園內,是不允許傳教的。於是學社名稱於1961年改名為「晨曦」(李世偉2002, p.351)。無可諱言的,第一個佛學社之所以能成立,是因為周宣德的政黨關係良好,人脈廣,他的建言通常都會獲得批准,佛教界都相當清楚這一點。聖嚴對於當時的情況解說如下:
 
自從周長者苦口婆心地向教育界人士宣導解釋,說佛學不是學佛,成立佛學社團,不是吸引青年信佛,佛學是一門精深而有益世道人心的學問,不是要把佛教的信仰帶進學府。由於不使學校負責人為難,故以口頭擔保,佛學社團不在校園內舉辦宗教活動,以免其他各宗教跟進到校園內傳教。此項擔保,也使得出家的法師,不得進入台大、師大等著名學府演講。(聖嚴 1979, p.108)
 
聖嚴回憶,他在1978年從美國回台,在中國文化學院擔任教授時,受佛學社的邀請到各大學講課。雖然法師不能踏足校園,但聖嚴常常接到社團負責學生的邀請,到學校演講佛學,而不是宗教。他總是被告知:「請法師只講佛學,勿講佛教;只講理論,勿講信仰。」這當然是因循前例所致。前後不到十年的光景,情況已有天壤之別,因為研究佛教已不再與信仰佛教分開。
 
佛學社的影響不斷擴展,香光尼僧團自1984年開辦的佛學研讀班,是直接以社會人士為招生對象的,包括大專學生和知識分子。佛學研讀班高級班的課本第一課,標題是「佛學與學佛」,摘錄如下:佛陀的教法,以及弟子實踐、弘揚的,都是佛學與學佛的範圍。……學佛,是體證佛法,有信、解、行、證四層次。……研究佛學而能親身體驗,可得到佛法的真實利益;學佛的過程,勝解佛學,可提高修學的層次。因此,佛學的研究與學佛的實踐,是互相增上。佛弟子應該解行並重、福慧雙修。(香光尼僧團伽耶山文教基金會1997a,p.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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