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羯磨法概說—6 捨墮與修道
持戒不僅滅惡,更能行菩薩道



公開之後,大家依照約定好的共識來施行。從戒律來看三十捨墮,幾乎都是消極地規定僧眾不要貪著,要減少貪欲。貪欲的「欲」字,也是一個切入點。所謂「欲壑難填」,可是人間何止一個男女的色欲而已,財、色、名、食、睡或食、衣、住、行、育、樂,都是「欲」,都是物質生活世界的種種「欲」。所以,佛教「欲」的含義是很寬廣的。
 
什麼是「食欲」的「食」?佛教中的「食」,有滋養、培育、長養與住持的多層含義,分為四類—段食、觸食、意食與識食。「段食」是飲食部分,「觸食」則是身體的「感受」、「感覺」,「意思食」是思想、知識的滿足,「識食」基於前三者的力量,支持生命的存續。「食」是培育、滋長,是一種「資糧」的概念。什麼是「欲」?我們學習佛法、推廣佛法,還要廣泛接納並且與社會、周遭環境相互互動,這些也都是「欲」。
 
我們也要注重「食」,如何注重?要讓大家吃得安心,不可暴飲暴食,影響健康;衣著要溫暖合適。平時也要運動、沐浴—如果身體很疲累,沖沖熱水澡,身體會感到舒暢,精神也會跟著提振愉悅。這是改善大眾共同的生活環境,提供舒適合宜的修行環境。「舒適」不一定是指很豪華,簡單也可以讓人覺得很舒適。此外,如果蚊蟲、蛇類太多,人也會住得不安心。捨墮就是處理「欲」的問題,要從修道、成就彼此道業與身安始能道隆的角度來整體考量。
 
因此,持戒修道的真正核心就在「教育」,不是這個不能做、那個不能做,就什麼都不做。如果來出家,就成天住在佛寺,不愁吃穿,就想著最好佛寺不開門,不弘法,也不要有人來干擾,這又是什麼樣的出家人呢?學佛修行,是終身的學習,所以,做為一個僧人,要能讓佛法成為啟發自己思想的途徑,或生活行為的指導,在弘法上如果能融合音樂、運動或繪畫,有動有靜,在隨著年齡、經驗、體會的增長中,便可給予自己與他人相應的成長與安頓。
 
無論是內在所信仰的宗教,或外在的生活方式、同修道友的相處與面對世間的大眾,我們要推廣一個「我好活,別人也好活」的理念,讓世間生生不息,這才是佛教真正所關懷的。每個人都可以逐步改善自己的個性與習氣,有人可能目前因為身體或其他條件尚未符合,不代表他不能進一步地提升與改善,現在是沙彌(尼),受完戒不就是比丘(尼)了嗎?成了比丘尼,還是要加緊學習,學了以後,就可以參與僧團的活動。有些是次第性的問題,要多聞學習並且長時間地滋養,在其中充實知識與能力,才有能力饋給世間。
 
所以,佛法認為人與他人、外在環境,包括自己身心內外,都是相互依存、相互增長的,不會只是用幾條戒條消極地規定不可做這個、不可做那個,如此而已。而是在過程裡,相互扶持,相諫相教,才能達到自他圓滿的境界。就我而言,如果我在無記心時觸惱大眾,也請大眾師幫我解決問題,我仍在僧團裡,是佛教的清淨比丘尼。但是,戒律別別解脫的特質,也象徵了另外一個特性—這一條問題解決了,不代表其他的行為就不會違犯。如果違犯了呢?我們就要懷著慚愧心,看要如何懺悔、服務大眾,該怎麼做就怎麼做。
 
捨墮不是只有在談「怎麼這麼貪」、「衣服已經那麼多了,還想要更多」這類的問題,這些生活資具夠用就好,不一定要一直擁有,應該趕快與大家共享,共同維護利和同均的僧團,不是更好嗎?所以,我們更加要清楚的是,戒律裡真正的關心點在哪裡,持戒不僅消極滅惡,還有更積極的自護護他的一面,這才是真正的菩薩道。個人不能獨存在世間,不僅僧人不能獨存,所有的人無論有學佛或未學佛,都是相互互動的,在這些互動中彼此成就道業,這是捨墮裡的大乘菩薩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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