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羯磨法概說—2 生善羯磨與治罪羯磨
治罪羯磨—辨明罪相以滅惡



戒律的「輕重」,可以從什麼地方來看?具足戒分為「五篇」、「七聚」、「八段」,這是依戒條犯罪大小、懺悔方式等的分類。「五篇」是波羅夷、僧殘、波逸提、波羅提提舍尼、突吉羅。「七聚」是在五篇的基礎上,增加了偷蘭遮(偷蘭遮為初、二篇的近方便與次方便罪),並將突吉羅分為惡作(身業違犯)、惡說(語業違犯)兩聚。「八段」是依《戒本》結構對戒條的分類—波羅夷、僧殘、尼薩耆波逸提、波逸提、波羅提提舍尼、眾學法、七滅諍法,比丘還有一個「二不定」。其中的滅諍法不是戒條,是大眾有異議或紛爭時的解決方法,七滅諍法都是羯磨法。

 

依「波羅夷」而言,比丘有四條—淫、盜、殺、妄,比丘尼有八條。「淫戒」是指犯了性行為;「盜戒」是指偷東西,但偷衛生紙、原子筆就算犯戒嗎?還是要偷到何種程度才算犯戒,這犯罪判定就有差異。「殺戒」所指殺的對象是人嗎?還是原本要殺某人,卻誤殺了某人?或開車不小心撞死人?這些情況的罪相也有不同。「大妄語戒」是指自己並未證果,卻不斷地吹噓自己證得什麼、看到什麼,或說「我就是佛」、「我就是菩薩」,如此吹地噓自己,裝神弄鬼,這些即使是社會人士都會加以檢核了,難道僧團本身不用先處理這樣的份子!

 

犯波羅夷戒,就有波羅夷的處分;如果犯僧殘戒,就有僧殘的處分。「僧殘」是指做為一個僧人有殘缺不全之處,可是,犯僧殘戒的人還想繼續做僧人,那該怎麼辦?戒律裡有一個「出罪羯磨」,就是由僧團想辦法來幫他將這個殘缺不全恢復,而變成清淨圓滿。大家先設定好程序,讓他經過這個程序後,就可以出罪,出罪之後,就是清淨了。千萬不可一直說「你就是犯了什麼」,好像犯錯之後就永遠不得超生,不是這樣的。「生善羯磨」的用意是什麼?一個人犯錯,但仍有修行的道心,要如何幫助他解除內心的罪惡感,重新取得團體的信任與接納,這是非常重要的。

 

尼薩耆波逸提—波逸提是「墮」,尼薩耆是「盡捨」。尼薩耆波逸提就是「捨墮」,意思是這條戒的懺悔不僅僅要懺悔墮罪,還需要有「捨棄不合理物品」的動作與心態。這一部分戒條多是有關貪財物的問題,例如貪穿好衣服、貪要大房間,或地上要鋪地毯,且地毯要大塊一點、厚一點的。但僧團對僧眾的資源分配、僧眾個人財物的規定,是全都一律平等嗎?如果僧眾因生病而有特殊需求,要如何處理?每個人對周遭環境的感受與需求都不相同,尼薩耆波逸提裡有透過羯磨作法,來促進僧團成為利和同均、清淨共享的修道環境。

 

比丘尼的波逸提有一七八條,又稱為「單墮」。例如,答應他人的事情,結果忘記了,當別人問她時,她又哭又鬧,還反擊、辱罵別人,(3) 這是其中一種情況。也就是此人的言語、行為,尚未嚴重到必須集體立即處理的程度,那麼,要如何處理?還有人一鬧起情緒,哭鬧著說:「我要捨佛、捨法、捨僧,我不要做出家人,我要走了啦!」這是認真的話還是氣話?如果常常如此說,大家就要好好地問她了。如果她將意願表達得很清楚,就請她安心地離開;如果她實際上並無犯戒,只是因一時情緒不穩而口不擇言,大眾此時就要想辦法安頓她,並且協助她解決情緒不安的原因。

 

我舉個例子。有位法師非常用功,而且很虔誠,人人都讚歎她。後來她得了很嚴重的絕症,必須經歷漫長的治療。剛開始,她還充滿希望,能做什麼都儘量完成。經過一段時間後,身體漸漸不能自理,必須仰賴他人,她非常難過地說:「我要還俗,我要回家。」但是,大家心裡都清楚,她之所以提出這個要求,是她不想再麻煩僧團。

 

 
所以,僧團會同她的家人、醫生,討論她的病情與療養問題。然後,僧團就集會做了一個羯磨,讓大眾師共同來討論這件事情。後來,決議先給她兩個月的假期回家思考,之後再說是否要還俗這件事。她回去以後,在家時一個很要好的朋友來探望她,給她支持鼓勵,家人也是支持她。大約經過兩、三個星期,她選擇回到僧團。最後,她非常莊嚴、念念分明地往生。
 
 
我想透過這個例子讓大家明白,不論是波羅夷、僧殘、捨墮、單墮,或波羅提提舍尼、眾學法,戒律不是只有「滅惡羯磨」,還有「生善羯磨」。該如何拿捏、如何教導,佛陀在處理僧團的很多僧事時,是非常細膩、有智慧、有方法的,學習戒律就是要在這些具體事相上體會,學習以佛陀的智慧來處理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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