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的培育
19 發菩提心是第一要務



菩提心是一切佛法的種子
《華嚴經》說:「菩提心者,如一切佛法種子。」又說:「修行不發菩提心,猶如耕田不下種。」菩提心即是成佛之心,如果修行只是拚命地耕田犁土,卻未播撒菩提種子,怎麼會開花結果呢?
 
菩提心可分為「願菩提心」與「行菩提心」,前者是心發大願,要上求佛道、下化眾生,這是修菩薩行的先決條件。有了「願菩提心」,就要付諸行動去實踐,讓自己所發的願實現,這就是「行菩提心」。所以,修學佛法者一定要警策自己―八萬四千法門都要以發菩提心為第一要務。
 
如何發菩提心?
菩提心要如何生起呢?清末省庵大師在〈勸發菩提心文〉中,以「念佛重恩、念父母恩、念師長恩、念施主恩、念眾生恩、念生死苦、尊重己靈、懺悔業障、求生淨土、為令正法得久住」等十種因緣,來勸導眾生發菩提心。所以,每個宗教師都承擔著父母、師長、三寶、眾生的種種深恩。
 
記得我每次回家,母親總是關心地問:「你現在好嗎?」「很好啊!」她會高興地說:「我來煮一些你最喜歡吃的給你。」我說:「您還記得我喜歡吃什麼?」「是啊!我知道你最喜歡……」她還停留在我未出家前的那種印象,這種愛沒有改變。
 
父母、所有的護法居士,都以一種殷殷的心情在期待著出家眾,希望我們能安住於修道,不忘記捨親出家的初衷,期望我們能以宗教的精神服務社會。我常感受到這種殷切之情,除了每日兢兢業業、認真不懈之外,也會提醒、激勵所有尼僧團的法師們,不可忘記這些種種護持我們出家道念的恩情,要時時清淨三業,求證菩提,護持正法。
 
在領執的當下體證佛法
初入佛門者如果感受到出離與成長的喜悅,自己有喜悅,自然也會希望別人得到這份法喜,菩提心便會油然而生。佛學院畢業後,回常住領執,在領執的當下驗證所聞、所思、所修,從服務中找到自己奉獻的壇城,這也是發菩提心的因緣。
 
佛陀是世間所有眾生的楷範,一生中致力於弘揚佛法的真理。做為佛弟子的我們,跟著佛陀的足跡,也將自己的身心奉獻出來,期勉自己要開法眼,證見緣起的智慧,讓佛陀的教法能久住世間。
 
我們的發願是認真的、肯定的,服務奉獻的能力或雖有不足,那麼,就再繼續以「願菩提心」帶動「行菩提心」而用功學習。
 
要學習到哪個時候呢?學習到最後一口氣。連最後一口氣,也還要繼續學習。要學習什麼呢?學習生死自在,坦然面對死亡。讓人們對佛法生起信心與希望,而能發起菩提心,向於解脫之道。這就是佛陀對我們的教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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