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論】雷蒙.潘尼卡 及其宗教對話思想
從「辯證的對話」 走向「對話的對話」



潘尼卡提到,我們要進入一種新的文化間、宗教間的關係,最好的方法即是「對話」。但是,要如何對話呢?他提出了一系列精彩絕倫的洞見。
 
首先,他提出了對話的修辭學。他指出,宗教間對話會出現五種基本的態度,它們是排他論、包容論、平行論、相互滲透論、多元論,(6) 潘尼卡本身便是個激進的多元論者。但他的多元論立場和希克(John Hick)(7) 體系性的多元論立場差別很大。對潘尼卡而言,希克的多元論本質上是一元論,而非不二論,因為希克的主張是要讓不同的系統服從於一個共同的結構和系統。
 
其次,他提出了對話的類型學。最初的對話可以稱為「獨白」,之後則有「對白」(duologue)以及「辯證的對話」(dialectical dialogue)。我們大部分的對話屬於辯證的對話,它是屬於「邏各斯」(logos)(8) 的範疇(理性範疇),各方需要遵循理性的原則,對就是對,錯就是錯,如果是錯的就當放棄,如果是對的就當接受和支持。潘尼卡強調辯證的對話雖然很重要,但這還不是最後的,我們必須超越辯證的對話或需要繼續向前。這是因為它只對應於人的理智一面,而未面對人的整體。人是生命的、意志的,我們需要參與「愛欲的對話」。文化的相遇、宗教的相遇,最終都是「人」的相遇,「人」的相遇涉及人的身、心、靈,一切都是「宇宙——神——人」共融的。
 
即便是談到屬人的一面,我們也可以發現「他者」(the Other)不只是觀念的產物,我們也需要參與到「對話的對話」(dialogical dialogue)(9) 中。顯然地,潘尼卡的「對話的對話」思想並非否定「辯證的對話」,而是讓對話更全面、更真實、更有意義。我們需要從「辯證的對話」走向「對話的對話」。
 
第三,潘尼卡為宗教對話提供了對話的基本規則。潘尼卡在〈宗教相遇中的遊戲規則〉(The Rules of the Game in the Religious Encounter) 一文中,提供了九條非常基礎的、處理宗教關係的規則。如果我們要在新的歷史處境下敢於擔當,就需要有信心去面對這些具有合理性和潛在意義的規則。規則變了,我們就可以在新的規則下處理彼此的關係,發現彼此的美好,達成彼此間新的關係。
 
潘尼卡關於「對話」的探索,從未終止。到了晚年,他對「對話」的理解提升到了一個異常成熟的高度,並完成了他的重要作品《諸宗教的相遇:不可回避的對話》(The Encounter of Religions: The Unavoidable Dialogue ,中譯本為《對話經──諸宗教的相遇》。編按:即本專輯中〈諸宗教的真正相遇〉一文)。在這一作品中,潘尼卡全面展示了他作為一個對話思想家的深刻洞見,他系統性地論述了對話的必要性、開放性、內在性、語言性、政治性、神秘性、宗教性、整體性以及未完成性。毫無疑問地,此書對於我們當今宗教之間的相遇,具有極為重要的價值。
 
第四,潘尼卡提出了基於對話的「和平哲學」(philosophia pacis)。對話本身是開放的,但對話也包含了最大的公約數,那就是「和諧」。在這一基礎上,潘尼卡提出,文化間、宗教間的關係通過對話走向一種新的哲學——和平哲學,它為處理宗教之間和文化之間的關係提供了全新的洞見。他說會使用「和平哲學」一詞,不僅僅是為了喚起哲學的思辨和批評的思想,而是試圖喚起所有真誠的哲學活動所固有的和平。潘尼卡在「和平哲學」的探討上,為我們提供了有關「和平」的九節經文。這九節經文非常濃縮,為文化之間、宗教之間的和平提供了真正的基礎;也可以說,為我們走向超歷史意識時期的文化關係、宗教關係,提供了某種基礎。
 
 
(6) 潘尼卡為諸宗教傳統相遇時的合適修辭學,提出五種態度:(一)排他論:宗教內的成員宣稱自己的宗教是真實的。(二)包容論:以某種方式重新闡釋事物,傾向變成形式上(而非本質上)的普遍主義。(三)平行論:諸宗教是平行的道路,最終會在終極的層面相遇。(四)相互滲透論:諸宗教不是彼此孤立地存在,而是相互對照地存在。(五)多元論:拋棄任何絕對化,不中止與他人意見的對話,讓宗教內對話恆久保持開放。(參見潘尼卡著,王志成、思竹譯,《宗教內對話》,頁3-13)
 
(7) 約翰. 希克(John Hick, 1922-2012):當代傑出的宗教哲學家,宗教多元論的代表人物。他提出上帝中心信仰,以作為處理宗教多元化信仰的基礎。他主張以一個多元論的架構來容涵諸宗教傳統對於「超越」所提出的相異主張,而不是以一種宗教來取消諸宗教之間的差異。著有《信仰與知識》(Faith andKnowledge )、《惡與仁愛的上帝》(Evil and the God of Love )、《宗教哲學》(Philosophy of Religion )等書。
 
(8) 邏各斯(logos):古希臘哲學、西方哲學與基督教神學的重要概念。希臘文的原義是「話語」(word),但它包含許多層面的意義。一方面代表語言、演說、交談、原則等意涵;另一方面則代表理性、思考、關係、因果等等。在哲學中,它表示支配世界萬物的規律性或原理;在基督教神學是耶穌基督的代名詞,因為他是上帝的旨意或話語,也是萬物之規律的源頭。
 
(9) 對話的對話(dialogical dialogue)是關於物件的對話,是主體之間的、旨在成為關於主體的對話的一種對話,它是內在於任何真正的和深層的對話。在對話的對話中,對話的夥伴不是一個物件,也不是一個主體,而是一個「你」,一個真實的「你」,不是一個「它」。這樣的對話揭示了各自人格的深處,他們用對話表達了他們自己。(參見《宗教內對話》,頁3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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