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情參與社會
選擇合適的議題參與

減少傷害,也是公義。從「持戒減害」的生活先做起,培養多為他人及環境設想的心態。日後有因緣參與社會其他公共議題,都從無私、無我,這一點出發 。



有些社會運動,確實不合適出家人直接參與。譬如雛妓問題。由於出家人不適合出入風化場所,若要直接參與這議題,就會有限制。
 
之前有位居士的小孩,親近一位藏傳法師。這位法師發願要度化風化場所的女孩,所以,這個孩子常常到風化場所門口發傳單。他是一個很慈悲單純、很有弘法理想,也長得很帥的男生,他母親認為經常出入那種場所不好,擔心「你是要度人家,後來反而被度」。但是,他就是認同那位法師;而那位法師的想法,就是要到那種場所弘化。
 
之前,我讀社發所時,有「日日春公娼合法化」運動。既然是學生的身分,我還是想去瞭解情形。同學便開玩笑說:「要不要把妳矇起來,帶假髮、帽子。」諸如此類的抗議場合,他們會考量到我的身分,這確實也是因為身分而產生的顧慮。
 
同樣是宗教師,我覺得天主教、基督教與佛教就不同。因為他們以教會為中心,每一個教會都有它的Mission。譬如醫療,就去各地設醫院;或從事教育;或濟貧。每個教會,都有他們教會主軸的活動。就像聖本篤是以苦修為主。不同的教會,有不同的發展任務,他們的工作就是要進入某個特定區域。如果要照顧痲瘋病人,分配的任務就是要設立機構來照顧這些病患;被派來的修女,也會很清楚自己的任務。
 
我認為:如果僧人想參與社會公益活動,可以依循慈濟的模式。出家人的角色是精神指導;共同訂立目標,由居士去籌備參與,不一定要僧人親自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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