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曆的儀式:儀典的週期Ⅱ
新年



緬甸的新年在陽曆四月(緬甸的Tagu:),通常慶祝約持續三到四天,它融合了宗教的虔誠與狂歡。雖然新年已經佛教化了,而且在所有緬甸節慶中也最受歡迎,但比起西方基督教的新年氣氛,緬甸新年的佛教氣氛也不見得多些。
 
依照神話(這神話本身顯然經過加工,似乎由至少兩個不同的神話傳統混合而成),諸天神之王,亦即緬甸人所熟知的帝釋,會在每年的最後兩天來到人間。他觀察 做善事與做惡事的人,分別將名字記在兩本書上,完成工作後,於第三天回到忉利天,他回去那天就被當作新年的開始。而依據另外一個有關帝釋的神話,在遙遠的 過去,帝釋曾與某梵天神辯論,他們找了人間的聖人來仲裁,雙方都同意輸的人要賠上自己的頭。後來帝釋勝了,於是將此梵天神的頭砍了下來,但立刻面臨一個問 題:怎麼處理這頭?如果埋在地上,馬上會造成可怕的旱災;丟到海裡,海水馬上會乾涸。為了阻止這兩種災難發生,他命令七位女神輪流捧著這顆頭顱,一個人捧 一年。一年期滿之前,負責的女神將頭洗淨後,交給下一位女神,以此類推。當頭從一位女神傳到下一位時,就是新年的開始。
 
整個新年節慶的頭兩天是緬甸(與遍及南亞、東南亞)的「潑水節」。這兩天,在緬甸的鄉下,人們會供奉一盆冷水給長輩,並對所有路過的人嬉戲地潑水。對這兩 種行為的規範性解釋是:洗去這一年所累積的身心污垢。在都市,潑水的花樣就更多了:城裡到處設有攤子,行人會被放在攤子上的水桶或水管噴出來的水淋濕;載 有許多青少年的卡車,在街上漫遊,到處向行人潑水。有一項不可缺的輕率行為是,潑水者發出一連串的攻擊言論,不僅針對被潑水的人,還有公眾人物,像政客、 官員、商人等等。(1)男女兩性都趁機弄濕彼此,伴隨著潑水的是身體及語言的邂逅,這些邂逅從緬甸的觀點來看頗是猥褻。一般來講,這種小丑式的、不尊敬權 威、侵略性、異性裝扮、性嘲弄,以及近來有的粗暴與酒醉行為(參見〔仰光〕《守衛報》(The Guardian),1962年4月17日),顯示出都市之慶祝潑水節,在特質與氣氛上明顯地不屬於佛教。
 
當街道上正發生著上述所有行為的同時,年長與虔誠的人們則常常是出現在寺院或佛塔,並在那兒齋戒三天。到節慶的第三天,也就是新年當天,不管是都市或鄉 村,喧鬧的慶祝者,都暫時放下前兩天狂歡的行為,變得跟他們的長者一樣,轉向佛教徒似的新年。依照傳統,洗過頭之後,不論老少都致力於各種有功德的行為, 他們在佛塔禮拜、在村莊寺院裡守戒、供養比丘、贈送禮物,並禮拜較年長的親戚與一般的長者;也有許多人以放生(動物及魚)來取得功德:魚被捕來放到禁止垂 釣的放生池中;動物則被買下放到特別的圍欄裡,在那裡受人飼養與照顧直到死亡。在野畿,所有村民毫無例外地,以持守齋戒來度過新年。
 
註釋
(1) 雖然緬甸的官員遭受批評與嘲笑,甚至被輕率地灌水在身上,但是不曾受到像在寮國一般的待遇。依哈本(Halpern 1958:121)之說,寮國在節慶時,連省長都被拋入湄公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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