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隨感覺起舞:洞悉放下的智慧
認清苦的根源與無常性

苦的生起是由於對欲望的執取,欲望有「欲愛」、「有愛」、「無有愛」三種。 我們應有的正觀智慧,便是清楚地知道欲望的生起,同時知道欲望應該要放下。 佛陀所教導的,便是洞悉放下的智慧。



認識第二聖諦就是知道苦有其根源,它並非恆常的。「某種苦一定會生起」並不是絕對的事實。苦所以生起是由於對貪愛的執取,你可以觀察貪愛。因為它就是法,它生起後,就息滅了。

透過眼、耳、鼻、舌、身與意的感官層面,你能看到貪愛生起,它尋求著美好與可愛的東西。欲愛就是這類對感官樂的欲求,感官欲求總是希求某種如意的,或至少是刺激的經驗。在追逐與攫取感官的快樂當中,你可以看到欲愛的欲求活動的情形。

貪愛應該放下

「有愛」是想要成為什麼的欲求,這種愛跟想要變成什麼有關。基本上,我們不知道自己是誰,我們的願望就是去獲得、達到並成為某個模樣。在修道的生活中,這種「有愛」可能非常強烈。你覺得自己之所以來到這個地方,就是為了要開悟或有所成就,得到某種功德,這些聽起來都很好。可是即使是想要開悟的欲求,仍可能源自於無明,從我見而來。「我要成正覺,我要成為第一位美國籍的阿羅漢;我受不了這個世間,我要趕快開悟,就不必再投胎轉世了;我可不想再經歷童稚階段,這些事我一點都不想要;我想要到達那種境界,我永遠不必再轉世。」這些可能是有愛,或者是無有愛—這兩者總是手牽手,一塊兒來的。為了達到你的理想,你必須除掉那些你不喜歡與不想要的東西。「我要去除煩惱染污,我要改掉壞習氣,我要戒除貪欲。」—這些看來都是十分正當的。煩惱染污不好,確實應該去除。
 
因此,在修道的生活中充滿許多無有愛,我們可以花一輩子的時間,專門去除某類東西,藉由除掉什麼東西而成為另一種東西。請注意,第二聖諦就是去認識「貪愛應該放開與放下」,它並不是一種對貪欲的排斥,而是一種理解—你鬆開了它。否則一味地想要除掉欲求,還是一種無有愛。認識它,了解它,但不要在其中橫生枝節。出自無明,你的欲望會說:「我想要成為一個開悟的人,覺者不該有那樣的想法,我不該有這種想要成佛的欲望,我不該想要成為任何東西。」以上的想法都可能受到無明的制約。因此,我們應培育這樣的智慧:「貪愛應該要放下。」
 
心的陷阱

當我們說:「不該執著於任何事物。」在某個角度,這句話聽起來是相當正確的,不過這想法,仍可能是受到無明所左右的心理活動而來。「我不應該執著任何東西」的念頭,很可能只是一種自我肯定。因為自己執著某些事物,但卻認為自己不應該執著。「我應該不是這樣子的」,這是心的陷阱,並非對欲愛、有愛、無有愛的真正覺照。思惟觀察:究竟什麼是執取?如果你真正所做的只是把事情拋開,那不是解決問題的方式。不是嗎?你並沒有確實地觀察欲愛、有愛與無有愛,就不會生起智慧去認識放下的意義。你只不過是採取對抗執著的立場,這還是一種執著!

因此審察、深入地觀察執著。觀察它,是很細微且實際的方法,遠遠勝過去樹立一個「自己不應該執著任何事物」的看法。

因真正認識而放下

我記得在曼谷有位精神科醫師,他習慣拿起別人的手錶來看,而當別人因此而不高興時,他就會說:「你執著你的手錶。」然後他拿起自己的錶,並將它丟掉,以證明他的不執著。當他對我誇耀此事時,我回答:「你並沒有掌握到要點,你執著『我不執取我的手錶』的觀點。」那並非放下。對不對?把這個東西拋開,就如同一個自負而令人討厭的人大聲宣佈:「你執著,我不執著,我已經把我的丟掉了。」「你瞧!我可沒黏著這些糟透了的物質。」或許你只是對沒有執著引以為榮,但這其中還是有很多的我。以智慧反觀,我們認識了執取,我們不必非要除掉什麼不可,雖然我們不能執著它,但可以放下它—不是以除掉它的方式來放下,而是因了解:苦來自於執取而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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